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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举行《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4日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中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中府〔2014〕85 号)等文件要求,受中山市人民政府委托,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就《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35年)》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8日(暂定)。

  地点:市生态环境局2709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35年)》的意见和建议。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一)申请人范围:

  1、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4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申请方式

  到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提交资料申请。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申请表》;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指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工作证复印件。

  四、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共38人,其中:党代表2人,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部门代表7人,镇区代表10人,企业法人及社会组织代表5人,公民代表10人。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镇区听证代表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邀请;公民代表、企业法人及社会组织由公开报名方式遴选产生,对持同类意见的参加人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比例人数的,申请人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对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抽签时间另行通知);人数不足时,听证会将延期举行。

  五、其它有关事项

  我局将于听证会前20日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zsepb.zs.gov.cn/xxml/xxgk/tzgg/tzgg/index.html)公布。在听证会前10日,我局将《听证会通知书》以及《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35年)》相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确保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4日



  报名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5楼2505室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联系人及电话:陆海云,88221633;谢俊豪 88318615。

  注: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请登录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zsepb.zs.gov.cn/xxml/xxgk/tzgg/tzgg/index.html


  附件:

  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

                                                  

                                                        申请单位(盖章):

代表类型

□人大、政协、部门镇区代表  □企业法人及社会组织代表  □公民代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职业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听证会通知书送达地址


申请理由及建议意见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提交时请附上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2、听证机关有权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3、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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