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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成果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6〕39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4日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提请批准〈中山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成果的请示》(中民事务〔202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为我市殡葬设施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我市殡葬设施的规划、建设原则上应符合《规划》要求。你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工作,督促指导镇街要按照《规划》的有关要求开展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得随意调整《规划》有关内容。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进行。

  三、你局应当在《规划》获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