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交场站用地控制规划成果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中山市公交场站用地控制规划〉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1〕14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公交场站用地控制规划》(以下简称《公交场站用地规划》)。
二、《公交场站用地规划》是我市鼓励绿色出行、落实公交场站用地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我市公交场站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管理活动均应符合《中山市公交场站用地控制规划》的要求。
三、你局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监督,认真将《公交场站用地规划》有关要求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确保各层级规划充分衔接。全市各镇街要认真按照《公交场站用地规划》的有关要求开展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得随意调整规划有关内容;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进行。
四、你局要在《公交场站用地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公交场站用地规划》文本送市有关部门及全市各镇街备案。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