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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小榄镇X分区 (埒西一小学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0〕99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3日

小榄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小榄镇X分区(埒西一小学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榄府请〔2020〕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小榄镇X分区(埒西一小学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益性用地调整)》修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编制成果符合市、镇总体规划要求,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小榄镇X分区(埒西一小学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益性用地调整)》,命名调整为《中山市小榄镇X分区(埒西一小学)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简称《埒西一小学控规》)。

  二、涉及《埒西一小学控规》与原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划条件不一致的,要按照出让合同执行,严格管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控制线,不得随意减少公共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如有变化,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埒西一小学控规》为中山市小榄镇埒西一小学用地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相关地块控制、道路交通等建设均应符合《埒西一小学控规》的要求,保障公共利益落实,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规范要求实施建设。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体育局等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

  四、你镇要加强对《埒西一小学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控规。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的严格实施,并在《埒西一小学控规》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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