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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局2015年工作情况及2016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中山市金融工作局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03日

201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金融局紧紧围绕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的中心工作,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全市金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金融业整体运行情况

2015年我市金融业快速稳健发展,存贷款增速保持平稳,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能力显著提高,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形成,金融市场功能逐步完善,金融业整体运行平稳有序。

一是金融业快速增长,成为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2015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59.97亿元,同比增长11.6%,比上年提升了1.6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2%,拉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金融业增速分别比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速高3.21.4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5.31%12.21%,比上年分别上升0.791.52个百分点,金融业已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和服务业的重点产业。

二是金融业对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撑作用日益明显。银行业发展平稳,2015年末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894.32亿元,增长9.43%;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378.36 亿元,增长5.51%。证券期货业持续快增,全年证券累计成交额20364.44亿元,同比增长192.61%,期货累计成交额3948.13亿元,同比增长59.05%。保险业发展保持稳定,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14.7亿元,同比增长18.3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40.23亿元,下降8.38%。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余额24.96亿元,下降5.25%。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成效明显,全市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45家,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额79.33亿元,比上年增加28.63亿元

二、主要工作

2015年,市金融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工作要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完善地方金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金融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引擎和血液作用。

(一)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二是推动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三是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四是支持新兴金融业态发展。(二)金融成为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持力

2015年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已成为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持力之一。一是建设众创金融街。二是深化推动“助保贷”业务。三是创新推出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融资政策。四是推动建设专业镇金融服务平台。五是启动农业“政银保”业务。

(三)多层次发展“资本中山”

2015年,我市深化推动企业上市联动机制,做好协调服务,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目前,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2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1家,100多家企业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中山资本市场“梯队”基本形成,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达79.33亿元。

一是深化协调引导服务,发展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取得新进展。二是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呈现多样化。三是规范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推动创业投资机构开展业务。

(四)努力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一是落实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职责。二是深入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三是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四是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五是开展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三、2016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推动设立政府主导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遴选试点合作银行,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继续加大对融资担保行业的扶持力度,在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三是鼓励优质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创新业务,创新融资渠道,通过开展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四是深化“助保贷”工作,继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贴息,进一步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五是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融资政策,设立15亿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帮助企业解决“过桥融资”难题,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

(二)推动金融创新工作,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金融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快我市众创金融街建设。二是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加快建设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三融合”创新发展试点模式,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金融科技产业良性互动发展。三是深化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推动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统筹城乡金融均衡发展。四是深入探索金融服务新型专业镇经济发展工作,充实完善全市已建成的专业镇金融服务中心,扩大专业镇金融超市与服务中心平台网站认知度和使用率。

(三)深入发展“资本中山”,扩大直接融资渠道

一是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落实促进企业上市政策,结合企业上市注册制改革,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抓好“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库的培育工作,引导企业积极改制和申报挂牌,保持与海外交易场所和证券中介机构沟通联系,跟踪服务拟境外上市企业工作进程,加强与区域股权交易中心联系。二是致力畅通多渠道直接融资,继续推进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并购重组。引导上市公司、上市后备企业发行公司债,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继续推进企业资产证券化,实现多渠道直接融资,加快企业转型和产业升级。三是引导创业投资行业加快发展,加大力度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市内科技型企业。配合推进PPP项目落地。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引入保险基金投资我市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

(四)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一是继续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开展处置非法集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工作,进一步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继续落实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职责。加大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力度,召开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工作会议,通报监管情况;与中山地方金融协会联合举办培训班,提高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五)完成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

金融局将认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深入调研、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的金融业发展经验,做好“十三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布局和发展的规划,完成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并做好与全市“十三五”整体规划的衔接,为我市金融业的发展制定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战略规划。

 

 

 

 

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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