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神湾镇神宥片区(2105单元)04街区E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成果的请示》(神湾府〔2025〕3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神湾镇神宥片区(2105单元)04街区E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文件,原则同意《中山市神湾镇神宥片区(2105单元)04街区E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成果命名为《中山市神湾镇神宥片区(2105单元)04街区E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5)》(下称《控规》)。
二、你镇要会同相关部门严格实施本《控规》,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内容。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自《控规》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你镇依法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