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办: 经研究,同意: 刘敏铿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科副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副科长职务; 杨和斌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副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科副科长职务; 李家豪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副科长,免去其市政府接待办接待一科科长(副科级)职务。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