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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中山市重要公路节点方案提升规划成果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1〕313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审批〈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中山市重要公路节点方案提升规划〉的请示》(中交请〔2021〕1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中山市重要公路节点方案提升规划》)(以下简称《提升规划》)。

  二、《提升规划》确定规划期限为2021至2035年。《提升规划》明确了近远期实施时序,为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提高重要公路节点通行效率等提供有力保障。

  三、《提升规划》基于现状存在问题、未来交通需求等对重要公路节点用地进行规划控制,你局要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和各相关镇街政府落实规划管控,确保规划可实施性。

  四、《提升规划》实施过程中,你局要根据区域及节点周边具体情况,进一步优化深化工程设计方案,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的,需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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