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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文号:中府办函〔2024〕3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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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图解】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文字解读】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中山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风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中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出隐患点、风险点、风险区防治重点,健全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汛期防御体系,整体提升全社会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最高准则,按照分级管理,共防共治的管理思路,遵循强化统筹,突出重点,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工作原则。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汛期防御、科技支撑、防治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底前,建成立体化监测、标准化会商、一体化预警、网格化管理的“四化”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线的综合防治体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价工程

  1. 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遥感早期识别。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地质灾害早期识别试点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试点工作情况,组织技术单位开展中山市地质灾害地面验证工作。

  2. 开展行业地质灾害风险点专项调查。由发改、住建、交通、教体等部门实施地质灾害风险点专项调查,进一步掌握削坡建房、公路(含农村道路)、铁路干线、石油天然气管道和电力设施、学校等沿线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纳入风险点管理,落实防治措施。

  3. 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综合调查。实施火炬开发区、神湾镇、三乡镇、板芙镇的1 : 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科学评价风险等级,编制行政村“一图一表”风险管控图册,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和临灾转移避险指引。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完成中山市地面沉降调查,掌握区域地面沉降现状及变化趋势,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

  4. 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动态排查。每年汛前、汛中和汛后,由各行业部门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新增风险隐患及时建立台账,明确防治责任,落实防治措施,实现风险隐患动态更新,并将台账纳入地质灾害隐患风险“一张图”管理。

  (二)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工程

  5. 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室的建设要求,建立市级标准化预警会商室,完善联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技术会商、响应等机制。统一规范我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实现省、市两级气象风险预警统一平台、分级应用、逐级细化。优化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区划图、分析模型及信息发布。

  6. 构建风险隐患双控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点群测群防员工作机制。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逐步推广至行业风险点、风险区,初步构建“隐患(风险)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的网格化群测群防体系。加强群测群防人员管理和技术指导,强化装备更新和技能培训。

  7. 推进风险隐患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现有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阅值设置研究,优化预警响应流程,不断提高专业监测精准度。对暂无条件实施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点,优先开展监测设备的安装工作。

  (三)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工程

  8. 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有序推进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加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做到能消尽消。

  9. 开展地质灾害行业风险点综合治理。各部门根据职责或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本行业管理领域地质灾害风险点综合治理,重点实施削坡建房、公路(含农村道路)、铁路干线、石油天然气管道和电力设施等沿线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综合治理,有效管控地质灾害风险。

  10. 建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县。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印发的示范县建设指南和评价标准,充分依托现有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基础,按照“综合防治、整体提升”的原则,在健全完善调查评价、早期识别、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科技创新、制度建设方面开展试点示范,力争把中山市建设成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市。

  (四)实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攻坚工程

  11. 深化地质灾害防灾科普培训。推广普及符合我市实际的地质灾害防灾科普材料。每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开展地质灾害“进村”“进学堂”宣传活动。在隐患点、风险点等位置设立防灾避险警示标识。

  12. 强化地质灾害临灾转移避险。将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制度逐步推广至行业风险点、风险区,明确临灾转移避险范围、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安置点、转移责任人等要素。强化综合防灾演练、临灾避险演练和对转移避险群众安全返回工作的技术指导。

  13. 开展“龙舟水”地质灾害防御攻坚战。突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防御,坚决做到提前谋划、会商研判、提级防御、力量前置、联合督导、值班值守、宣传引导、人员转移、安全评估、排危除险“十到位”。加强防御“龙舟水”动员部署,做好汛期的每周会商研判工作。根据预警等级,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做到应转尽转。对风险高、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按照应急工程处置程序及时排危除险,实现动态清零。

  (五)实施地质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

  14. 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体系。落实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补助经费,规范技术支撑服务内容,提升技术支撑服务能力。加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能力。充分发挥市地质灾害防治协会行业指导作用,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技术交流与培训,整体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5. 构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创新平台。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配合开展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规律与降雨阈值、普适型仪器适用场景及监测预警技术、典型岩类(火成岩、沉积岩)成灾机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方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机制研究等重要攻关课题的研究。

