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法制局将依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的明确要求部署,围绕我市争创法治广东示范市的目标,按照“三个年”的工作思路,即依法行政推进年、改革创新深化年、自身建设加强年,谋划好新年度的各项工作,使政府法制工作始终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责要求。
一、依法行政推进年
(一)加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制定《中山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指导要点》,加强镇区法制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听证及应对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专项培训,提高镇区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继续做好诉讼复议案件应诉工作。重点做好案件情况特别是重大案件、涉及土地案件的分析报告工作,及时对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案件所反映的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增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跟踪反馈和监督作用;加强重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审核审查研究工作,为提高重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深入意见。
(四)着力推开依法行政重点项目治理工作,严查清理不合格人员开展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五)加快政府法制队伍建设和法制人才培养,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加大对全市法制干部的培训力度。
(六)因应我市争取立法权工作进度,着手谋划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七)结合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围绕营造良好法治的目标,充分利用微博、网站、传统媒体、强化培训机制等途径开展普法工作。
二、改革创新深化年
(一)全力推进“中山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及执法监督系统”在全市各部门各镇区的全面运行,。
(二)贯彻推进和落实镇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协助提高法律专业工作者参与镇区政府法律工作的比例,逐步实现镇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继续加强行政复议机制建设。建立推行复议第三人参与行政复议机制及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适度增大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会议的比例,扩大复议案件召开案件审查会议的范围,建立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析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纠偏监督及依法行政指导三大功能;
(四)开展全面建立规范性文件正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配套和细化管理工作;推进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三、自身建设加强年
(一)向信息化要效率。利用信息化手段统筹业务工作,充分发挥信息科技提升效率的作用。
(二)向购买服务要效率。凡能向社会购买服务的项目都以购买的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特别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方面。
(三)向管理要效率。着力研究法制业务繁简分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