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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消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号:中府办〔2021〕53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3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消防“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消防救援支队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一.png

二.png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广东省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重要时期,也是中山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的关键时期。消防救援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建“平安中山”的重要保障,必须围绕着消防改制后“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应急救援要求,全面提升综合性应急救援能力。科学编制中山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对于指导中山未来五年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消防救援规划(2020年-2035年)》《广东省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在消防体制改革与职能转变基础上,积极谋划推动中山消防事业发展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成效

  1.火灾形势进一步稳定。“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接警出动38716起,发生火灾2985起,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市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显著成效,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消防救援队伍坚决扛起综合性应急救援职责,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和地位得到进一步彰显。

2016-2020年期间中山市火灾基本情况表

年份

接警出动数

火灾起数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2016年

7355

935

4

6

2017年

7394

654

4

1

2018年

7682

412

3

6

2019年

8034

531

14

4

2020年

8251

453

5

3

合计

38716

2985

30

20

  2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制定出台《中山市贯彻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意见》《中山市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中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规定》《中山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中山市社会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信用体系应用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镇街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新业态、新领域消防治理要求。

  3.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目标,部署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等50余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打响消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连续12年高质量完成省市挂牌督办重点地区整治,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43家,临时查封1592家,“三停”1575家,行政拘留331人,办理2起失火罪,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和查处一大批消防违法行为,执法警示作用显著。

  4.公共消防设施进一步完善。推动各级政府加大消防投入,新建改造消防队站16个,全面建成村居微型消防站234个,镇街购置1.5吨水罐小型消防车221辆,市政消火栓总数达到2.6万余个。消防救援支队新指挥中心及直属中队新营房建成进驻,综合性训练基地办证立项,确定水上消防救援站选址,指挥中心智能化项目、训练基地真火烟热场馆项目建成落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5.消防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研判辖区风险形势,组建水域、山岳等5个类型7支专业救援队伍。推动落实专职消防队建设三年规划,新招专职消防员443名。全市共有国家队站11个,专职消防队站29个,消防站(含政府专职消防队)总数达到40个,共有政府专职消防员870名。累计投入经费5.79亿元,新购消防车92辆,装备器材6.5万余件(套),装备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6.消防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文博单位等6类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积极推进纳入全科网格,三乡、三角、东凤、南头、小榄5个镇落实政府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专业化。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研发基层智慧消防管理平台,纳入中山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项目,共安装1.8万多套智能报警系统,3.1万余套狭小空间快速灭火系统,2800余套电动车智能充电桩。

  7.消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信息化基础网络和硬件设施逐步完善,支撑能力日益凸显,形成“基础建设初具规模、业务领域基本覆盖、指挥通信体系初步建成”的信息化发展格局。建成并投入使用消防指挥中心和信息中心,建设消防信息网、指挥调度网,以及覆盖各级的消防视频会议系统。建成覆盖全市的图像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汇聚卫星、4G单兵图传、布控球、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移动通信指挥车、视频监控等100多路图像资源,为业务应用、视频会商、指挥通信提供可靠支撑。

  8.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建成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完善消防宣传媒体资源阵地,在中央、省市等媒体上的消防宣传发稿量连续多年排名全省前三。建成消防科普体验馆11个、消防宣传阵地50个,发放消防安全宣传材料82万余份,在新媒体平台开设消防宣传专题、专版报道300余期。组建市、镇两级消防培训“讲师团”,组织消防宣传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5850场次,发展消防志愿者4万余人,全民消防意识全面提升。群众对消防安全工作满意度及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连续两年位列全省前五。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挑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统筹发展与安全”理念,对消防工作提出新使命。消防安全是平安广东和平安中山建设的重要一环,要把消防工作放在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和社会治理大局中。“十四五”时期,随着中山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的进程推进,城市空间格局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以及“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综合应急救援需求,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同时,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消防安全、消防服务和执法执勤等提出新要求。“十三五”时期,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给消防工作提质增效筑牢基础,但一些制约中山消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体制性、瓶颈性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1.消防责任体系有待健全。中山外来人口多、人口流动性大,基层工作任务繁杂交叉,统筹安全与发展不够,仍然存在一些新领域新业态、重点难点的消防安全问题。基层消防监督力量薄弱,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有待提高。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仍需完善,消防监管模式单一,综合监管、闭环整治、齐抓共管的消防监管格局尚未形成。一些社会主体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自我监管和自查自纠不到位。

  2.消防救援力量有待充实。对标“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和“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全市消防救援力量缺口较大。中山市在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1046人,仅占全省消防救援力量的4%,与常住人口配比远低于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消防救援规划4人/万人的平均水平。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平均每年出动近8000次,有5个消防救援站年均出动超过500次,日益繁重的应急救援任务与队伍编制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应急救援专业人才缺乏,特别是专业认证领域人才基本是空白,灾害处置专家库未建立,应对全灾种处置专业指导严重不足。

  3.消防装备配备有待提升。随着消防救援职能任务由单一的灭火救援向“全灾种、大应急”方向拓展,现有消防装备以灭火为主,结构单一,缺少专业装备,高精尖的抢险救援类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执勤训练设施等缺口较大,无法在专业性或针对性上满足“全灾种、大应急”任务带来的应急救援需要。战勤保障中心、消防训练培训基地、水上救援队站等重要的消防场所尚未建成及投入使用。同时,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消防救援站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配备大部分亟需更新,大多数政府专职消防站消防车辆和装备配备水平较低,基本都难以达到二级消防站的建设要求。

  4.消防基础建设有待加强。消防规划编修实施不到位,全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十三五”期间,按照“一镇一区一大队、1+3建站模式(1个中心站加3个小型站)”的发展思路,目前,全市应建未建消防站的欠账较多,板芙镇、大涌镇、阜沙镇、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和南区街道等镇街只有一个消防救援站,未达到7平方公里救援范围的国家标准。市政消火栓配建、管理、维保等涉及多个部门,责任单位消防职责尚未厘清,维护、保养、管理水平尚需加强。集中统一的全市综合性训练基地尚未建成,消防救援队伍缺乏有效的协同训练,全市装备保障基地规模较小,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突出。

  5.消防风险隐患有待防范化解。玩具、家具、电子、电镀等传统产业链上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企业众多,电商物流、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行业火灾风险日益突出。高层建筑和大型城市综合体火灾风险系数高、扑救难度大,目前,全市投入使用或即将投入使用的超高层建筑(超100米)有14幢,高层建筑超过7000幢,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体超过80幢。“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分租式”厂房等高风险单位场所体量大、火灾荷载大、风险防控难度大。全市共有出租屋103649户、1124677间,大部分为村民自建房,存在先天性缺乏消防安全条件隐患,消防安全系数低,极易发生人员伤亡火灾。

