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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南朗街道白企村综合能源站项目规划条件论证(2025)成果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5〕205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

翠亨新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申请批准实施〈中山市南朗街道白企村综合能源站项目规划条件〉的请示》(中翠管请〔2025〕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文件,原则同意《中山市南朗街道白企村综合能源站项目规划条件论证》,规划成果命名为《中山市南朗街道白企村综合能源站项目规划条件论证(2025)》(下称《规划条件论证》)。

  二、你区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实施本《规划条件论证》,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内容;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自《规划条件论证》批准之日起30日内,你区依法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