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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中府函〔2022〕420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8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协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中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市“十四五”期间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和保障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是新发展阶段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科学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是指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技知识,并具有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科学素质,对于公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于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以重点人群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持续提升,以基础工程建设带动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取得长足发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末,中山市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的比例达10.8 %,呈现出与我市经济社会相协调的良好局面,为“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市科学素质建设开创了新局面,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公民科学素质总体水平与广东其他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同群体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改善还不够显著;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统合力度仍显不足,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体制机制和保障条件还不够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仍较滞后,各级科普场馆普遍不足,科普资源共建共享还不够充分等。

  当前,国内外形势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新冠肺炎疫情交织叠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以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快速发展,大大拓展了时间、空间和人们的认知范围,深刻改变了人们生活、工作、学习和思维方式,变革了既有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格局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深入实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全面提升公民素质已成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先决条件,是提升公众终身学习能力、增创未来竞争新优势的迫切需要,是打造高素质创新大军、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把握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选择。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科学技术教育、传播和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实现全域新时代文明实践纵深推进,厚植城市精神、彰显城市品格,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奋力打造“湾区枢纽、精品中山”,努力建设珠江东西两岸融合发展的支撑点、沿海经济带的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一极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突出科学精神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自信,形成崇尚创新创造和科学文明的社会氛围。焕发科学家精神的时代感召力、引领力,让“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观引领。

  ——坚持协同推进。建立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动员机制和市场化运行模式,加强统筹协调、政策支持、投入保障。抓好《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实施,激发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等多元主体活力,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等协同推进的大联合大协作科普工作格局。大力推动科普产业化、市场化。

  ——深化供给侧改革。破除制约科普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价值导向,创新组织动员和激励机制,推进科普内容创作、表达方式、传播手段创新,探索科普供给的市场化、产业化、信息化等新方法、新路径,及时感知群众科普需求,精准匹配、送达科普资源,实现更高质量的科学传播。

  ——扩大开放合作。突出区域优势,立足国际视野,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融合发展和交流合作。在公民科学素质国内外交流中增进开放互信、深化创新合作、推动资源共享,畅通形成内外联动、多向互济的科学素质开放合作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2025年:中山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6%。全市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公平普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体制机制、条件保障等体系更加完善,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实现,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更为均衡,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全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三、提升行动

  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提升行动。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全面提升青少年科学教育水平,加强对青少年科学兴趣的引导,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青少年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着力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

  ——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激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施“科学种子播撒工程”,进一步提升中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幻彩流年”青少年科幻画比赛、“小小科学家”、STEM专题探究活动等品牌活动的质量水平,激发青少年的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大力开展中山市青少年科普活动周、流动科学馆进校园及青少年科普专题课堂进校园等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避险自救、身心健康等知识,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

  ——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结合“双减”政策落实,增强科学教育正能量,强化科学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配齐中小学科学学科教师及相关学科实验员,开齐开足中小学科学课程。引导变革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深化中小学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科技等学科对科技创新教育的学科延展和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常态化举办“创新在我身边”“食品安全”“低碳环保”“变废为宝”等主题的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让青少年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发展科学探究能力。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探索学习空间、学习方式、课程设计、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提升学生的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

  ——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推进科学基础课程建设,加强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深化青少年科普教育示范学校的带动作用,组织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活动、举办各类型青少年科技类竞赛活动,激发青少年科技创新热情,从广大中小学生中培养一批“小科学家”。探索英才计划、少年科学院、青少年科学俱乐部等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

  ——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促进校外科技创新活动与学校科技教育融合发展,引导学校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各类学习实践活动。组织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开展“中国科学院老科学家科普演讲团进校园”等活动,加强学生科普知识宣传和教育,形成“崇尚科学、热爱科学”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科学探究、工程设计制作、创意创新创造等科学教育活动。