  6.消防信息化支撑能力有待提升。消防信息化和“智慧消防”的支撑能力与现代消防治理理念、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相适应。基于信息化的消防安全源头监管手段匮乏、范围有限、能力不强,火灾风险智能分析和风险隐患动态监测预警水平较低。灵敏真实、快速机动的灾害现场感知网络尚未形成,采集汇聚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决策所需的大数据资源还不够健全完整,辅助指挥决策的效能不佳,与“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需要还有差距。区域应急通信体系构建与装备建设亟需加强。针对跨区域、长距离、大范围,特别是在公网通信瘫痪以及高层、地下、隧道、大型综合体等复杂环境下,自成体系的、独立的、垂直的重特大灾害应急救援通信网络尚未构建,难以满足“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通信保障需求。

  7.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待提高。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宣传专业性、针对性不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缺乏联动机制,未形成部门协同工作合力。全民参与消防、群防群控的意识不强,“三小”场所经营者、个体工商户、老人儿童等群体自防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志愿者队伍数量不足,培训机制不完善,消防志愿者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着力补齐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救援装备短板,构建新时代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山打造“湾区枢纽、精品中山”,聚力建设珠江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支撑点、沿海经济带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一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与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效能更加彰显,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和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满意度保持高位。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机构改革、执法改革和消防救援队伍改革等重大举措,建立更加健全、更加高效的消防体制机制新格局。构建党委政府牵头抓总、消防救援部门综合指导、行业部门协同履责、基层精细优化落实、安全理念融入人心的消防安全治理新体系。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构建消防监管新模式,基层消防管理网络坚强有力,消防网格化纳入全市综治网格协同高效运行,消防执法权限逐步下放到各镇街。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为协同、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为补充的消防救援体系,城市消防员万人拥有率达4。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效落实,城市消防救援站及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升。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初步完成,消防救援队伍训练体系不断健全,战勤保障能力明显加强,综合救援能力大幅提升,全面适应“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

  ——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稳步完善。争取广东省在中山整合设立一个市级“区域消防救援中心”(大型消防救援站)。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以“一级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救援站+小型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分级快速救援体系。到2025年,一级消防救援站以接到出动指令后正常行车速度下5分钟内可以到达其责任区边缘为原则完善建设,推动二级消防救援站改造提升,新建消防救援站按照一级消防救援站标准建设。结合城市更新改造打通消防车通道、加快市政消防水源和市政消火栓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达标。

  ——智慧消防格局形成有力支撑。“智慧消防”深度融入中山智慧城市总体建设,打造智慧共享的消防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韧性高效的应急通信体系,构建全域物联的消防感知网络,以灾害防控、应急救援、公众服务、队伍管理为核心,建成社会公众服务、社会安全管理、消防监督管理、应急救援指挥、队伍内部管理等应用平台,构建“智慧消防”全平台,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

  ——消防安全文明程度全面提高。消防宣传责任全面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完善,重点人群教育培训机制有效落实。“人民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及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高,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综合得分达75分以上。

“十四五”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规划目标

指标类型

1

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

0.17

约束性

2

消防员万人拥有率

4

预期性

3

消防站装备配备达标率

100%

预期性

4

市级消防救援训练基地

≥1

预期性

5

各镇街至少拥有一个一级(以上)消防站

≥1

预期性

6

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综合得分

≥75

预期性

  注:以上核心指标规划目标值主要参考《广东省消防“十四五”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消防救援规划(2021-2035年)》核心指标数据。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主要议事日程和民生实事工程,建立健全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将消防工作纳入对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及领导干部工作考核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考核制度,构建科学严谨的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健全完善考核通报、奖励、约谈等考核机制。实体化、常态化运行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商、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

  落实部门条线监管责任。明确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厘清行业部门监管边界,推动各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融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明确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压实行业部门消防职责。全面推进行业部门消防工作标准化和行业领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根据各行业、各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制定标准、开展试点,以点带面提升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具体程序及内容,强化“消地协同”。

  突出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社会单位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定期开展火灾风险研判,确定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名单,深化推进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开展消防安全大约谈、大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实施《中山市火灾防范条例》,加强高层建筑、“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出租屋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创新监管模式,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强化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履职监管。

专栏1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重点行动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政府常务会、办公会定期研究,消防救援部门定期报告“双定期”制度,分析评估区域消防安全形势,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2.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每年市、镇两级分别针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3.强化消防规划工作。推动市、镇两级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4修订《中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前修订完善《中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5.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中山市党政领导安全生产与工作考核规划》,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消防安全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等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6.强化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通过采取消防考核、挂牌督办、组织培训等措施,力促各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加消防安全投入,不断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7.完善企业和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将火灾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纳入企业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范围,提高社会单位疏于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违法成本,推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的落实。

  8.实施《中山市火灾防范条例》。2021年底提请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年出台实施《中山市火灾防范条例》。

  (二)构建现代消防安全防控体系

  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为保障的“五位一体”新型消防监管模式。

  优化日常监管机制。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监测告知承诺管理。推动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与各级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对接,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改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机制,科学聚焦火灾高风险的行业、区域或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开展消防安全上门“指导性”检查和服务工作。根据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等节点的消防安全监管需要,组织针对性集中检查。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完善火灾隐患投诉监督机制,中心化、实时化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案件。

  深化信用监管机制。建立以消防信用积分制为基础的消防安全信用体系,推动信用体系运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未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整改的社会单位和个人,将失信记录统一归集到中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惩戒。完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机制,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

  推行“互联网+监管”方法加强消防物联网设施、设备建设和应用,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新型互联网监管手段。依托中山“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应急管理信息化以及基层“全科网格”信息化等管理平台,集成各类防火监督系统,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构建消防智能监管体系,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成中山消防安全管理大数据库,构建全市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开展全时段、可视化的消防安全监测和预警,实时化、智能化对火灾高风险行业、区域或单位实行动态监测。

  提高火灾调查问责效能。建立健全火灾调查协作机制,强化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求。健全火灾调查管理制度,明确案件任务分工、调查内容及消除程序,推动各级消防救援站开展简易火灾登记。支持火灾调查专业机构发展,形成行政管理和社会力量互补的火灾调查新局面。深化火灾延伸调查,强化火灾事故“一案三查”。强化调查结果运用,健全较大以上火灾调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机制,对重点火灾事故案例开展综合研究分析,指导防火检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

专栏2 消防安全防控重点行动

  1完善火灾隐患投诉监管机制。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2021年底前,完成“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合并,实现举报投诉案件中心化、实时化受理。

  2.推广运用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推动联网式无线火灾报警器和重点单位物联网建设工作,“十四五”期间,全市范围内推广“三小场所”违规住人智能监测预警系统试点应用。

  3.出台实施《中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置办法》。2021年前制定出台《中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置办法》,2022年1月全面实施《中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置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完善火灾事故的后续处理的流程和要求。

  4.推进火灾调查办案中心建设。建立消防救援支队火灾调查办案中心,逐步提高全市火灾调查办案水平,提升火灾调查率和案件查清率,为全市火灾防控提供良好的指挥棒作用。2021年初步建成消防救援支队火灾调查办案中心,2022年配齐工作人员和调查装备,逐年根据科技化水平做好装备建设。

  5.落实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对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开展延伸调查,由属地政府按权限组织消防、应急、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建筑物或场所的管理使用主体、消防中介服务、消防产品等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并把火灾事故调查结果转化为火灾防范措施,将具有区域性、行业性、季节性等特点的消防安全问题报告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单位。

