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下放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
文号:中府〔2019〕127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0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下放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2019年版)》(下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权范围划定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火炬开发区承接市下放的管理权限包括两部分:《目录》《中山市镇区权责清单》;翠亨新区依据《目录》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社会管理事权仍由火炬开发区负责。

  二、事权承接和实施

  《目录》所涉及事权,两区有对口部门或分支机构的,由对口部门和分支机构承接;没有对口部门、分支机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下放终审权的,由两区对外一口受理,再报市级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两区要结合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要求,实施好赋予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同时认真履行好相关监管责任。

  三、事权下放后续工作

  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事权下放后的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两区接住、管好、用活有关事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做好《目录》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根据情况变化实行动态管理。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91230

附件下载:1671132.xlsx
新媒体
微信 微信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中山市 中山市 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