  ——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科技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完善科学教师配备与培养机制、课程设置、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教学保障体系,建立学校科学教育考核机制。举办科学教师专项研修班,开展科技发明、科学研究、科普剧、科学实践、科技节、创客教育、科学秀、STEM教育等专项研修活动,提升中山市中小学科学教师的科学素养和教育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团市委、市科协)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不断丰富农村科普活动和科普资源,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助力乡村振兴。

  ——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进步活动月等群众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发挥科技专家、乡土人才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科普服务“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科普中山”公众号,大力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普及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卫生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乡村文明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思想,反对封建迷信,帮助农村居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科技文化素质。

  ——开展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建设。深化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开展“乡村工匠”等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吸引培育乡村振兴实用人才。鼓励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引博士后,完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制度,按博士后研究工作计划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开展。引进和培养从事土壤农化、植物保护、组培技术、名贵树木科学养护、特种养殖技术、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农产品电商以及乡村建设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解决中山乡村人才紧缺状况,培养大批适应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助力乡村振兴。

  ——加强乡村振兴科技支撑。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通过“中山+”新闻客户端“乡村振兴”频道,宣传展示及推广相关研究成果、优秀案例,重点培育一批农业科技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乡土人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五支队伍”。优化中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指引,建立并完善中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库,深化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定向帮扶对接工作。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申报农民培训示范基地,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引导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加强农村科普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科普基础设施,强化农村中学科技馆、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建设,提高流动科学馆、科普大篷车、科普集市的巡展频率,建设一批科普教育基地。推动农技驿站、农村夜校、科普惠农服务站、农家书屋等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科普中国乡村e站转型升级,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在农村落地应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妇联、市科协)

  (三)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劳动者队伍,推动中山高质量发展。

  ——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动模范、南粤家政、巾帼风采、香山工匠等活动,加大先进典型评选宣传表彰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通过“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活动,宣传中山市科技工作者开拓创新、为民奋斗的先进事迹,多途径多形式表达对科技工作者的重视和关心,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

  ——大力强化技能创新。广泛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大湾区”主题劳动竞赛、“中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山市职业技能大赛”等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劳模和工匠人才交流合作平台,营造“劳动光荣、劳动崇高、劳动伟大、劳动美丽”的良好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为更多的劳模和工匠人才的不断涌现、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发现、培养高技能人才。推进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大力推动职工素质提升,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大军。

  ——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职前教育、职业培训、技能大赛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广泛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依托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

  ——发挥企业高管、骨干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在省部署下,推动科普成果和科普工作实绩明确纳入专业技术职称领域和纳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履行科普责任的热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推动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为产业工人终身学习、技术技能提升提供渠道。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推动相关互联网企业做好外卖、快递、直播、网约车、网约服务等新兴领域、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丰富面向老年人的科普资源供给内容、渠道途径、方式方法,稳步提升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依托社区、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养老服务机构等实行“菜单式”科普服务,向社区老人传授科普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

  ——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健康教育系统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科普大篷车”、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渠道,向老年人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吸纳更多优秀老专家加入科普讲师团,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发挥老年科技工作者、老专家的作用,通过面向青少年学生开展各类讲座、科普报告会、科技咨询活动等,用优良的作风感染青少年,用丰富的经验培育青少年,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贡献力量。(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

  (五)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中山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的发展目标。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科学履职能力和水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和重要内容,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

  ——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做好电子政务领域新技术、新标准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的推广工作,注重培养基层干部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提升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等方面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

  四、重点工程

  为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开放有活力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在“十四五”时期实施以下6项重点工程。

  (一)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全面提升信息化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共享和传播能力,建设全媒体科学传播平台,促进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衔接与融合,服务数字社会建设。

  ——激励支持科普创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科技类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和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持续开展各级各类科普讲解大赛、科普作品创作大赛、科普剧大赛等活动,促进科学与艺术结合,遴选推介一批适合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推广的优秀科普原创作品。加强原创科普内容开发,提升优质原创科普动漫、科普短视频、科普文学、公益广告等科普作品水平,做好优质科普作品的推介与共享服务。加强先进制造、卫生健康、生态保护等重大领域的科普创作。