  6.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用记录。贯彻《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精神,按照《中山市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分工方案》要求,开展月度中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信息推送、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公示,2023年前,推动消防安全信用等级作为单位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三)提升消防执法服务水平

  织密基层消防治理网络。严格落实《中山市关于贯彻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实施《中山市火灾防范条例》,实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消防救援机构委托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赋予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等组织消防巡查、协助执法职能。推动镇街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火灾预防工作,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镇街政府依法厘清基层消防救援机构、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网格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监管职责,构建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各负其责的全覆盖、无盲区消防监管责任体系。

  加强消防执法能力建设。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执法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全科网格”管理体系。根据广东省基层社会治理全科网格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消防网格监管任务,科学配置网格力量,健全网格员消防安全履职激励和监督问责机制,充分发挥综治、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等作用,创新社会消防群防群治管理模式。健全消防执法队伍岗前培训、专门培训及在职培训制度。

  强化消防社会服务能力。推进消防事项“一网办、零跑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接“粤省事”“粤商通”平台,提升消防便民利企服务能力。结合消防执法改革工作,进一步压缩现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时限。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鼓励和引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部分公共消防安全服务职能。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开展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工作。

专栏3 消防执法服务水平提升重点行动

  1.推进全科网格工程。2022年前,将消防安全网格整合进统一的全科网格系统,实现基层治理业务一体化,2023年前,实现消防网格化工作划入全科网格实现常态化运转。

  2.拓展消防救援队(站)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火灾风险提示、消防安全咨询、火灾隐患整治指导、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等“一站式”便民服务。用好各类在线平台,公开消防救援机构管辖区域和电话,进一步优化消防培训、消防站开放、消防机构上门开展检查指导等线上预约服务。

  (四)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消防救援攻坚力量建设。面向“全灾种、大应急”任务要求,坚持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发展定位,立足“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需要,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五大区域消防救援力量,全面构建中部区域(主城区、港口镇、沙溪镇、大涌镇)面向轨道交通和高空救援(含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东部区域(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南朗街道)面向隧道和水域救援,西部区域(小榄镇、古镇镇、横栏镇)面向地震和建筑坍塌救援,南部区域(三乡镇、坦洲镇)面向山岳救援和森林火灾处置,北部区域(黄圃镇、阜沙镇、三角镇)面向石油化工处置的八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专栏4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结合中山城市发展特点及应急救援类型,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五大区域消防救援力量建立八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一览表

序号

依托队伍

专业应急队类型

1

康安路特勤站

轨道交通和高空救援专业队

(含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

2

翠亨新区水陆

两用救援站

隧道和水域救援专业队

3

小榄特勤站

地震和建筑坍塌救援专业队

4

坦洲特勤站、

战勤保障站

山岳森林救援专业队

5

三角救援站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专业救援队

  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推进现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按标建队任务,“十四五”期间,全市消防站执勤力量必须按照每个班次执勤人数特勤站45人、普通站36人、小型站15人的标准予以配备,优化力量整合,实行单编制管理。2021年起,启动现有政府一级和二级专职消防队攻坚升级行动,2025年底前,确保所有应建的政府一级专职消防队和二级专职消防队的营房、车辆、人员、经费等至少达到一级专职消防队的建队标准。厘清政府专职消防队职能定位,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架构和隶属关系,实现统管统训,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逐步向职业化、专业化消防救援队伍转变。

  发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大力发展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鼓励企事业单位负起主体责任,通过独立举办、政企合办、企业联办等形式,推动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应建尽建”和“提档升级”。推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加强业务指导、联勤联训和指挥调度,落实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鼓励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和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团队、群体、个人等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建立志愿消防队。推动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工业园区、社区小区、出租屋等场所微型消防站建设,落实专人、专岗、专班值守,充分发挥先期预警、早期处置的“第一梯队”力量作用。

  强化消防救援队伍实训能力。落实《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科学制定中山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建设规划。针对消防救援任务需求,在训练基地配备完善的体技能训练设施、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处置训练模拟设施和战勤保障训练设施。推动训练体系由“单灾种”向“多灾种”转变,推行“基础训练站内训、合成训练集中训、专业训练专门训”训练机制,实现“政府专职消防队”与“国家队”“四同一”训练。优化八大专业应急救援队训练模式,建立轨道交通、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专业应急救援定期专训实训机制。加快建设中山市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支队级)、坦洲南部战勤保障基地建设,并实体化运行,满足针对高层建筑、水域救援等适应中山特点的火灾隐患及专业应急救援的轮训需求。探索开展水域、隧道、轨道交通、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典型灾害救援预案编制,建立“典型战例库”,优化作战预案。

  加强消防综合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出台实施贯彻落实《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标准,推动各镇街出台实施镇街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保障办法及政府专职消防员退出机制,细化消防救援人员在职业荣誉、伤亡抚恤、救助基金、社会优待、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人员落户、子女教育、家属安置、福利待遇、经费保障、教育培训、科技和人才保障等方面的各项保障规定,确保队伍稳定发展。对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体系,完善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看病就医、住房保障、优先优待、伤亡抚恤、奖励激励等方面政策,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开展政府专职消防员等级和薪酬体系课题研究,细化政府专职消防员等级和薪酬标准,稳步提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水平。

专栏5 构建消防队伍保障重点行动

  1分步推动出台实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保障办法及政府专职消防员退出机制。

序号

2021年内

应落实的

镇街

2022年内应落实的镇街

2023年内应落实的

镇街

2024年内应落实的

镇街

2025年内应落实的镇街

1

东区

石岐

黄圃镇

横栏镇

板芙镇

2

火炬开发区

南区

东凤镇

民众街道

大涌镇

3

翠亨新区

西区

南朗街道

沙溪镇

阜沙镇

4

小榄镇

五桂山

南头镇

坦洲镇

神湾镇

5

古镇镇

三乡镇




6

三角镇

港口镇




  2.落实消防职业荣誉保障。推动各镇街将消防救援队伍(集体、个人)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及宣传、文明、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的考核、评比、表彰奖励体系,包括将消防救援干部纳入公务员奖励表彰体系,在春节、“11.9”消防日等重大节日期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组织走访慰问当地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救援抚恤优待对象,举办有关重大庆典活动时应邀请消防英模代表参加。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受到消防救援支队级以上单位或镇(街)以上人民政府和对应业务部门表彰奖励时,其入职前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应当组织人员送奖到家,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落实生活待遇保障。突出消防行业特点,平衡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标准。推进各镇街消防员驻勤公寓房建设,各镇街制定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时,统筹考虑当地住房困难消防救援队伍的住房需求。消防救援人员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4.落实社会综合保障。推动各镇街按照《市应急管理局 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中山应急通〔2020〕24号)的规定落实子女教育优待(含专职消防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推动镇街有关部门支持消防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可结合实际将消防救援人员纳入本地、本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推动各镇街加强对消防救援科研项目的支持,推动将消防救援科技进步纳入镇街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消防救援科技研究。推动镇街内学校、企业为执勤训练、应急救援、装备应用与维护等消防救援工作提供先进技术、人才、产品等研发生产服务。 

