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山市南三公路(南头至黄圃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中山市南三公路(南头至黄圃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划定公告如下:
一、公路用地范围划定。本项目路线全长12.587km。建设内容为对光明路、东福路、新丰路、新明路、鳌柳路、东阜公路、黄圃快线等重要节点进行立交快速化改造,对新沙大桥拆除重建,并增设人行过街设施及路面大修等。项目总用地面积75.82公顷。沿线镇街:南头镇、黄圃镇。公路用地划定范围为公路红线内划定范围(具体见附件)。
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划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低间距要求确定如下:K0+250到升辉路口(K3+350)属于省道531段,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低间距要求确定为15米;升辉路口(K3+350)到东阜路口(K10+740)属于县道576线,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低间距要求确定为10米;东阜路口(K10+740)到终点属于省道364段,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低间距要求确定为15米。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严格执行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市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和执法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在规划、出让、审批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建设项目时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应当征求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依法开展土地征收、项目建设工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当加快协调沿线镇街政府、有关单位、村(居),开展公路红线内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沿线镇街政府应当协调公路建设单位进入控制区范围内进行勘察、建设等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南三公路(南头至黄圃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公路用地图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