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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渔政支队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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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中山渔政支队紧紧围绕队伍建设、执法监管、渔船安全、惠民服务等中心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执法能力、服务意识和队伍形象,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2014年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推动队伍新发展。一是认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紧接地气、服务民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强培训,配装备,促规范,唱响镇渔政中队建设“品牌”。支队领导带队分头走访18个镇的分管领导及农业部门负责人,与各镇渔政中队队员座谈,全面掌握了当前镇渔政中队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支队加强了对中队队员的业务培训,并组织中队执法人员开展了业务轮训,以大队为单位组织各中队开展了多次分片区联合执法行动,不断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多方争取镇区财政支持,为18个中队全部配齐渔政制服。为符合条件的44名中队执法队员办理渔业行政执法证,进一步规范了中队管理。8月份,在省总队大力支持下,支队积极筹措资金新建了6艘主机功率115马力的渔政执法快艇,分配给6镇渔政中队使用,并完成中队10名执法人员摩托艇驾驶理论与实操的培训。今年,18个镇渔政中队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大部分中队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省渔政总队专题下发了中山渔政支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向全省渔政队伍推广中山渔政中队建设的经验做法。三是夯实基础,建章立制,加强督办,各项内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支队先后出台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及日常定点配餐、误餐费开支方案,重新修订了防台等应急预案,规范和完善了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制度,明确了办公用品及日用品购买报批和使用签收程序。四是常抓不懈,党建和政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以渔区渔民平安幸福为目标,狠抓渔业安全监管。一是健全应急预案、落实管理责任。组织修订了《防御热带气旋应急预案》、《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渔船渔港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了中山市渔业船舶防御热带气旋“一船一预案”制度。在今年3月份渔船年审签证时组织全市1219艘登记在册的渔船制订防台应急避险预案,明确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人、回港避风启动条件、防台措施、应急救援电话、渔船归属乡镇(街道)联络员、船主、船长的联系电话。同时,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4〕28号)精神为契机,将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村一级,确保每一艘渔船都有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员管理。二是积极开展海洋渔船的普查和核实工作,推进渔船信息化建设。对全市668艘海洋捕捞渔船进行了信息采集工作,逐船登船复测渔船主要数据、采集渔船基础信息和管理信息、核查或安装渔船电子标签和IC卡、拍摄照片,并进行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强化了对渔船的信息化管控,提升了渔船综合管理和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水平。三是强化培训演练,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技能。组织举办了渔业船员培训班,培训职务船员172人。在黄圃、南朗、坦洲等渔民集中的镇举办了5期渔业船员安全生产培训班,对1300余名渔民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了船东船长安全管理水平和渔业船员安全生产技能。联合消防、边防及坦洲镇政府在大冲口渔港举行了一场历年来最大规模的渔港消防安全演练,强化了渔政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救援联动协作能力,提高了渔民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四是继续抓好船员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业务,圆满完成省分配给我市的渔民、渔船参加政策性保险的指标任务。五是深入开展海洋与渔业“八打八治”打非治违工作。加大了对渔场执法、渔船安全管理等综合整治力度;结合渔船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渔船船主对其本船的救生消防通信设备配备情况和责任制的落实进行全方位的自查自纠;落实封港查船,不断强化渔船渔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 以构建海洋生态文明为己任,扎实推进海洋综合管理。截至2014年11月30日,共开展海监巡航191天,航时756小时,航程11720海里;陆上检查41天,共出动执法船艇277艘次,执法车64辆次,执法人员1338人次,检查用海项目48个,其中,本市用海单位16个,有海域使用权证的用海单位7个(还有2个正在申报海域使用权证)。一是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每周对所有海洋工程用海海域不少于1次的执法检查,每半月对全海域巡查执法不少于1次,每月陆上巡查陆源排污入海口不少于1次。每月派出6名以上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海域进行不少于2次的全面巡查,不定期对全市用海项目进行检查。二是积极参与专项执法行动。支队积极参与海岛保护、“海盾、碧海—2014”及珠江口采砂执法监管轮值等海洋综合执法专项行动,查处无证采砂、越界采砂案件3起,2起移交省总队处罚,1起省总队交由支队立案处罚,已立案并罚款5万元。三是加强海岛定期巡查。确保每季度定期巡查不少于1次,每次海岛定期巡查都认真填写《海岛执法检查情况表》和《海岛执法检查航次登记表》,按照“一岛一档”建立档案。今年以来共开展海岛巡查19次,每次都更新了海岛记录并建档造册。
  (四)以服务中心促进发展为要务,全面加强渔政执法。截至11月30日,支队两艘渔政船共出航137天,航程4940海里;出动执法快艇608艘次,航行2809小时;出动执法人员1993人次;共检查渔船565艘;共查获违规渔船63艘(其中,外省籍涉渔“三无”船舶36艘、本地违规渔船27艘)、查获销售电鱼工具案1宗罚款2万元;查获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宗,罚款1.8万元;没收电鱼网具57张、蓄电池26个、电鱼机56部、“三无”机动小艇5艘;清理滩边罟5650米。在打击非法捕捞方面,支队联合公安、边防、海事、各镇渔政中队以及周边渔政支队、大队开展“打电”专项联合执法行动6次,取得了一定成果。在水产养殖执法监管方面,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执法车辆28辆次,对我市94个养殖场和种苗场抽检样品共147个,检测结果除4个养殖场7个样本被检出阳性外,其余样本各项指标均合格。被检出药残阳性的样品,支队已严格按照追溯制度,报请局渔业科、水产技术推广站等部门迅速介入,对阳性样本进行调查跟踪。并依法对1个养殖场违法当事人作出了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1个养殖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该场作进一步调查;2个养殖场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方面,共检查场所52个,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场2家,对2家涉嫌违规经营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单位作出口头警告处理,并发出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通知书2份。支队还积极推进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派出人员参加了市“两法衔接”研讨会及相关业务培训,配备了专用计算机,设立了专用信息点,实行专人负责、专机操作、定点应用。2014年录入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案件1宗并将其移送公安机关。
