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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1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项目—民众街道义仓村、三墩村、东胜村、上网村村庄规划成果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3〕296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中山市1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项目—民众街道义仓村、三墩村、东胜村、上网村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3〕128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1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项目—民众街道义仓村、三墩村、东胜村、上网村村庄规划》业经现状调研、专家评审、部门联审、村委会审议、社会公示、市规委会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规划成果基本符合《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1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项目—民众街道义仓村、三墩村、东胜村、上网村村庄规划》,规划成果命名为《中山市1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项目—民众街道义仓村、三墩村、东胜村、上网村村庄规划(2023-2035)》(下称《村庄规划》)。

  二、《村庄规划》分别为民众街道义仓村、三墩村、东胜村、上网村对应的村庄建设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村庄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布局及道路交通、公共服务、市政公用等设施建设应符合村庄规划成果要求。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工程建设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火炬开发区管委会、民众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村庄规划成果要求开展村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随意减少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不得随意调整规划。确需调整,须按照法定程序修编。市各有关部门要将相关要求落实到行政审批、管理、执法等各个环节并加强监管,切实做好村庄规划的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你局要在上述村庄规划获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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