  5.落实退出人员保障。推动各镇街、有关部门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

  (五)加强消防装备和战勤保障

  加强消防救援站装备配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7)》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相关要求,编制实施《中山市消防救援装备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到2025年,中山市所有消防救援站消防车辆装备在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7)》必配车辆装备的基础上,东、南、西、北、中五个战区均达到拥有2辆水罐消防车、2辆云梯消防车、2辆高喷消防车、1辆排烟消防车、1辆照明消防车、1辆防化洗消消防车、1辆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1辆充气车和1组远程供水车的要求,所有消防救援站消防队员的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灭火器材配备率和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达到100%。“十四五”期间,每个大队的消防车辆更新不少于2辆,每个消防救援站拥有1台主战车、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每个升级或新建一级消防救援站按“3+2+N”配齐消防车辆装备。

  加强专业攻坚装备配备。结合中山市灾害特点和区域装备建设需求,加强复杂恶劣环境和极限条件下的特种攻坚装备配备,形成适应多灾种的系统化、智能化、模块化、专业化灭火救援装备系列。根据区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任务专业化处置要求,专业攻坚装备应满足中部区域(主城区、港口镇、沙溪镇、大涌镇)面向轨道交通和高空救援需求,配备大跨度举高喷射消防车、高空破拆、登高平台、云梯、举高喷射、压缩空气泡沫、高层供水(气)消防车辆以及内攻搜救、楼梯运送、便携破拆、高空救生救援通道等;东部区域(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南朗街道)面向隧道和水域救援需求,配备全驱动灭火救援消防车及水下搜救机器人、多功能救援飞行器、专业防护、搜索测绘、水面救援、水下破拆、水下通信、潜水打捞、救援舟艇及运输等装备;西部区域(小榄镇、古镇镇、横栏镇)面向地震和建筑坍塌救援需求,配备侦察(灭火)机器人、高风压排烟消防车及搜救定位、通信网络等;南部区域(三乡镇、坦洲镇)面向山岳救援和森林火灾处置需求,配备快速调度车、重型水罐车、干粉车、火场照明车、保障车等;北部区域(黄圃镇、阜沙镇、三角镇)面向石油化处置需求,配备举高喷射、举高破拆、灭火冷却、远程供水、泡沫输转、化学洗消、多功能侦检消防车以及消防机器人、无人机、远距侦检、快速堵漏、动力关阀等装备。

  完善消防队员防护装备配备。在所有消防救援站消防队员的个人防护装备配备达标的基础上,推动个人防护装备性能升级。结合中山市季节性特点,针对冬夏季节加强一体化轻便高性能消防队员灭火和抢险救援防护服装、新型灭火防护靴等装备配备,减轻消防队员单兵负荷。加强消防队员防护装备配备和备份,有针对性地配备水域、山岳、危险化学品等灾害事故处置的特种防护装备。及时更新消防队员防护装备,对达到服役年限和其他不符合使用规定的防护装备及时更新换代。到2025年,消防队员的主要防护装备全部完成升级。

专栏6 消防救援装备建设规划

  贯彻落实《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主动将消防装备建设列入大湾区建设规划重点范畴,开展消防救援站装备达标建设,按区域性特点建立东、南、西、北、中五大救援协作区的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体系。详见附件—中山市“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车辆、器材装备建设规划表。

  提高消防装备质量管理水平。完善消防装备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装备采购验收、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到期报废、更新回收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装备质量监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合作等模式,加强装备定期检测标定。加强装备维护管理,推行消防装备例行性巡检、专项巡检和随机送检机制。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消防装备大数据系统,对接实战指挥平台。搭建消防装备物联网系统,研发装备物联网手机端APP,实现装备数据实时动态查询与管理。2021-2022年,开展装备信息物联网及移动查询终端建设,构建装备信息物联网大数据库,对接“智慧消防”平台,实现消防装备全过程跟踪、全寿命管理以及作战效能统计分析;2023-2025年,实现消防装备物联网管理系统与实战指挥平台数据互联互通,为实战指挥决策提供辅助依据。

  加强战勤保障能力建设。构建多层级、一体化战勤保障力量网络,推进市、镇两级战勤保障中心和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形成南部-中部-北部“三大战区”保障中心。完善战勤保障机构、强化装备物资储备能力、完善装备物资投送体系、建立社会保障力量征用和补偿措施,明确市内跨行政区域增援经费保障主体责任,制定出台战时经费保障标准和支出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战勤值班遂行作战制度。制定支队级战勤保障中心装备器材配备标准,按标准储备各类器材装备物资,切实达到模块化建设标准和实战需求。强化战勤保障车辆配备,配齐供气、供液、器材、抢修、饮食、加油、运兵和宿营等类型战勤保障消防车,满足战勤保障任务需求。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的社会应急保障联动机制,实现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社会力量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响应迅速。

  (六)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结合中山市推进城市环湾布局向东发展以及产业梯度布局、城市功能科学划分,落实《中山市消防专项规划(2018-2035)空间规划》任务,推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市、镇两级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消防基础设施用地。将消防救援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全市“出让居住用地配套公建”类别中,推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市更新、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管理。建立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年度实施内容的滚动编制机制,逐年明确全市消防救援站、市政消防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消防专项规划内容落地实施。

  建强城市消防救援站。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7)》要求,按照“特勤站60人、普通站45人、小型站15人”的标准,建强中山城市消防救援站,并按照“一级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救援站+小型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建设模式推进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基本实现城市消防救援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的要求。到2025年,全市新建或升级改造一级消防救援站17个、二级消防救援站6个、特勤站6个、水上消防救援站2个、消防训练基地1个,10年以上的老旧消防救援站全部完成升级改造。