  16. 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成果集成转化应用。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成果数据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多源异构数据库,典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景三维数字模型,地质灾害隐患数据综合展示等工作,推进数据挖掘与分析应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实现省、市地质灾害智慧防灾分级部署、上下联动。

  (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保障工程

  17. 有效遏制新增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铁路公路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城镇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并实施配套防治工程,建立配套的日常监管机制和随机抽查机制。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和防治要求,引导新建工程和规划建设区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隐患点、风险点。严格宅基地审批,宅基地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将削坡建房导致的切坡支护纳入建房指导范围,引导群众同时进行建房与边坡支护。

  18. 构建风险隐患双控管理体系。逐步推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管理试点工作落实,推动地质灾害管控方式由“隐患点”向“隐患(风险)点+风险区”转变,明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持续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协调沟通,制定政策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做好资金保障。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保障。合理增加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资金来源,对经批复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土,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依法依规对外销售,销售收益优先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市财政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监管机制,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滥用。

  (三)加大政策支持。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要推进落实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加快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等环节,推动项目尽快实施。加大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用地的保障力度,避险搬迁项目所需的用地指标统一由市自然资源部门申请。

  (四)强化监督评价。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慢的地区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防治工作成效突出的镇街或部门进行通报表扬。依托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承担单位不良问题通报制度,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加深群众特别是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中山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任务分工表

             2.中山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一览表


附件1


中山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任务分工表


重点工程/保障措施

任务

具体工作

责任单位

(一)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价工程。

1.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遥感早期识别。

1.2023年,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遥感早期识别试点工作。

2.2024-2025年,结合早期识别结果,组织技术单位开展中山市地质灾害地面验证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2.开展行业地质灾害风险点专项调查。

2024年底前,由住建、交通、铁路、能源等部门完成地质灾害风险点专项调查,进一步掌握削坡建房、公路(含农村道路)、铁路干线、石油天然气管道和电力设施等沿线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防治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削坡建房、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路(含农村道路)、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高铁工务段负责所辖铁路沿线、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设施沿线等区域的专项调查。

3.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综合调查。

1.2024年启动火炬开发区、三乡镇、板芙镇、神湾镇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完成中山市地面沉降调查,掌握区域地面沉降现状及变化趋势,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

2.2025年底前完成火炬开发区、神湾镇、三乡镇、板芙镇三个镇街的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科学评价风险等级,编制行政村“一图一表”风险管控图册,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和临灾转移避险指引。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神湾镇、三乡镇、板芙镇

4.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动态排查。

2023-2025年,每年汛前、汛中和汛后,由各行业部门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6月底前完成汛中排查,11月底前完成汛后排查,对发现的新增风险隐患及时建立台账,明确防治责任,落实防治措施,实现风险隐患动态更新。具体分工如下: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对危及托幼机构及学校(不含技工院校)校舍和附属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险情排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技工院校开展校园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对危及村居的自然山体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自然保护地、林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对危及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地质灾害和削坡建房风险隐患排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公路(含农村道路)沿线和危害交通干线附属设施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河道、水利工程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组织对旅游景区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及周边危及医疗机构安全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石油天然气管道和电力设施等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高铁工务段负责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市地灾办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责牵头负责隐患排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各行业部门报送的风险点台账纳入“一张图”管理。

(二)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工程。

5.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

1.2023年,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建立省、市标准化预警会商室,完善联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技术会商、响应等机制。6月底前,实现视频会商系统互联互通;12月底前,基本完成省、市标准化会商室建设。

2.2024年底前,根据要求,规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实现省、市两级气象风险预警统一平台、分级应用、逐级细化。

3.2025年底前,整合利用全省历年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优化我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区划图、分析模型及信息发布。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参与。

