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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横涌路(兴涌东路至隆盛路段)道路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28日

  横涌路(兴涌东路至隆盛路段)道路工程2022年11月7日获市发展改革局可行性研究批复,2022年11月21日获市交通运输局初步设计批复。为切实做好横涌路(兴涌东路至隆盛路段)道路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横涌路(兴涌东路至隆盛路段)道路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划定公告如下:

  一、公路用地范围划定。项目位于中山市大涌镇境内,起于兴华路与隆盛路交叉口,沿兴华路向东南,途经新建的联达驾校至旗峰路路段,之后接回葵朗路,终止于兴涌东路与葵朗路交叉口东南侧。路线长3.521公里,新建桥梁538.8米/1座。改造现状道路断面为双向六车道,两侧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在兴涌东路与新平路相交处设置简易菱形立交,采用主线双四,在新平路上设置上下A、B匝道。项目用地面积17.5673公顷,沿线镇街:大涌镇。公路用地划定范围为公路红线内划定范围(具体见附件)。

  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划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低间距要求确定为10米。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严格执行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在规划、供应、审批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建设项目时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应当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四、土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当加快协调沿线镇街政府、有关单位、村(居),加紧开展公路红线内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沿线镇街政府应当协调公路建设单位进入控制区范围内进行勘建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横涌路(兴涌东路至隆盛路段)道路工程公路用地图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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