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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南朗横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A-12和A-14地块规划条件论证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3〕52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5日

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申请批准实施〈中山市南朗横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A-12和A-14地块规划条件论证的请示》(中翠管请〔2023〕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南朗横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A-12和A-14地块规划条件论证》已经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论证程序符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南朗横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A-12和A-14地块规划条件论证》,该成果所提出的规划条件作为你区《中山市南朗横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A-12和A-14地块的规划审批依据。

  二、你区要加强对论证报告内地块的规划条件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上述项目的监管,确保该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消防、人防、环境保护等各方的管控要求。

  三、你区应加快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将已批规划设计条件落实到相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中。

  四、你区应在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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