专栏7 中山市消防救援站建设近期规划

序号

所属

镇街

消防站名称

消防站等级

建设

类别

1

大涌镇

大涌青岗站

二级普通站

新建

2

东区街道

东区长江三溪站

一级普通站

新建

3

港口镇

港口胜隆站

一级普通站

新建

4

南区街道

南区茶亭站

一级普通站

新建

5

沙溪镇

沙溪新濠站

二级普通站

新建

6

西区街道

西区隆平站

一级普通站

新建

7

石岐街道

东港湾消防救援站

一级普通站

新建

8

五桂山街道

五桂山镇龙塘站

一级普通站

新建

9

东凤镇

东凤东兴站

二级普通站

新建

10

阜沙镇

阜沙上南站

二级普通站

新建

11

南头镇

南头同济站

二级普通站

新建

12

三角镇

三角特勤站

战勤保障站、特勤站合建站

新建

13

小榄镇

小榄高沙站

二级普通站

新建

14

古镇镇

古镇顺城站

二级普通站

升级

15

横栏镇

横栏贴边村站

一级普通站

新建

16

小榄镇

小榄特勤站

特勤站

新建

17

三乡镇

三乡特勤站

特勤站

升级

18

三乡镇

三乡万象郡站

一级普通站

新建

19

板芙镇

板芙广福站

一级普通站

新建

20

神湾镇

神湾神港站

一级普通站

新建

21

坦洲镇

坦洲特勤站

战勤保障站、特勤站合建站

新建

22

民众街道

民众特勤站

特勤站

新建

23

南朗街道

南朗濠涌站

一级普通站

新建

24

南朗街道

南朗四顷站

一级普通站

新建

25

翠亨新区

翠亨新区和丽站

海域消防救援站、

一级普通站合建站

新建

26

火炬开发区

岐江特勤站

战勤保障站、特勤站、

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合建站

新建

27

石岐街道

石岐金域蓝湾站

水上消防站、一级普通站合建站

新建

28

黄圃镇

黄圃大岑村站

一级普通站

升级

29

南区街道

中山市消防救援

综合训练基地

综合消防训练基地

新建


  建强区域专业消防救援站。结合中山市在珠江西岸的地理位置优势、空间布局及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争取广东省在中山市岐江新城整合设立一个市级“区域消防救援中心”(大型消防救援站),到2022年,完成大型消防救援站人员和装备的整合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力争完成场地、房屋建筑等硬件配备。到2025年,大型消防救援站场地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综合考虑中山自身水文条件、海域通行能力等特点,在翠亨新区和中心城区江边分别设置一个海域消防救援站和水上消防救援站,建设完善水域救援、船舶火灾扑救的训练基地并承担水域救援培训功能,增加水域灾害事故救援的模拟训练设施,配齐应急保障物资,以应对港口大型船舶危险化学品火灾救援、水域自然灾害救援等需要。

1大型消防救援站基本需求

区域

中山市

职能

任务

发挥市级“区域消防救援中心”职能

占地

面积

5400-8000 m2 (城市站标准一级站2倍面积)

人员

配置

轻型地震救援队

1支

30人


轻型水域救援队

1支

40人

森林灭火专业队

1支

50人

重型机械工程专业队

1支

10人

战勤保障队

1支

10人

装备

配置

配备重型(轻型)地震救援队,重型(轻型)水域救援队,重型工程机械队,战勤保障队,森林灭火专业队等五个类型专业队所需配备的基本装备器材。

站点

功能

辖区各类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

市内特种灾害事故处置

广东省内、市内跨区域增援机动力量

市级实战化、模拟化训练基地

市级战勤保障大队等功能

执勤

模式

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驻勤力量实施24小时备勤,划定执勤辖区,做好广东省内及市内跨区域增援准备。

2水上消防救援站基本需求

区域

翠亨新区、石岐街道

职能

任务

海域消防救援站承担近海消防救援任务以及海域救援培训基地功能

水上消防救援站既承担城市消防救援站功能,同时承担珠江内河流域水域救援作战任务,以及本市水域救援培训基地功能

占地

面积

3900-5600m2

人员

配置

海域消防救援站:45-60人

水上消防救援站:按照城市一级普通消防救援站建设标准(不少于45人)

装备

配备

配置具备相应灭火能力的消防船、消防指挥艇、橡皮艇、冲锋舟、水下声呐机器人等,并适时增加水陆两栖车、消防趸船、无人机等装备

执勤

模式

消防员执行24小时执勤备勤,随时应对处置近海船舶救援、港口大型船舶危化品火灾救援、洪涝等自然灾害救援等需要。

  建强城市消防水源及消防通道。按照消防专项规划,结合城市道路改造修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取水点,满足消防用水需要。“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2500个,所有新建市政消火栓与市政供给水等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与同步使用。完善消防车通道建设,保障“生命通道”畅通。加强消防车道建设顶层设计,重点推动新建或现有消防救援站车辆出勤通道的建设,推动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置充分符合消防车通道宽度、间距、限高、承载力等方面要求。大力推动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等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逐年制定专项计划,完成对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和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对老旧小区、“城中村”等区域制定实施“一社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整治方案,结合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等计划,分类分批进行督办整治。

专栏8消防水源及消防通道建设

  1.建设市政消火栓:全面评估市政消防栓的建设布局,确保新建或改建、扩建市政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防栓。“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平均新建市政消火栓500个,全市共新建市政消火栓2500个。

  2.打通生命通道:老旧小区“一区一策”精准治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现有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加快与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执法管理信息的互通。

  (七)提升消防信息化支撑能力

  构建“智慧消防”全平台。贯彻落实《广东省消防救援总体信息化总体规划(2021-2023年)》文件精神,结合中山“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消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依托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全市消防公共设施数字化管理、设备状态感知等,将消防指挥融入城市感知网络,打通信息壁垒,构建“智慧消防”全平台,形成一盘棋响应机制,实现融合指挥。到2025年,“智慧消防”全平台基本构建起以消防基础设施网络、消防救援应急通信网络和消防感知网络为主体的3大信息化基础网络体系,形成1套新型信息化架构,建立社会公众服务、社会安全管理、消防监督管理、应急救援指挥、队伍内部管理等5大应用体系,消防治理能力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

专栏9 智慧消防建设重点内容

  消防救援门户平台:提供政务服务、信息综合展示、工作任务处理功能及业务系统入口,面向内部人员的“智慧消防综合应用”,面向社会公众的“智慧消防综合服务”,同时支持PC端、移动端、大屏显示终端等多种服务方式。

  社会消防服务平台:完善社会消防服务平台,深化消防站预约、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消防职业鉴定、火灾损失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网上申报、消防宣传教育、备案承诺、在线咨询、信息公开、违法行为举报“随手拍”等消防民生服务模块。

  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拓展重点单位以外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范围,对一般单位、三小场所开展网格化管理。全面汇聚防火检查、消防培训、应急演练等数据,加强与监督执法平台、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消防信用等级平台等平台数据共享交互,打造社会单位安全监管“一张图”。

  消防监督管理一体化平台:定制开发全市消防双随机子系统、移动执法与移动审批子系统、决策分析子系统,以及与第三方系统对接融合,将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及检查后处理工作都迁移到移动端办理,真正实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现场办、实时办、指尖办”。

  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建筑火灾隐患风险评价、火灾起数频率预测、火灾损失预测、消防站火灾防控能力评估、三维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等模型,打造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应用。

  智能火灾事故调查平台:以新型信息技术为手段,优化调查程序,实现火灾调查全过程有效管控与移动化案件办理,全面实现业务应用由桌面端向移动端延伸。通过建设智能化辅助工具,探索火灾调查工作在智能化、3D可视化方向的创新应用,提高火灾调查工作的效能。通过火灾调查大数据建设,推动火灾调查案例全市共享、并案分析。

  智能指挥平台:聚焦重大灾情增援和消防态势分析,汇聚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社会联动单位、城市重大事故及地质性灾害救援现场的语音、图像和数据等资源,形成基于消防大数据和跨部门共享的联合实战指挥平台。

  智慧队务管理平台:在新型信息化架构和标准服务下,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构建集消防员管理、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消防员人才数据库、督察考评、酒精抽查等为一体的智慧队务管理平台。

