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区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申请批准中山市南区街道北溪西片区(1707单元)01街区1707-01-02等地块及周边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成果的请示》(中南办〔2025〕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南区街道北溪西片区(1707单元)01街区1707-01-02等地块及周边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文件,原则同意《中山市南区街道北溪西片区(1707单元)01街区1707-01-02等地块及周边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成果命名为《中山市南区街道北溪西片区(1707单元)01街区1707-01-02等地块及周边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5)》(下称《控规》)。
二、你街道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实施本《控规》,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内容。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自《控规》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你街道依法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