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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山市财政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
信息来源:中山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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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履行财政职责 助推中山经济提质增效
            2015年中山市财政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收官之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沉着应对经济缓行压力,顺利完成年初预算任务,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7.5亿元,同比增长11.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2亿元,同比增长33.4%。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了全市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稳步发展。
  一、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收支管理,全市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强化税源分析,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主动加强与国、地税及各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狠抓税源管理和动态监测,认真做好收入形势分析预测。扎实开展非税收入稽查、票据检查及代理银行服务质量检查,督促执收单位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堵塞征管漏洞,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继续做好小汽车号牌拍卖、公园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积极推动社会抚养费、污水处理费等收费项目实行直接缴库,非税收入管理更加规范。
  二是强化支出管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厉行节约,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和“五个零增长”要求,坚持预算追加联审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经费支出。加大预算执行进度管理,严格实行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做到部门预算安排与执行、绩效、监督结果挂钩,并采取召开预算部门专题会议,局内部科室支出进度排名等措施,增强财政支出的均衡性、时效性。
  三是强化统筹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定期通报预算结余情况,建立镇区存量资金定期报备、转移支付对应衔接和督查问责机制,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加强国库库款管理,将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效应。
  (二)坚持真加实减,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大局。
  一是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作为财政部门服务全市经济建设的重点,主动了解部门资金需求,积极创新资金扶持方式,全年安排产业扶持资金8.45亿元,其中科技创新驱动投入达4.99亿元,通过设立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革新,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和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着力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设立15亿元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打造我市中小企业转贷资金池,降低中小微企业“过桥融资”成本,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巩固税源财源基础。
  二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减负惠企政策宣传,督促执收部门执行相关减免政策。及时公布《中山市征收的政府性基金目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明确企业堤围费退费办理范围及流程,切实将减负惠企政策落到实处。落实国家、省级减免政策8项,减免各类收费约1亿元。
  三是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统筹资金用于保障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力推进PPP项目建设,其中单轨电车项目已获批纳入财政部第二批示范项目,长江路改造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西区马山片区棚户区改造购买服务合同已顺利签约,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和置换资金的支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市域交通路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工程顺利推进。
  (三)落实普惠共享,坚持优先保障民生。
  坚持“底线民生”和“民生优先”原则,着力加大农业生产、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投入,民生支出占比近七成。
  一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升基层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支农资金投入渠道,扎实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规范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全年农林水资金支出18.53亿元,促进我市农业基础设施、农村环境整治等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此外,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牵头抓总作用,稳步推进我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已制定印发《中山市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各项工作全面铺开,将进一步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
  二是大力推进教科文事业长效发展。着力优化教育支出结构,集中保障规划项目建设,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费、中职免学费等政策,重点解决教育“短板”问题,加大学前教育、民办教育资金投入力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和科技事业的扶持,制定并落实《中山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指标解决方案》,促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年市本级教育支出28.11亿元,文化与体育支出5.3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1.73亿元。
  三是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扶持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稳步推进公共医疗改革,认真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助标准由原来的533元提高至579元,增幅8.6%,安排“双低”和优抚对象家庭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达1000万元。同时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等多种渠道,建成保障性安居房2170套,并进一步下调了保障性住房申请准入门槛,有效扩大安居政策普惠力度。
  四是积极支持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作用,重点支持高污染锅炉改造、“黄标车”治理及镇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拨付“黄标车”治理补贴资金1.88亿元,镇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补贴6220万元。认真落实分区域激励型财政政策和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机制,积极筹集年度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继续推进公交先行和“公交一盘棋”工作,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扶持力度,安排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3.34亿元,有效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四)坚持以改促管,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根据2015年省、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部署,结合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要求,重点推进了以下方面的改革。
  预算管理方面。继续巩固以项目库管理为核心的“零基+滚动”预算管理基础,建立项目库新增、变更动态维护机制,着力为加强预算编审质量和实施中长期预算奠定基础。积极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市镇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财政资金专项补助方式,适当调整耕地占用税的市镇分成比例,进一步扩大纳入市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范围,有力促进镇区财力均衡发展。
  国库管理方面。扎实推进镇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认真梳理各镇区收支管理机制、账户设置等相关情况,制定印发《中山市镇(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镇区将自2016年起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资产管理方面。建立领导干部和单位办公室配置情况台账和办公用房配置管理制度,组织市镇两级党政机关在2014年的基础上,对办公用房作进一步清理整改,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成果。积极创新资产处置模式,成功将市中医院旧址以招商形式进行公开处置,为市属国有资产的处置树立成功先例。扎实推进全市公务用车改革,制定出台《中山市市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5项,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政府采购改革方面。以学习贯彻《采购法实施条例》为主线,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县级以下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实现了市镇两级政府采购监管的统一。协调推进市政府采购中心筹建工作,不断完善集中采购制度,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五)积极增效防漏,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扎实推进绩效评价管理。积极构建绩效预算项目自评、重点项目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绩效评价体系,着力抓好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批复和绩效自评核查,建立以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专项资金调整和退出机制,不断增强绩效意识与廉政意识、落实绩效责任。
  二是认真抓好政府债务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山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组织对全市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确定政府存量债务余额,加大债权清收和抵押资产处理力度。同时向省争取债券置换资金,进一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空间,为推进翠亨新区基础设施、市域普通公路和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要求。制定出台《中山市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监督检查办法》,认真开展以盘活存量资金、省市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等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等作为重点,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及时查找存在问题,着力完善内控机制,有效防范财政管理风险。
  四是增强投资评审时效性。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厘清零星工程类审核范围,重点加大政府重点项目跟踪协调力度,做到项目预算编制和预算复核同步实施,着力简化审核流程,提高评审时效性。全年共完成重点、重大民生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1359项。