  加强消防救援信息化建设。建立全资源要素支撑的指挥决策体系。在支队消防指挥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智慧消防”建设,通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同步搭建的物联网采集并汇聚的各种消防基础数据,通过延伸拓展,逐步构建文字、图像、语音、视频等全要素于一体的指挥决策平台,使其具备战备值守、应急指挥、重大安保、辅助决策等一系列重要实战指挥作战功能,实现灭火救援指挥调度的可视化、多元化、扁平化,信息获取的多维化、直观化、焦点化。探索视频感知、智能传感等技术应用,准确感知、实时汇聚灾害现场人、车、装备等核心要素,为指挥决策提供一手灾情信息和实时精准的数据支撑。精准化接警调度,运用语音图像识别、智能检索、定位导航等技术,拓展视频报警、微信报警等多元化汇聚相关灾情险情信息的渠道,建立自我调整、反复迭代的调度方案,依托支队消防指挥平台,自动规划最优路径及方式,实现一键式调派、精准化调度,优化接警、调度、统计阶段相关功能,提升接警调度速度和效率。

  加强消防应急通信基础建设。深入研究对接升级粤港澳大湾区应急通信保障,综合利用公网集群对讲、卫星对讲、卫星融合对讲等技术,确保在粤港澳大湾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通信畅通。发展融合通信、聚合通信和5G等新技术,升级改造现场应急通信系统的专网音视频基站、智能接入网关等核心关键设备,兼容灾害现场各类采集传输设备,实现音视频资源统一汇聚、共享共用,建立扁平化指挥平台融合通信。立足实际,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按标准配齐前突应急通信保障车、移动专网基站、移动视频指挥箱、车载图形工作站、5G、DV单兵等关键通信装备,构建功能完善的城市应急通信系统及地质救援应急通信系统。持续推进支队、大队两级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设,加强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实战实演,打造一支技术过硬、随需而应的应急通信保障队伍。至2022年,完成支队指挥中心应急通信设备配备,按照“一主一备”要求,完成通信器材运输车、高宽带卫星便携站等应急通信器材配备,支队配备1辆卫星通信指挥车,实现多种通信系统融合通信;至2023年,建成完善的城市应急通信系统及地质救援应急通信系统;至2025年,完成与省级粤港澳大湾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的对接。

专栏10中山支队应急通信建设规划清单

编号

类别

名称

功能

数量

支队部分

1

卫星传输系统

轻型卫星便携站

通过总队卫星快速接入图像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双向语音视频传输。

4

2

卫星宽带平板

高通量Ka卫星,便携平板,用于地震现场快速传输图像回后方

4

3

卫星电话

天通一号

4

4

卫星电话

欧星(舒纳亚)

4

5

扁平化指挥平台融合通信

融合通信平台

实现视频图像语音各类资源融合应用,图像包含:指挥视频、监控视频、会议视频、4G/5G图传、卫星图传、互联网图像、指挥中心分布式图像,语音包含在指挥中心拨打固定(移动)电话、IP电话、短波电台、集群通信、卫星电话等。通过授权可对所有资源进行管理和控制。在应急会商中实现将各类接入终端的音视频互联互通。

1

6

流媒体分发

服务器

平台核心设备,用于所有接入的单兵、布控球、视频监控资源的媒体分发处理。

1

7

国标监控网关服务器

可将第三方国标视频平台的资源目录、设备状态、地理位置、实时视频,推送到消防图像综合管理平台调用和分发,并支持云台控制和双向对讲。

1

8

APP管理服务器

用于管理和支持安卓移动APP设备接入,提供智能单兵终端、安卓手机、PAD端的平台资源浏览、视频回传和视频会议等移动应用,服务平台单台设备支持200路移动APP接入管理,200路视频推送,实现APP用户和设备管理、热点视频发布管理、热点视频转发,APP视频和图片存储、视频点播管理等功能。

1

9

应急广播系统

提供系统内广播终端媒体分发业务功能;电话、短信、文本分发模块,提供电话、短信、文本播控。

1

10

录音录像系统

系统通过配置录音录像服务器,对所有经过调度台的通话,包括任何呼入、呼出、转接以及会场电话,进行全程IP录音录像。

1

11

扁平化指挥平台融合通信

宽带集群系统

支持点对点全双工语音、半双工群组呼叫、单工广播呼叫、单呼、呼叫抢占、即时消息、图片转发、视频回传、视频转发、视频通话、可视单呼、可视组呼、可视广播、GIS定位、GIS呼叫、区域调度等功能。

1

12

视频合成网关

与全媒体融合通信平台使用,可将指挥调度会商中指定屏幕进行图像合成处理并转发,实现移动端设备(车载、手机、平板等)参与指挥调度会议流畅应用。

1

13

数字中继网关

单台可提供2路E1接口,每E1为收发1对E1接口;支持PRI信令,接运营商电话线路。

1

14

综合接入网关

网关FXS接口:开环电压48V、环路电流26mA、最大传输距离4000米、振铃电压60Vrms、振铃频率可调、二线输入阻抗符合中国三元件阻抗标准即200Ω+(680Ω|| 100nF)。

1

15

无线接入网关

支持两路无线集群、超短波、短波对讲台对接。

1

16

音频接入网关

支持数字会议室调音台对接,2路四线音频接入,非平衡型音频头。

1

17

短信网关

支持数据备份与恢复、设备重启、版本信息查询、软件升级等功能;支持单位名称、部门信息及联系人信息的添加、编辑、删除等功能;地址簿管理支持联系人的添加、修改、删除、查询等功能;支持群发短信 。

1

18

SBC边界服务

用于公网与内网通讯的边界网关控制器;连接软交换网络与外部用户接入区域,实现外部网络与软交换承载网的NAT穿越。

1

19

一体化调度台

支持安装全媒体融合通信平台客户端调度软件,提供全媒体综合指挥调度功能,对平台所有图像、语音、地图等进行一体化调度能力,提供短信平台、微信接口,可以直接与专家组人员进行文字、音视频沟通交流。

1

20

城市应急通信系统及地质救援应急通信系统

越野功能前突应急通信保障车

通信保障分队遂行到现场,提供全方位通信保障工作,包括车辆及各类通信器材设施等。

4

21

移动专网基站

含4G专网基站及多通信制式融合模块,实现救援现场到前方指挥部的4G专网信号覆盖,在野外空旷地覆盖半径不小于5km,在城市建筑群覆盖半径不小于2km,在信号屏蔽场所覆盖半径不小于800m,能够将4G专网、Mesh、Wifi等无线资源进行融合统一管理。

1

22

移动视频指挥箱

实现现场与后方指挥中心进行双向 720P及以上的音视频会议;实现视频的浏览、上传、分发等,可以将视频信息投送至现场大屏幕。

2

23

车载图形工作站

可无缝接入总队、支队已建成的图像综合管理平台,能实现与消防后方指挥中心进行双向720P及以上的音视频会议;实现视频的浏览、上传、分发等,可以将视频信息投送至现场大屏幕。

2

24

5G DV单兵

(含DV)

