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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市黄圃镇大岑片区旧村庄改造规划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5〕152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1日

黄圃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开展〈中山市黄圃镇大岑片区旧村庄改造规划〉的请示》(黄府报〔2025〕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粤自然资发〔2021〕3号)、《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中山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你镇启动《中山市黄圃镇大岑片区旧村庄改造规划》(以下简称《改造规划》)。

  二、你镇在《改造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做好现状权属及存量建设用地的基础调查,严格遵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强制性内容,充分征求村集体、村民及其他权属单位意见。

  三、你镇应尽快组织编制《改造规划》方案,贯彻实施《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落实“三区三线”等管控要求,加强与《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35年)》《中山市北部产业园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片区策划》及相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衔接,规划编制与管理遵循《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3版)》要求。

  四、《改造规划》方案要做好用地布局优化、公共设施完善、风貌景观提升等内容,促进大岑片区居住组团与低效工业园实施协同改造。《改造规划》成果要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