6.构建风险隐患双控群测群防体系。

1.2023年,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工作机制。

2.2024年底前,完善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并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逐步推广至行业风险点、风险区,初步构建“隐患(风险)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的网格化群测群防体系。

3.2025年底前,加强群测群防人员管理、技术培训与指导和装备更新。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并指导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高铁工务段等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风险点(区)群测群防工作。

7.推进风险隐患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1.2023年,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启动地质灾害风险区监测试点。

2.2024年底前,加强现有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阈值设置研究,优化预警响应流程,不断提高专业监测精准度。

2.2023-2025年,各部门依职责对暂无条件实施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点,实施监测。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高铁工务段等部门牵头本负责行业风险点监测工作。

(三)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工程。

8.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

有序推进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

1.2025年前完成11个在册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详见附2:中山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一览表)。

2.2023-2025年,根据新增隐患点和调查情况,制定治理计划,做到能消尽消。

市地灾办下达工作计划,相关镇街政府具体落实治理任务。

9.开展地质灾害行业风险点综合治理。

2023-2025年,各部门依职责做好或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本行业管理领域地质灾害风险点综合治理,重点实施削坡建房、公路(含农村道路)、铁路干线、石油天然气管道和电力设施等沿线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综合治理,有效管控地质灾害风险。

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高铁工务段等部门牵头。

10.建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县。

2023-2025年,充分依托现有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基础,按照“综合防治、整体提升”的原则,在健全完善调查评价、早期识别、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科技创新、制度建设方面开展试点示范。力争把中山市建设成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市。

市地灾办牵头,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四)实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攻坚工程。

11.深化地质灾害防灾科普培训。

1.2023年底前完成5个镇街,10个行政村下乡宣传工作。

2.2024年底前,推广普及符合我市实际的地质灾害防灾科普材料。

3.2023-2025年,每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开展地质灾害“进村”、“进学堂”宣传活动。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各镇街配合。

12.强化地质灾害临灾转移避险。

2023-2025年,将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制度逐步推广至行业风险点、风险区,明确临灾转移避险范围、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安置点、转移责任人等要素。强化综合防灾演练、临灾避险演练和对转移避险群众安全返回工作的技术指导。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案制度推广和转移返回技术指导,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高铁工务段等部门牵头负责风险点、风险区预案制度推广和转移返回技术指导,各镇街政府负责隐患点、风险点、风险区预案制度推广和受威胁群众转移返回工作。

(四)实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攻坚工程。

13.开展“龙舟水”地质灾害防御攻坚战。

2023-2025年,突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防御,坚决做到提前谋划、会商研判、提级防御、力量前置、联合督导、值班值守、宣传引导、人员转移、安全评估、排危除险“十到位”。加强防御“龙舟水”动员部署,做好汛期的每周会商研判工作。根据预警等级,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做到应转尽转。对风险高、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按照应急工程处置程序及时排危除险,实现动态清零。

市地灾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实施地质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

14.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体系。

2023-2025年,落实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补助经费,规范技术支撑服务内容,提升技术支撑服务能力。加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能力。充分发挥市地质灾害防治协会行业指导作用,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技术交流与培训,整体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15.构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创新平台。

2023-2025年,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要求,配合开展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规律与降雨阈值、普适型仪器适用场景及监测预警技术、典型岩类(火成岩、沉积岩)成灾机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方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机制研究等重要攻关课题的研究。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16.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成果集成转化应用。

2023-2025年,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成果数据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多源异构数据库,典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景三维数字模型,地质灾害隐患数据综合展示等工作,推进数据挖掘与分析应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实现省、市地质灾害智慧防灾分级部署、上下联动。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参与。

(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保障工程。

17.有效遏制新增风险隐患。

2023-2025年,严格落实铁路公路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城镇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并实施配套防治工程,建立配套的日常监管机制和随机抽查机制。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和防治要求,引导新建工程和规划建设区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隐患点、风险点。严格宅基地审批,宅基地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将削坡建房导致的切坡支护纳入建房指导范围,引导群众同时进行建房与边坡支护。