支持无缝接入应急融合通信平台,指挥中心可实时调度视频、云台控制和语音对讲。

4

25

聚光照明布控球(夜用)

支持4G无线图像传输、语音对讲、卫星定位、录像存储和远程云台控制,可无缝接入应急融合通信平台,指挥中心通过指挥视频终端可进行视频浏览、语音对讲、云台控制、参数调整等操作。

4

26

5G高清布控球

支持无缝接入应急融合通信平台,指挥中心可实时调度视频、云台控制和语音对讲。

4

27

MESH大功率车载式自组网基站

实现现场语音无线信号覆盖,实现事故现场语音信号的接力传输及信号延伸,每一跳中继之间至少保证穿透地下2层建筑,水平5km的传输距离,兼容标准数字、模拟对讲机,至少包含3台语音中继台。

2

28

无线通信防爆对接终端

手持公网防爆对讲终端,适用处置加油站、燃气管道、化工厂、石化厂区灾害事故现场。每台设备含一年资费。

50

29

消防调度指挥勤务通平台

实现实战中前方后方精准指挥调度、人员车辆定位、临场指挥、辅助资源共享、视频图传、音视频存储查询、现场组会会商等。包括前端平台、现场指挥端手持终端、系统应用等。

1

30

智能电源箱

为救援现场、前方指挥部各类应急通信设备提供电源保障。

4

大队部分(和中队共用) 15个大队参照标准(城区大队纳入支队本级)

1

大队级通信保障队伍建设

轻型卫星便携站

通过总队卫星快速接入图像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双向语音视频传输。

1

2

卫星宽带平板

高通量Ka卫星,便携平板,用于地震现场快速传输图像回后方。

2

3

北斗有源终端

在各种通信设备无法使用的事故现场,作为保底手段,通过短报文通信解决救援部队定位问题。

2

4

越野功能大队应急通信保障车

通信保障分队遂行到现场,提供全方位通信保障工作,包括车辆及各类通信器材设施等。

1

5

5G DV单兵

(含DV)

支持无缝接入应急融合通信平台,指挥中心可实时调度视频、云台控制和语音对讲。

2

6

5G高清布控球

支持无缝接入应急融合通信平台,指挥中心可实时调度视频、云台控制和语音对讲。

1

7

聚光照明布控球(夜用)

支持4G无线图像传输、语音对讲、卫星定位、录像存储和远程云台控制,可无缝接入应急融合通信平台,指挥中心通过指挥视频终端可进行视频浏览、语音对讲、云台控制、参数调整等操作。

1

8

消防调度指挥勤务通手持终端

实现实战中前方后方精准指挥调度、人员车辆定位、临场指挥、辅助资源共享、视频图传、音视频存储查询、现场组会会商等。包括前端平台、现场指挥端手持终端、系统应用等。

10

9

无线通信防爆对接终端

手持公网防爆对讲终端,适用处置加油站、燃气管道、化工厂、石化厂区灾害事故现场。每台设备含一年资费。

10

10

智能电源箱

为救援现场、前方指挥部各类应急通信设备提供电源保障

1

  (八)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效

  完善消防宣传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中山市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加强全市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行动方案》,压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营造浓厚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加强宣传阵地队伍建设。实体化运作支队全媒体中心,梳理分工、完善制度、充实人员,确保全媒体中心有序高效运作。组建专业消防宣教队伍。在各消防救援大队建立专职宣教队伍,推行消防监督人员监督检查前开展消防宣传模式。在全市范围发展注册新消防志愿者,完善各项制度,不断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推动市、镇街加大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在节假日、重要节点通过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推动各镇街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在各镇街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建立消防安全“微体验点”,设置消防宣传展板、模拟报警、VR灭火体验、消防科普影像设备、模拟灭火实训等功能。

  强化重点人群消防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全市消防宣传“五进”实施方案,联合多部门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重点开展消防安全“进万家”嘉年华活动,对城区住宅小区开展“全覆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责任人”“管理人”“边缘人”“热心人”培训。

  强化社会化消防培训。强化消防宣传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加快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行业消防安全集中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相关责任人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加大对小企业主、农民工等的靶向性培训,提升重点群体自防自救能力。

专栏11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点行动

  1推动消防科普基地建设。在“中山市儿童安全体验中心”建设按照省级标准的消防场馆;推动各镇街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00%达标;在各镇街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探索建立消防安全“微体验点”,设置消防宣传展板、模拟报警、VR灭火体验、消防科普影像设备、模拟灭火实训等功能。

  2.落实消防宣传保障。推动各消防救援大队落实消防宣传经费不少于本级全年业务经费的5%,配齐消防宣传车和必要装备,确保消防宣传装备满足新时代消防安全宣传需求。

  3.各镇(街)开展“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建设。逐年逐步打造一批消防安全示范学校,争取在2025年完成每镇街一示范学校目标。

  4.常态化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按照每月一主题要求,强化“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鼓励群众发现和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培育热心社会消防公益事业和见义勇为的消防典范。

  5.打造宣传平台名片。强化“中山消防”四大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今日头条),通过聘请专业人才、团队等方式,提升四大宣传平台知名度、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强化“政府抓消防、政府建消防”的责任意识,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建立市消防安全办公例会制度,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防患问题。建立“集中办公+巡查督导+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确保规划中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政策支持

  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配套规章修订情况,完善各项执法工作制度、便民服务措施,为推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提供实践依据。相关职能部门在政策、标准及管理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出台配套的规划、标准和管理规定,对已有的管理办法、条例中不能适应消防救援内容的,要及时修订,确保与时俱进。

  (三)加强财政支持

  “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的发展任务艰巨,需要加强资金保障力度,加强消防经费统筹管理,科学合理制定中长期支出规划,重点向“智慧消防”建设、实战急需重大项目倾斜,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机制,并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建立全市消防经费动态调整保障机制。

  (四)强化考核问责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消防规划推进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以及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消防规划不落实、火灾隐患突出、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每年年终对全市各镇街消防救援规划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公布结果,对考核不达标的镇街约谈通报并进行督办。


  附件

中山市“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车辆、器材装备建设规划表

北部

战区

类型

站名

所属

镇街

状态

车辆标准

新增数量

更新数量

器材标准

新增

数量

/

特勤站

三角特勤站

三角镇

新建特勤站

按高精尖标准

14

0

按标准配

4310

一级站

黄圃消防救援站

黄圃镇

现状一级站

“3+2+N”

2

3

增配通信保障

31

东凤专职队

(含执勤分队)

东凤镇

现状一级站

“3+2+N”

1

2

增配通信保障

31

三角专职队

三角镇

现状一级站

“3+2+N”

1

3

增配通信保障

31

黄圃大岑村站

黄圃镇

新建一级站(黄圃专职队升级)

