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凤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中山市东凤镇永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东凤府〔2020〕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东凤镇永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修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编制成果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东凤镇永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命名调整为《中山市东凤镇永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简称《控规》)。
二、涉及《控规》与原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划条件不一致的,原则上要按照出让合同执行,严格管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控制线,不得随意减少公共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如有变化,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控规》为中山市东凤镇永益片区规划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要求,相关地块建设必须满足国家、省及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更新局等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
四、你镇要加强对《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的严格实施,并在《控规》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