  ——促进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建立中山市科学传播融媒体联盟,进一步推动建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进科普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多形式的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节目和专栏。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普内容,提供贴近生活的科学资讯,提高科普内容的接受度。创新科普方式方法,搭建科普创作优品征选平台,推动科普多元合作,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媒体机构与科学共同体开展合作对接,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切实提升科普资源科学性、趣味性、体验性。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普工作人员的科学传播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加强“科普中山”微信公众号、“科普e中山”微信视频号建设,探索抖音等短视频号建设,扩大科普传播范围。

  ——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从建设平台、汇聚内容、组建运营、保障机制等方面系统规划推进,建立完善科普资源库和科普资源名录,打造全领域、多终端、全地域、全渠道分发的中山科普特色品牌。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强化需求感知、用户分层、情景应用理念,推动传播方式、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针对不同区域、行业、年龄人群开展科普内容精准推送、智慧服务,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促进科普信息化,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充分链接、深度融合,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与智慧校园、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提升基层科普信息化建设水平,向市民提供权威、准确、实用的科普信息和科普基地预约、科普活动打卡等科普服务,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和互惠。(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优化综合创新生态系统,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推动机制,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激发科技创新主体参与科普传播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完善发展支持政策,建立科技人才、科技载体、科技成果、科技服务等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和服务体系,激发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科普的活力。引导高校、企业和社会研发机构的科技人才参与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开发优质科普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科普活动。支持和引导企业利用社会资本整合科普资源和创新要素,开展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推动科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优先认定各类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创新创业基地等为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提升社会科普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以社会资金建设的实验室、科技基础设施和购置的科学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为科普活动提供服务。开展中山科普讲座活动,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打造体现中山地域特色的“香山科普”“国防科普”和“生态科普”。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创新平台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设立科普专家指导委员会,做好市级科技资源科普化顶层设计。实施学术资源科普化工程,提高非涉密科技成果、学术交流成果向科普资源的转化率。鼓励相关单位设立科普工作岗位,强化科研资源集约利用。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鼓励大科学装置(备)开发科普功能,推动有关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建立科研设施开放补偿机制,保障科普化科研设施良性运行。推动粤港澳青少年游学基地建设,办好青少年科普周活动,落实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免费开放,促进科普与教育、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构建独具特色的中山科学文化。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把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工作。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开展中山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依托各类科技场馆和科普教育基地,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组建科普专家库,引导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面向社会开展科普创作和科技传播。支持科研工作者将最新研究成果转化为科普产品。鼓励科技专家担任科普导师、传媒科学顾问等,参与科技创新教育与科技传播工作。(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及完善,加强科普资源库建设,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

  ——加强科普资源库建设。对本市科普资源种类、数量、内容、分布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建立科普资源名录,落实一镇一区科普专家指导工作,并通过综合性科普信息化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其具有科普功能的场所、设施、设备、作品、产品、信息等申报纳入科普资源名录,由市、镇街科协对科普资源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科普资源名录,为市民提供科普资源“菜单”。

  ——优化科普设施建设布局。按照普惠共享、分类施策、精准泛在、协同增效的要求,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推动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融入我市发展规划,并与地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法规,引导和扶持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兴办、建设、资助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分级评价制度。高标准规划建设中山科技创新园,重点建设中山药创院、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中山先进低温研究院两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集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科技企业孵化、科技服务于一体的高端科技园区。

  ——创新构建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加快推动市级综合性科普场馆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镇街因地制宜建设特色科技馆。打造科普服务重要阵地,加强对现有科技场馆的利用、维修和改造,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技场馆免费开放,推动建设一批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小型专题科技馆和行业科技馆。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大力度推进中山市科学馆、美术馆、规划馆“三馆合一”建设,推进中山翠亨新区大湾区博物馆、西北组团文体艺术中心、工人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场馆等场馆的科学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科普展教品创新研发,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提升科技馆服务功能。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

