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关于省市场监管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中市监〔2019〕182号)、《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市监〔2019〕17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专利奖励)的通知》(粤财工〔2019〕181号)的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度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和经费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签订项目合同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以确保项目按进度按时完成。请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委托合同书》(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电子邮箱),于2020年10月16日前将电子版(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发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电子邮箱zsszscqxm@163.com),经审核同意后,打印纸件(一式4份)并盖章后报送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因省市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故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经费不足的部分,需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下达经费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和有关要求专款专用,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对照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郭德轩、梁耀伟,电话:8823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