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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文号:中府办函〔2023〕19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7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粤府办〔2022〕3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已印发实施。现结合实际,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贯彻政策精神

  各有关单位及各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重要决策部署,学习中国残联印发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部署的实施方案“要加强残疾人就业兜底帮扶,落实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劳动素质,消除影响残疾人平等就业的限制和歧视”精神,学习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以技能提升促进稳定就业、带动收入增长”精神。结合当前我市残疾人就业形势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系列扶持政策,学习融会贯通,全面把握《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保障条件等。

  二、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各方责任

  各有关单位及镇街要把贯彻落实《行动方案》作为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头等大事,参照《行动方案》职责任务分工落实责任。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主动向社会各界传达国家和省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争取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对《行动方案》的理解和支持。

  (一)积极主动推动残疾人就业促进行动,全面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机关、事业单位要主动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地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选取一批业务范围覆盖较广、岗位较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开发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开发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落实和推广“南粤扶残·就业启航”助残就业计划,积极开展以帮扶残疾人就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

  (二)齐心协力推动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有效解决残疾人就业难问题。部门之间要齐心协力,加强通力合作,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提供各类就业帮扶服务。一是开展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要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作为重点工作,落实百分百建档立卡、百分百调查评估、百分百就业服务、百分百跟踪回访四个“百分百”服务要求。二是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和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确保失业登记和零就业家庭残疾人100%动态清零。对就业意愿不足的,重点开展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帮助增强信心;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条件的,对照需求清单、帮扶清单,积极提供合适岗位。三是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一批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员、农家书屋管理员、护林员、卫生保洁员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四是开展盲人群体就业创业帮扶行动。继续扶持和发展盲人保健按摩、盲人医疗按摩传统就业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提供心理咨询、咖啡调饮、直播带货等新领域新业态的培训和就业机会。五是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采取公建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建立辅助性就业机构,基本满足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需求。六是推动“美丽工坊”残疾妇女就业增收项目建设。到2025年,建立1-2个主要面向残疾妇女的“美丽工坊”,每年培训并促进10-20名残疾妇女就业。

  (三)因人施策推动残疾人就业提升行动,全力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根据不同的就业方式,制定科学的就业提升计划,全面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一是开展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提升行动。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落实残疾人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电商助残计划,向残疾人提供云客服、云审核、数据标注以及网络系统维护工作岗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手工艺推广等项目。依托人社部门开办的创业孵化基地、民营企业孵化基地等,开办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二是开展残疾人集中就业提升行动。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依托市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创建1家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三是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四是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做好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建档工作;扶持一批残疾人就业社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将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五是开展信息技术助残就业提升行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机构、用人单位间信息沟通渠道,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就业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对标目标任务,推动落地落实

  各有关部门和镇街要对照《中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任务分解表》,结合本级实际,认真分析梳理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推进计划,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逐条逐项推进落地落实。市残联要做好统筹协调,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有关单位推进计划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行动方案》有效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及镇街要做好过程管理,妥善整理保存相关图片文字和音视频资料,注重挖掘报送典型材料,及时总结评估落实情况,并分别于2023年12月15日前、2024年10月20日前向市残联报送推动落实《行动方案》中期、终期工作总结(联系人:全永乐,联系电话:88879299)。

  附件:中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任务分解表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中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任务分解表


序号

内容

指标任务

责任单位

1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镇(街道)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市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的残疾人;市级残联所属事业单位编制33人(含)以上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联,各镇街。

2

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国有企业应当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等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选取一批业务范围覆盖较广、岗位较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开发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广泛招聘残疾人就业。新建邮政报刊零售亭,应当预留一定比例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残疾人申请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可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点的数量、间距要求。

市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联、烟草专卖局,邮政管理局,各镇街。

3

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民营企业应当将助残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开发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各级残联与民政部门、工商联、企业联合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为民营企业搭建助残就业平台吸收残疾人就业,加强对残疾人自主创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指导与扶持,提供联系劳动项目、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雇主培训等服务。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打造残疾人就业创业品牌或专区。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

市残联、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联,各镇街。

4

实施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

  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和广大爱心企业的主体作用,汇聚社会资源,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程度残疾人群体的就业特点和就业能力,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帮扶残疾人就业,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收入。市、镇(街道)两级残联要主动与当地各类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对接,落实相应的人员、场地、培训等配套服务,安排必要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大力推动各类助残就业项目落实落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以帮扶残疾人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

