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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0〕322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4日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审核〈中山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5年)〉的请示》(中水〔2020〕17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5年)》。

  二、《中山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5年)》作为规划期内我市给水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规划,同时加强与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

  三、你局应在《中山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5年)》获批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