  五是镇区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镇区财政部门能紧紧围绕本区域经济建设大局,积极培育财源,严格收支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在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方面,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如开发区、五桂山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开发区、三乡镇、三角镇的国有资产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开发区、三角镇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神湾镇的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和财政信息报送工作,开发区、小榄镇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等,均得到了各级财政部门的肯定和好评,为进一步强化基层财政管理发挥了积极的带头作用。
  (六)坚持拒腐防变,着力提升队伍作风素质。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政纪法纪观念。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月”活动,认真抓好《预算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邀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和市检察院、市反渎职侵权局及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组领导,为干部职工开展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专题授课,着力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政纪法纪观念。
  二是积极防范风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职能作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组织科室对制度机制和业务流程进行重新评估和风险分析,强化内控机制和外部风险的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干部敢于担当、为政有为、为政善为。
  三是狠抓行政提速,提高综合服务水平。贯彻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机关效能制度。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大力加强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重点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系统和非税收入缴退库管理子系统建设。做好全市档案管理平台试运行工作,对历年业务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清理。主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开设了财政局政务发布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了财政部门服务社会群众的渠道。
  2015年,在市镇两级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组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如财政收入增长趋缓,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收支压力仍然较大,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二、2016年财政工作的思路措施
  2016年是“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财政改革的攻坚之年,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任务部署,紧紧围绕建设“三个适宜”更加美丽中山总目标,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财力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经济预测分析,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
  市镇两级财政部门必须对当前形势有充分清醒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及早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目标顺利实现。一是要加强预测分析,密切留意外部经济环境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对财政收支的影响,关注重点税源、重点收入的变动情况,增强收入分析的准确性和预见性,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分析水平。二是要加强非税收入的征管,挖掘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潜力,督促征管部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入库。
支出方面,今年市本级对产业扶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重点项目增加了投入力度,各镇区也因近年权责下放等相应增加了支出,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因此,继续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仍是财政部门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严格审核办公设备、公车购置、办公用房装修和租赁经费,紧缩行政成本,将财力集中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
  (二)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要认真贯彻市委十三届九次会议关于坚持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要坚持优先保障民生。财政资金取之以民,更要用之以民。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兼顾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公平教育等法定支出,加大对农村农业、困难群体、住房保障、生态环保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实施精准对口扶贫,扎实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始终把民生福祉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要着力支持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产业扶持投入力度,通过无偿资助、股权投资和融资担保等方式,充分发挥产业扶持资金政策导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我市企业发展,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产业平台建设,切实提高产业竞争实力。要严格落实涉企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过桥资金”转贷资金池作用,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三是要着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配合职能部门积极做好闲置土地处置、“三旧”改造、锌铁棚改造和市级土地储备工作。进一步完善PPP项目工作有关制度方案,培育发展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我市PPP项目库,筹集资金推动深中通道、中开高速、广中江高速等重点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为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保驾护航。
  (三)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
  要根据省财政厅及我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改革任务的统一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强新常态下中央、省有关财政结构性改革方面政策的研究理解,努力把握改革方向,积极开拓创新。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深化预算项目库改革,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着力增强预算管理的前瞻性和科学性。要进一步加大市对镇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督导镇区有序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效益。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坚持拓展范围与提升质量并举,探索建立常态化预算绩效审核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第三方绩效评审机构工作指南,确保绩效评价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进一步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切实担起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上级要求完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四)突出抓好关键环节,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要着力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的管理。部门预算已从原来单纯控制收支的工具,转变为各部门履行本单位职责职能、实现施政目标的重要手段。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的管理,既是预算部门履职尽责的关键环节,也是财政部门自身履行职能的重要抓手,我们在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配合协调意识,主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预算项目库的作用,编准编实部门预算,确保财政资金精准发力,保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同时要牢固树立主动抓预算执行的意识,在保证资金安全管理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优化资金审核拨付流程,自年度预算批复下达时起,就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管理,特别是涉及十件民生实事和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支出进度,要主动加强沟通和提醒,确保预算执行进度达到序时要求,不断增加预算执行的时效性、严肃性。
  二是要着力强化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观念。市镇两级财政部门在履行财政职能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观念,建立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扎实推进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在服务好各部门和本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同时,切实防范触碰政策法规“红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工作人员“双安全”、不出事。局法制科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为财政部门履行职能提供法律支持和信息咨询,积极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要着力提高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水平。以全面推进镇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财政业务管理工作的指导,通过开展专项调研、业务培训和在岗见习等方式,提高基层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管理水平。要不断深化基层财政管理改革,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规范镇区政府债务、政府采购和专项资金管理,加大出借公有资金的整改清收力度,进一步增强镇区自身“造血”功能,确保镇区财政平稳运行。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财政服务综合能力。
  进一步巩固转化“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法纪和党风廉政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着力强化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配合协作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继续强化内控机制和外部风险防控。要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加强与各预算单位和镇区财政部门的沟通,增强工作主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干部培训,不断提高财政业务素质,力求在思想上追求进步、业务上精益求精。


                                                                                                                                中山市财政局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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