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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上规上限培育企业推荐入库工作的通知
文号:中工信〔2020〕413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8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企业上规模上限额,培育发展一批高成长中小企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我局自2014年以来开展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建设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为进一步推进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入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入库标准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程实施意见》(中府〔2017〕50号)要求,纳入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需在本市工商登记注册,上年度或本年度(截至申请日前一个月),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纳税额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规下限下企业:

  (一)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或纳税额超50万元;

  (二)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或纳税额超50万元;

  (三)零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250万元或纳税额超15万元;

  (四)住宿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万元以上或纳税额超5万元;

  (五)餐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万元或纳税额超5万元;

  (六)重点服务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万元以上或纳税额超25万元;

  (七)企业新建项目投资额超2000万元(不含购置项目用地),并竣工投产(含试产)。

  二、严格企业审核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高度重视上规上企业名录库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加强企业入库申请工作指导,严格按企业入库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积极组织符合条件并审核通过的企业上报申请入库。

  三、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每月25日前将附件表格表格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汇总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列入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的企业,符合中府〔2017〕50号文要求的,可享受中山市“助保贷”扶持政策。


  附件:1.规模以下企业入库申请汇总表

            2.新建竣工项目投资额超2000万元企业入库申请汇总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5日        


(联系电话:李兴国,88307014,邮箱:qyk076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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