更新超10年车辆

3

1

按标补配

2554

其他站

南头同济站

南头镇

新建二级站

城市消防站

建设标准

2

0

按标准配

1502

南头第一专职队

南头镇

现状二级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2

增配通信保障

31

阜沙专职队

阜沙镇

现状小型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2

旧站不规划

/

三角第二专职队

三角镇

现状小型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1

旧站不规划

/

南头第二专职队

南头镇

现状小型站

无需更新

0

0

旧站不规划

/

阜沙上南站

阜沙镇

新建二级站

城市消防站

建设标准

2

0

按标准配

1502

东凤东兴站

东凤镇

新建二级站

城市消防站

建设标准

2

0

按标准配

1502

东部

战区

类型

站名

所属

镇街

状态

车辆标准

新增数量

更新数量

器材标准

新增

数量

(件/套)

特勤站

岐江特勤站

火炬开发区

新建特勤站

按高精尖标准

12

0

按标准配

4310

民众特勤站

民众街道

新建特勤站

“3+2+N”

7

0

按标准配

4310

一级站

中山港路救援站

火炬开发区

现状一级站

“3+2+N”

1

3

增配通信保障

31

翠亨新区和丽站

翠亨新区

新建水上特勤站(与一级普通合建、翠亨新区专职队入驻)

“3+2+N”+水上

消防站

2车

+

1船

0

按标准配

3012

南朗四顷站

南朗街道

新建一级站

“3+2+N”

5

0

按标准配

3012

南朗濠涌站

南朗街道

新建一级站

“3+2+N”

5

0

按标准配

3012

其他站

开发区专职队

(含执勤分队)

火炬开发区

现状小型站

无需更新

0

0

旧站不规划

/

民众镇专职消防队(含两处执勤点)

民众街道

现状小型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3

旧站不规划

/

南朗专职队

南朗街道

现状二级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2

增配通信保障

31

南部

战区

类型

站名

所属

镇街

状态

车辆标准

新增数量

更新数量

器材标准

新增

数量

(件/套)

特勤站

三乡特勤站

三乡镇

升级特勤站

按高精尖标准

3

2

按标补配+增配通信保障

3174

坦洲特勤站

坦洲镇

与战勤保障站

合建

“3+2+N”+战勤

保障站

12

0

按标准配+森林火灾扑救配备

7004

一级站

三乡万象郡站

三乡镇

新建一级站

“3+2+N”

5

0

按标准配

3012

板芙广福站

板芙镇

新建一级站

“3+2+N”

5

0

按标准配

3012

神湾神港站

神湾镇

新建一级站

“3+2+N”

5

0

按标准配

3012

其他站

板芙专职队

板芙镇

现状二级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1

旧站不规划

/

神湾专职队

神湾镇

现状小型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3

旧站不规划

/

坦洲专职一中队

坦洲镇

现状小型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1

增配通信保障

31

坦洲专职二中队

坦洲镇

现状二级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0

旧站不规划

/

坦洲专职三中队

坦洲镇

现状小型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2

旧站不规划

/

三乡专职队

三乡镇

现状小型站

无需更新

0

0

旧站不规划

/

西部

战区

类型

站名

所属

镇街

状态

车辆标准

新增数量

更新数量

器材标准

新增

数量

(件/套)

特勤站

小榄特勤站

小榄镇

新建特勤站

按高精尖标准

12

0

按标准配

4310

一级站

小榄消防救援站

小榄镇

现状一级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1

3

增配通信保障

31

横栏贴边村站

横栏镇

新建一级站

“3+2+N”

6

0

按标准配

3012

古镇消防救援站

古镇镇

现状一级站

“3+2+N”

1

3

增配通信保障

31

其他站

东升消防救援站

小榄镇

现状二级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2

增配通信保障

31

东升专职消防队

小榄镇

现状小型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2

旧站不规划

/

小榄高沙站

小榄镇

新建二级站

城市消防站

建设标准

2

0

按标准配

1502

古镇第一专职

消防队

古镇镇

现状小型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1

旧站不规划

/

小榄第一专职队

小榄镇

现状小型站

无需更新

0

0

旧站不规划

/

古镇顺城站

古镇镇

新建二级站(古镇第二专职队升级)

城市消防站

建设标准

1

0

按标准配

1502

横栏镇专职消防队

横栏镇

现状小型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3

增配通信保障

31

中部战区

类型

站名

所属镇街

状态

车辆标准

新增数量

更新数量

器材标准

新增

数量

(件/套)

特勤站

康安路特勤站

市直属

现状特勤站

按高精尖标准

4

7

按标补配+模块化装备

7401

一级站

民生路救援站

市直属

现状一级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4

增配通信保障

31

沙溪救援站

沙溪镇

现状一级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3

增配通信保障

31

城区专职队

市直属

现状一级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4

旧站不规划

/

永安路救援站

市直属

现状一级

(现指挥中心)

更新超10年车辆

2

1

增配支队级通信保障

109

港口胜隆站

港口镇

新建一级站

“3+2+N”

6

0

按标准配

3012

五桂山镇龙塘站

五桂山街道

新建一级站

“3+2+N”

5

0

按标准配

3012

南区茶亭站

南区街道

新建一级站

“3+2+N”

5

0

按标准配

3012

东区长江三溪站

东区街道

新建一级站

“3+2+N”

5

0

按标准配

3012

西区隆平站

西区街道

新建一级站

“3+2+N”

5

0

按标准配

3012

东港湾消防救援站

石岐街道

新建一级站

“3+2+N”

5

0

按标准配

3012

石岐金域蓝湾站

(水上消防救援站)

石岐街道

新建一级站+

水上站

城市消防站

建设标准

5车+1船

0

按标准配

3012

其他站

港口专职队

港口镇

现状小型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5

增配通信保障

31

港口专职第二分队

港口镇

现状小型站

无需更新

0

0

旧站不规划

/

沙溪新濠站

沙溪镇

新建二级站

城市消防站

建设标准

2

0

按标准配

1502

沙溪专职队

沙溪镇

现状小型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1

旧站不规划

/

五桂山专职队

五桂山街道

现状二级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3

旧站不规划

/

南区专职队

南区街道

现状二级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3

旧站不规划

/

西区专职队

西区街道

现状二级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3

旧站不规划

/

大涌专职队

大涌镇

现状二级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3

旧站不规划

/

大涌青岗站

大涌镇

新建二级站

城市消防站

建设标准

2

0

按标准配

1502

东区专职队

东区街道

现状二级站

更新超10年车辆

0

3

旧站不规划

/

支队本级

市直属

/

增配信息化装备器材、战勤保障仓库器材、

延伸调度器材、特种训练器材

17209

中山市消防救援

综合训练基地

南区街道

综合消防训练

基地

体能训练设施(田径场20500平方米、球类训练场4000平方米、器械训练场800平方米);基础技能训练设施(心理训练设施、烟热训练设施、燃烧训练设施、火幕墙训练设施、建筑构件破拆和支撑训练设施);火灾扑救训练设施(综合训练楼、化工生产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地下建筑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危险化学品槽罐车火灾泄漏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应急救援训练设施(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建筑倒塌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公路交通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山岳救助训练设施、高空救助训练设施、受限空间救助训练设施);战勤保障训练设施(消防车辆装备维修训练设施);以及绳索救援训练设施、高层火灾模拟训练设施等


  《中山市消防“十四五”规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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