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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文号:中府通〔2020〕4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1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政府决定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定于2020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时40分至11时00分,试鸣范围在本市中心城区及各镇区。

  二、预先警报:试鸣时间为10时40分至10时43分。方式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

  三、空袭警报:试鸣时间为10时50分至10时53分。方式为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

  四、解除警报:试鸣时间为10时57分至11时00分。方式为连续鸣放3分钟。

  五、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学习、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