  ——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完善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加强对市级科普基地的认定、管理和考核,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指导支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省级、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称号,推动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构建“馆校结合”长效机制,推动科技场馆和科普基地的优质科普资源、活动、项目与学校科学教育双向融通。加强公益性引导,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社团的科普场馆、展览馆、标本室、陈列室、天文台、野外台站、实验室、生产设施等科普基础设施面向公众常态、定期、公益开放,鼓励经营性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面向公众优惠开放,支持开展关爱弱势群体的公益科普活动。推动在公园、广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建设户外科普宣传设施。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鼓励支持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食品药品、人防、防震减灾、气象、海关等行业部门建立专业科普教育、研学基地,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情教育等各类科普基地间交流协作。推动科技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体验基地建设。推动著名科学家故居保护利用。(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大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建立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切实开展科普区域性合作,提升基层科普服务供给能力。

  ——建立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科普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加强应急科普资源库建设,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构建市、镇(街道)、村(社区)紧密衔接的应急科普长效服务体系。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常态化应急科普工作能力。完善应急科普宣传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平台,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拓宽应急科普宣传渠道,传统宣传方式和网络精准推送、分层推送相结合,提高应急科普工作质效。利用已有设施完善应急科普宣教平台,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态下,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提升基层科普服务供给能力。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普惠性,推动中山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创新实施科普惠民工程,挖掘整合本土资源,打造中山特色的科普服务品牌,提升服务品位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完善科普示范引导体系,扎实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持续广泛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低碳日、爱国卫生月、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世界气象日等各级各类主题科普活动,推动“银龄跨越数字鸿沟”和“碳达峰碳中和”科普专项行动,大力培育全民科学素质大赛等特色科普品牌活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和生产生活技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

  ——切实开展科普区域性合作。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把握加速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契机,加强与湾区其他城市合作。学习借鉴发达地市科普先进经验,谋划推动合作议事协调机制,努力推动一批创新平台、科普服务平台共建项目落地。加强市域内科普合作与交流,推动各镇街合作开展各类群众性科普活动,推动市域科普人员的交流和培训合作,推动科普展品交流互展,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落实“一部门一主题”,联动开展主题性科普活动。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普讲师团,加强科普专家库建设,开展科普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媒介研究、创作研究、效果评估等,不断壮大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科普人才队伍。在省部署下,建立完善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探索将科普成果和科普工作实绩纳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绩效考核指标。对为科普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市级表彰和奖励,符合条件的科普作品项目列入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鼓励社会力量设立各类科普奖。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设立科普岗位。鼓励各级学校开设科普相关课程,开展科学教师等培训和研修活动,举办科普人才论坛、研讨会、交流会等,增进工作交流合作。

  ——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壮大“中山市科技志愿服务队”,建立健全科普志愿者培训、激励、管理和服务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项目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探索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等,对接科技志愿服务资源与社会需求,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开展学会科技志愿服务基层行、科技志愿优秀项目展评、科技志愿工作骨干培训交流、先进典型评选等活动。充分利用高校、医院等社会资源,鼓励教师、医生、学生、媒体工作者等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优势,参与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好科普志愿者在信息宣传、科学辟谣等方面的作用,拓宽移动端科普传播渠道,推动“科普中国”信息化平台优质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五)实施科普产业繁荣工程

  制定实施培育和壮大科普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尝试科普产业市场培育,推动科普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

  ——加强对科普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扶持。建立完善培育和壮大科普产业准入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科普产业用地等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产品开发。落实科普产业用地享受科研用地同等待遇。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兴办各类科普文化产业。引导和吸引粤港澳大湾区内企业、个人或者外商资金参与联合组建产业基金,逐步实现科普产业的投资多元化,巩固深化交流合作,创新合作模式。

