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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办法》的通知
文号:三乡府通〔2020〕3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3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现将《三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镇财政分局反映。
  联系人:谭雯雯,联系电话:86685703。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三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办法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应对疫情稳企安商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为促进我镇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缓解资金压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贴息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依据本办法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享受贷款财政贴息。
  (一)2020年1月31日前在三乡镇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信息咨询、担保、抵押、典当等中介服务业,歌舞娱乐、卡拉OK、网吧等娱乐服务业除外)。
  (二)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因业务发展有明确融资需求和资金使用计划向三乡镇范围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取得人民币贷款支持的企业。
  (三)财政贴息申请日前已经取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满6个月(实际贷款期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取得贷款月份计算),并已偿还申请日前贷款利息的企业。

  二、贴息标准
  按照企业实际取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财政贴息,从企业取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之日起计算,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笔贷款财政贴息的最高额度为10万元,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笔贷款的财政贴息。

  三、申报原则
  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财政贴息,并以此额度为财政贴息总额度;企业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间取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后,已偿还贷款利息期限超过可享受财政贴息期限(实际贷款期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取得贷款月份计算)的,即可申请财政贴息;财政部门按照初始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给予补贴,如果当天企业申请财政贴息额度累计超出1000万元,将按照该企业申请贴息金额所占当天申请总额比例分配剩余额度,贴息资金用完即止,不再受理贴息申请。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三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表》(附件1)在2021年1月31日前向镇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其中:农业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工业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服务业及其他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镇发展和改革局。申请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如下:
  1. 三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表
  2.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贷款合同复印件
  5. 银行发放贷款凭证和付息凭证(银行利息单、发票或付息流水)复印件
  6. 还款证明材料(还款回单等)
  (二)审核和公示
  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定财政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对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企业。
  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企业贷款贴息申请情况定期汇总,在三乡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财政贴息企业名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贴息期限付息金额、贴息期限、贴息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如出现有异议的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核实并作出答复。
  (三)发放
  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请材料连同公示情况截图及《三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移交明细表》(附件2)提交至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经核定的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一次性拨付到申请企业结算账户。

  五、工作要求
  (一)财政部门应当督促相关银行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文件精神,适当下调企业贷款利率,不得因财政贴息而提高企业贷款利率,不得断贷、抽贷、压贷。
  (二)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对财政贴息申请进行审核。企业应如实申报财政贴息,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三)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建立《三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监管台账》(附件3)对企业申领财政贴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为确保财政贴息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财政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对财政贴息工作实施监管,对弄虚作假的银行和企业,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被骗取的财政资金,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本办法由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即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本办法终止时间不影响财政贴息的发放。

  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郑康明(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联系电话:0760-86381217
  郑宏灿(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联系电话:0760-23387812
  袁秀华(镇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60-86695333

附件:1.三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表
   2.三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移交明细表
   3.三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监管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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