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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工程(万顷沙-兴中段)(中山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8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相关规定,我市由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工程(万顷沙-兴中段)(中山段)(下称本项目)社稳评估工作,并委托了中介单位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后称中介单位)进行了评估论证。

  一、中介单位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公示、实地走访、问卷调查、部门及专家联审会等方式听取意见。在听取、总结、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围绕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控性进行了评估论证,形成了《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工程(万顷沙-兴中段)(中山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二、《评估报告》从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实施、运行三个阶段识别和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为目的进行风险评估,符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

  三、风险调查范围基本涵盖该工程的利益相关方,具有较强的广泛性和深入性;调查内容全面,调查方法恰当、科学。综合群众、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及诉求,施工期间对周边交通和沿线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的合法性以及对沿线居民生活和商业经营影响是影响该工程的主要社会稳定隐患。

  四、《评估报告》针对上述识别的风险因素,分别提出各阶段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一是工程施工时对道路交通有一定影响,在周边交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般按“占一还一”的原则进行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设计。二是工程前期加快办理和完善各项审批手续。三是依据现有国家和当地法规标准,开展相关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实行专人负责调度、协调、督办,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难必解,广泛赢得群众的满意和支持。五是在对商业经营影响方面,公平对待每个经营者,工作尽量做到全面和细致。在补偿时不能单纯从经营收入方面“一刀切”。六是建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项目宣传,消除部分居民的误解和担忧。

  五、《评估报告》认为,在严格落实各类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后,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通过综合指数法计算,项目的综合风险指数分别为0.3125,风险等级均为“低风险”。

  经研究,原则同意中介单位《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工程(万顷沙-兴中段)(中山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评估分析和项目低风险等级的判定。

  在下阶段工作中,请项目业主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相关风险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切实降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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