市残联,各镇街。

5

实施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

  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摆在残疾人就业工作重要位置,落实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百分百”建档立卡、“百分百”调查评估、“百分百”就业服务、“百分百”跟踪回访四个“百分百”服务要求。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对象,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针对不同类别、不同情况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开展全链条精准就业服务,提前介入,加强对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的指导,做好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工作,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创业指导、职业能力评估、职业培训等服务。

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联,各镇街。

6

实施失业登记和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专场招聘会等,针对失业登记和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建立需求清单和帮扶清单,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求职意向清。对就业意愿不足的,重点开展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帮助增强信心;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条件的,对照需求清单、帮扶清单,积极提供合适岗位;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确保失业登记和零就业家庭残疾人100%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集中为就业困难残疾人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

市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各镇街。

7

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通过提供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土地流转、产业托管、农副产品收购销售和融资等方面服务,扶持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行业。根据农村困难残疾人的意愿、能力和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其掌握1-2项实用技术,提高自我发展和就业增收能力。开发一批面向农村残疾人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员、农家书屋管理员、护林员、卫生保洁员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联、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邮政管理局,各镇街。

8

实施盲人群体就业创业帮扶行动。

  落实中国盲人按摩学会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相关规范,打造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连锁运营模式。依托盲人按摩实训基地及专科医院,开展盲人保健按摩骨干师资培训和盲人医疗按摩培训。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技能等级认定、职称评定和医疗考试等服务,推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盲人开办医疗按摩机构。继续扶持和发展盲人保健按摩、盲人医疗按摩传统就业项目,为盲人提供心理咨询、钢琴调律、咖啡调饮、文化艺术和语音客服、数据标注、网络主播、直播带货、音频编辑等新领域新业态的培训和就业机会。

市残联、发展改革局、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9

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将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辅助性就业作为就业兜底保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公建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建立辅助性就业机构,基本满足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需求。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支持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各镇街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村(社区)残协等残疾人服务机构与本市企业合作建立帮扶性就业基地(共建车间),企业与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提供适合残疾人员工的劳动生产项目,为残疾人员工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市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10

实施“美丽工坊”残疾妇女就业增收服务行动。

  市残联、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乡村振兴局要加强部门间协作,制定有实效、可落地的工作方案,共同推动项目开展。综合运用各类激励政策和措施,以提高残疾妇女就业能力为重点,选择手工、编织等通用性广、时尚前沿、产品市场需求量大的手工技能培训项目,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开发就业岗位、辐射带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措施,帮助残疾妇女提高手工从业技能,增强致富本领和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好各级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和广大爱心企业的重要作用。

市残联、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乡村振兴局,各镇街。

11

实施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提升行动。

  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对符合自主创业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创业扶持补贴、创业吸纳残疾人就业补贴、创业贷款贴息及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等扶持经费。继续实施电商助残计划,向残疾人提供云客服、云审核、数据标注以及网络系统维护等工作岗位。做好参加“众创杯”残疾人公益赛项目孵化工作,培育一批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创新项目。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手工艺推广等项目。依托人社部门开办的创业孵化基地、民营企业孵化基地等基地,由政府主导、残联牵头、社会参与,开办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创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政策支持、后勤保障和专业化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残联,各镇街。

12

实施残疾人集中就业提升行动。

  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规范化建设,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巩固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给予重点扶持,支持其进行无障碍改造。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

市残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13

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市、镇(街道)两级残疾人服务机构,要建立供给充足、载体多元、形式多样、管理规范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要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未就业残疾人、易致贫返贫残疾人为重点,以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结果和自身意愿为依据,制定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年度计划,分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创新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创新培训模式,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实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协同发展。依托市普通高校,挂牌1家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

市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各镇街。

14

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服务范围,设置残疾人就业服务岗位。为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普遍建立“一人一档一策”,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残疾人进行精准帮扶。扶持一批残疾人就业社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将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就业服务内容、标准、流程等规章制度,规范服务工作。依托社会力量建立立足社区的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骨干队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联,各镇街。

15

实施信息技术助残就业提升行动。

  充分依托国家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省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省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等,开展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培训状况调查、职业能力评估和培训需求登记、求职招聘等就业服务,运用政务大数据中心能力,打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机构、用人单位间信息共享,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就业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残疾人就业工作信息化水平。各镇(街道)要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在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记录和动态更新。

市残联、发展改革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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