市地灾办统筹指导,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高铁工务段负责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并实施配套防治工程,建立配套日常监管机制。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建立重大建设项目配套防治工程落实情况随机抽查机制和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严格宅基地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将削坡建房导致的切坡支护纳入建房指导范围。

18.构建风险隐患双控管理体系。

2023-2025年,逐步推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管理试点工作落实,推动地质灾害管控方式由“隐患点”向“隐患(风险)点+风险区”转变。2025年底前,明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七)保障措施

19.加强组织领导

1.2023年底前,成立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沟通,制定政策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023-2025年,统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持续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市政府牵头,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

20.做好资金保障

1.2024年底前,建立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监管机制,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滥用。

2.2023-2025年,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保障;合理增加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资金来源,对经批复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土,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依法依规对外销售,销售收益优先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市政府负责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保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支持对经批复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土,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依法依规对外销售,销售收益优先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市财政局负责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监管机制。

21.加大政策支持

1.2025年底前,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要推进落实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加快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等环节,推动项目尽快实施。

2.2023-2025年,加大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用地的保障力度,避险搬迁项目所需的用地指标统一由市自然资源部门申请。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进落实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支持避险搬迁用地指标保障。

22.强化监督评价

1.2023年底前,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慢的地区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防治工作成效突出的镇街或部门进行通报表扬。

2.2023-2025年,依托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承担单位不良问题通报制度,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督管理。

市地灾办牵头。

23.加强宣传引导

2023-2025年,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加深群众特别是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市地灾办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附件2


中山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一览表



统一编号

镇区

隐患点位置

灾害 类型

经度

纬度

灾害体

规模

现状稳定性

险情 等级

风险

等级

综合治理方式建议

实施

时间

1

ZSCH-001

翠亨新区

南朗街道

中山市南朗街道龙穴村福茂木业公司北东侧边坡崩塌

崩塌

113°32′ 45.19″

22°29′ 30.23″

搬迁避让

2025

2

ZSDC-001

大涌镇

大涌镇青岗社区艺匠轩家具厂南东侧山体崩塌

崩塌

113°15′ 45.22″

22°29′ 21.44″

较差

专业监测

2025

3

ZSDC-002

大涌镇旗南村灶地山北东侧边坡崩塌

崩塌

113°15′ 24.52″

22°27′ 46.10″

较差

工程治理

2024

4

ZSDC-003

大涌镇青岗社区老梁山北东侧山体边坡潜在崩塌

崩塌

113°16′ 28.06″

22°29′ 16.01″

较差

专业监测

2024

5

ZSNQ-002

南区街道

南区马岭马石路西侧边坡崩塌

崩塌

113°20′ 36.45″

22°27′ 23.38″

较差

工程治理

2025

6

ZSSX-003

三乡镇

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五星级酒店家具生产基地-柏泰安防有限公司南侧斜坡滑坡

滑坡

113°22′ 22.72″

22°20′ 33.46″

工程治理

2024

7

ZSSX-004

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碧华4路3号华福工艺家具有限公司南侧滑坡

滑坡

113°22′ 45.31″

22°20′ 47.93″

工程治理

2024

8

ZSTZ-004

坦洲镇

中山润发包装1号仓库北东侧边坡崩塌

崩塌

113°26′ 43.55″

22°13′ 33.33″

专业监测、工程治理

2024

9

ZSTZ-005

建新村灯笼街健身广场北侧边坡崩塌

崩塌

113°23′ 54.71″

22°13′ 40.50″

工程治理

2024

10

ZSHJ-022

火炬开发区

火炬开发区凯茵新城岭峰18Q2-6幢南东侧

崩塌

113°27′ 29.05″

22°29′ 59.82″

工程治理

2023

11

ZSHP-001

黄圃镇

黄圃镇鳌山村环山东路9号东南侧边坡崩塌

崩塌

113°20′ 39.39″

22°43′ 11.88″

工程治理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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