   (五) 以提升渔船安全技术水平为着眼点,高标准抓好渔船检验工作。一是全面完成2014渔船检验工作。共检验渔业船舶1219艘,所检船舶均未出现因检验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的情况出现。二是切实做好休闲渔船的检验管理工作。对20艘休闲渔船严格按检验程序把好检验质量关,在满足相关检验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休闲渔船的特点对一些安全设备和设施增加了检验配置要求。三是积极开展打击非法建造、改造渔业船舶行动。截至10月底暂未发现存在非法建造和改造渔业船舶的行为。四是结合2015年度渔船检验工作积极落实渔船检验执法监督“三大行动”(“渔船基本数据普查行动”、“渔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和“渔船船用产品质量监督整治行动”),截至11月底共检查渔船249艘,发出渔船安全隐患整改及船用产品质量整治通知单6份。五是拉开渔业船舶核查及2015年度检验工作序幕。2014年10月14日至2015年1月9日,支队在各镇区设9个点对渔业船舶进行登船检验和信息化核查工作。
   (六) 认真落实各项惠渔政策。完成了1219艘渔船的年审签证和规费补助申请受理工作;核定2013年应发渔用柴油补贴渔业船舶1189艘,总功率为15444.1千瓦,补贴总用油量为6137.4吨,目前已经完成受理、审核及公示工作;做好了珠江禁渔及南海伏季休渔渔民的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目前已发函市财政局办理发放手续,确保505艘禁渔渔船、879名禁渔渔民及677艘休渔渔船、1380名休渔渔民的生产生活稳定有序。
  (七) 队伍文化建设和信息宣传工作有序开展。截至11月30日共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70余篇,其中在《中国海洋报》、《中国渔业报》等国家级媒体发稿21篇;在中山日报刊登了1个“渔政”专版和17个海洋渔业执法公益广告。
  二、2015年工作计划
  (一) 巩固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狠抓队伍建设和管理。
严格上级部署和安排,在“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和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对照支队队伍建设实际,千方百计抓整改,想方设法促提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二)渔政执法方面,继续创新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成效。一是继续加大“打电”执法力度,通过实行支队领导干部带队执勤、严查与外省籍“三无”渔船挂钩的船舶修造窝点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打击“三无”电鱼船力度和持久度,遏制“三无”电鱼船的发展势头和暴力抗法行为。二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努力探索水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禁药品、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阳性样品案件的处罚力度。三是打击利用渔船走私行为。加强与各打私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信息沟通,加强对渔船、渔港的检查,对擅自改变渔船结构的,实施从严处罚,严防渔船走私行为。四是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平时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大对违反经营受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场、酒楼食肆等单位和个人的监管,严防超范围养殖和经营等违规行为的出现。五是继续强化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等刑事司法部门的衔接与合作,加大对海洋与渔业、水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案件的处理力度。六是加强对各镇渔政中队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班和研讨会,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中队规范建设,切实做好各项业务衔接工作。
  (三)海监执法方面,以翠享新区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海洋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用海项目经营者和广大渔民的海洋环保意识;加强辖区海域环境管理执法,落实好“三巡”执法巡查制度,认真开展好“碧海”和“海盾”专项执法行动;落实好支队制定的《海岛定期巡查》制度,加大海岛保护执法巡查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的解决海监执法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 渔船检验方面,认真完成好2015年度全市渔业船舶年度检验及渔船信息化核查工作;做好新的中国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系统的上线操作;继续开展渔业船员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业务宣传工作,提高渔民群众参保意识;继续开展好渔船检验执法监督三大行动,加强对渔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重点对老旧渔船电气设备老化残旧等火灾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继续做好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船厂监管与巡查,杜绝违规非法建造和改造渔船行为的发生。
  (五) 强化渔船基础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是继续健全和落实渔业船舶防御热带气旋“一船一预案”、《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渔船渔港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落实职能部门、镇、村及船主的渔船安全管理责任,健全支队、中队、村协管员三级渔船安全监管体系;二是按照上级部署全面完成渔船信息采集工作,推进渔船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三是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技能。
  (六)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总队交办的珠江口海砂开采、海洋倾废等临时性联合执法任务,全力以赴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海洋渔业维权巡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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