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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广东省实施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抵扣政策”座谈会

信息来源:科技局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7日

10月23日,省科技厅副厅长叶景图、法规处副处长周海涛一行六人来我市调研,就即将颁布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抵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召开工作座谈会,司徒伟湛副市长对调研工作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市科技局局长徐小莉、党组书记副局长余永祺、副局长董才,市地税局总税务师张亚红、国税局副局长林昔、经贸局汤荣添科长及科技局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叶景图副厅长指出《办法》是省委、省政府促进自主创新、加强企业研发主体地位、贯彻全省科技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和政策导向。该政策的贯彻执行将是今后两年省市科技工作的重点,要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的设计。周海涛副处长介绍了《办法》的主要内容,并指出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抵扣是一项全新的政策,要开展覆盖

市国税、地税、经贸部门表示《办法》的出台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将充分发挥税收抵扣在激励企业研发上的杠杆作用,并就执行、具体操作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补充。





董才副局长认为,要认识到研发费用抵税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估算好享受的税收总额,作好计划和工作步骤,克服当前宣传发动、申报实施中的困难,把政策用好、落实好。



徐小莉局长指出,要充分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全面覆盖开展广泛宣传;以国家、省、市立项项目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为主体企业,做好培训和申报工作,完成首年抵扣税收任务,以此作为今后总结和出台实施细则的经验。同时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技、国地税、经贸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有步骤地推进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抵扣工作。


(办公室 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