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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加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火炬区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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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加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中小学(含民办)及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中山火炬开发区加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十日


中山火炬开发区加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
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要求,市委督察室将对各镇区加强校园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为配合该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开发区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不断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及卫生环境的综合治理和集中整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学校及周边的治安及卫生乱点和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和卫生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使全区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措施明显加强,防控能力明显提高,治安、交通、文化、卫生等环境明显改善,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二、成立开发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邹 鑫(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黄 坚(区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梁丽莎(区党委委员、宣传办主任)
组 员:刘少强(区综治办主任)
      周灿轩(区司法所所长)
      韩 永(区教科文卫办副主任、教办主任)
      黄平均(区宣传办副主任)
黎兴卫(交警四大队队长)
      郑文树(区工商分局局长)
      林乐源(区执法分局局长)
刘展云(区环保分局局长)
阮海权(区环卫处主任)
谭渐鸿(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简国新(区文化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治办刘少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协调工作。
三、整治内容
本次综合整治的重点内容是:
(一)侵犯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
(二)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违规经营出租房屋和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麻将馆等娱乐场所,违章建筑、音像书刊点、不洁饮食摊点和其他各类非法违规摊点。
(三)校门外侧50米内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张贴悬挂各类标牌等。
(四)学校门口交通设施不全,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
(五)学校周边居民非法强行承揽建设工程、装饰业务,乱拉乱接水、电等严重侵害学校利益问题。
(六)学校内部治安突出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
四、时间安排和实施部门
综合整治从2008年6月开始,至2009年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
时 间:6月5日至6月20日
实施部门:区教办、各中小学校
工作内容:各中小学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了解本校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
工作方式:由区教办统筹安排,各校开展自查、调查摸底工作并书面上交区教办汇总并上报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二)初步整治阶段
时 间:6月21日至6月27日
实施部门:区教办、各中小学校
工作内容:在教育系统内部开展校园内部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自查和整治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制定《开发区教育系统2008年安全活动月实施方案》,力求初步解决学校内部的安全、治安和卫生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工作方式:各中小学校各自开展校园内部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自查和整治工作,区教办检查督促。
(三)集中整治阶段
时 间:6月28日至10月15日
实施部门:区宣传办、综治办、司法所、公安分局、交警四大队、工商分局、执法分局、环卫处、环保分局、文化站、教办、各中小学、各校所在社区及有关单位。
工作内容:
见本次综合整治的六大重点内容。
工作方式:由综治办召集会议,统筹安排,以统一行动,分组落实的方式,对校园周边的治安和卫生环境进行集中整治。综治办负责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落实。
 (四)复查总结阶段
时 间:10月16日至次年1月15日
实施部门:区宣传办、综治办、司法所、公安分局、交警四大队、工商分局、执法分局、环卫处、环保分局、文化站、教办、各中小学、各校所在社区及有关单位。
工作内容:
1、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单位对整治行动要进行复查梳理,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检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2、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工作方式:由区综治办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其他各部门密切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问题,依法整治,把本次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按照“清理一批,整治一片,稳定一方”的基本要求,确定整治重点,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是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营造安全文明教书育人环境的有效措施,是关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科教兴国战略实施的一件大事。各综治成员单位和各中小学校必须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及周边良好秩序作为检验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把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问题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工作简报、墙报和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及时报道典型案例以及行动的开展情况,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学校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意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作用,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适当曝光,以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促进问题的解决。
(三)落实责任,加强协调
各中小学校要对本地区的治安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针对排查出来的突出安全隐患,采取整治集中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对特别重大、一时整治不了的难点重点问题,可向上报告,配合上级集中整治,以求达到整治成效。
(四)加强检查,监督落实
集中整治期间,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重点检查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对久治不改的老大难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加强联系,及时总结
各部门要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掌握和汇总。每次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分别于6月30日和10月15日和明年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 学校 整治 方案 通知
中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8年6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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