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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信息来源:中山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0日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动物栖息繁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物质基础,是林业发展和生物建设的载体。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提升森林资源承载能力,已经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现代林业、保障国土安全、统筹人与自然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科学、高效、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正式批复实施的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函[2010]69号)以及广东省林业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规划纲要的批复和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粤林字[2010]131号)文件的要求,中山市政府组织开展《中山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

  《规划》以2009年中山市二类调查森林资源更新数据为规划基数,在对全市林地资源现状、利用特点、存在问题、消长趋势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以及主要任务,从林地总量、林地结构、林种结构、区域布局等方面做出了规划安排,对林地保护及建设工程做出了规划设想,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

《规划》是指导中山市未来10年林地保护利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山市各项工程建设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林地的重要依据,是优化林地结构、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实现林地科学管理的基础和落实林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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