  ——推动科普市场化产业化。以岐江新城、翠亨新区为依托,研究探索建设科普产业园,加大对科普相关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搭建科普产业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全产业链,为扶持科普产业发展提供示范。加快推进科普展览、科普图书、科普影视、科普玩具、科普旅游等科普产业发展。依托中科院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山研究院、华南现代中医药城、中深医疗器械园等重点园区平台,找准细分场景和市场,深耕细作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科普产业集群,关注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航空航天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科普产业相结合。深挖中山孙中山故里、岐澳古道、环铁城文化内涵,促进科普与教育、医疗、旅游等融合发展,催生具有科普功能的新业态。

  ——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加强推动科普产业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合,完善具有中山特色的科普产业体系。推动科普产业向智能化、品牌化、资本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支持一批产业链“链主”型企业开展强强联合,构建上下游企业群,以链群方式推进产业链供应链竞争能力提升。加大对科幻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探索联合相关研究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组建促进科幻产业发展联合体,为科幻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支持、人才供给等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科协)

  (六)实施科学素质交流与合作工程

  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丰富交流合作内容,增进文明互鉴,推动价值认同,提升开放交流水平。

  ——拓展科技人文交流渠道。加强统筹协调,引导和支持科学共同体联合申办、举办或参与国内外科技论坛、学术会议、科普会议,参与国内外科普展览与交流活动。积极参与粤港澳青少年科技交流培育计划,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引导和支持市级学会联合省级、国家级学会在中山地区举办或承办国内外科技论坛、学术会议、科普会议,组织科普展览与交流活动。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组织的对接合作,强化日常沟通交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科普场馆和科普机构的联系与交流。

  ——提升科技人文交流层次。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化公共卫生、绿色发展、科技教育、文化艺术、旅游会展等领域合作,逐步探索和拓展其他领域的交流互鉴。充分发挥华侨华人资源优势,探索科学素质建设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国家平台建设。搭建公众科学素质促进交流合作平台,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科学传播人才培养、科学素质评测及研究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的合作项目,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聚焦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人类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加强青少年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实施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中山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领导全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相关规划和计划。

  各镇街负责领导本地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加强镇街科协组织建设,支持基层科协开展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全面推进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市科协要充分发挥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负责牵头制定《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有关部门主动担当作为,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机制

  建立完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机制。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与政府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融合运作,加强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和经验交流,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开展专项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不断提高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效能。

  建立健全科普动员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的积极性,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充分调动专兼职科普人才和志愿者积极性,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依据《科普法》和《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统计工作,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加强对本方案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对部门、地方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通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三)完善保障条件

  贯彻法规政策。抓好《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实施工作,出台必要的配套政策,督促牵头部门履行职责,在组织、队伍、经费、设施等方面给予保障。各镇街在制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时,要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保障经费投入。市财政要加大对科普的投入,各镇街根据人口和经济发展情况配套科普经费,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市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财政、税收政策,提倡吸纳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支持科学素质建设。

  加强理论研究。强化组织、条件和机制保障,开展社会化、信息化、规范化、特色化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围绕新科技、新应用带来的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科学谣言等方面,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深入开展科普对象、手段和方法等研究。

  (四)明确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22年,印发市级方案,推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并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

  深入实施。2022-2025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检查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及时补齐短板,全面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总结表彰。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

  
       附件:中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工作分工表


中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工作分工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提升行动

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教育体育局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团市委、市科协

2

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农业农村局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妇联、市科协

3

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总工会

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4

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卫生健康局、市科协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

5

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委组织部

市科技局、市科协

6

重点工程

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市科协、市科技局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7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市科技局

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8

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市科协

市发展改革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

9

实施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市科协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10

实施科普产业繁荣工程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科协

11

实施科学素质交流与合作工程

市科协

市委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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