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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南区街道曹边大桥增设引道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6)成果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6〕13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9日

南区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南区街道曹边大桥增设引道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中南办〔2026〕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文件,原则同意《中山市南区街道曹边大桥增设引道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成果命名为《中山市南区街道曹边大桥增设引道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6)》(下称《控规》)。

  二、你街道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实施本《控规》,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内容。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自《控规》批准之日起30日内,你街道依法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