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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文号:中府通〔2021〕2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1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政府决定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定于国防教育日(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上午10时40分至11时00分,试鸣范围为中山市全域。

  二、防空警报器鸣放各种信号的具体时间如下:

  10时40分至10时4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持续180秒);

  10时50分至10时53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持续180秒);

  10时57分至11时00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学习、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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