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亨新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申请批准实施〈中山市南朗街道白企村综合能源站项目规划条件〉的请示》(中翠管请〔2025〕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文件,原则同意《中山市南朗街道白企村综合能源站项目规划条件论证》,规划成果命名为《中山市南朗街道白企村综合能源站项目规划条件论证(2025)》(下称《规划条件论证》)。
二、你区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实施本《规划条件论证》,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内容;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自《规划条件论证》批准之日起30日内,你区依法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