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实施〈中山市东升镇同茂社区(永丰片)村庄规划修编〉的请示》(东府请〔2019〕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东升镇同茂社区(永丰片)村庄规划修编》业经现状调研、专家评审、部门联审、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市、镇总体规划等要求,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东升镇同茂社区(永丰片)村庄规划修编》,命名调整为《中山市东升镇同茂社区(永丰片)村庄规划(2019)》(以下简称《永丰片村庄规划》)。
二、《永丰片村庄规划》是东升镇同茂社区(永丰片)村庄建设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村庄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布局及道路交通、公共服务、市政公用等设施建设应符合《永丰片村庄规划》要求。地块开发建设应严格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控制线、河涌管理及历史文化保护等相关要求。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工程建设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镇要按照《永丰片村庄规划》要求开展村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随意减少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模,不得随意调整规划。确需调整,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编。市各有关部门要将相关要求落实到行政审批、管理、执法等各个环节当中并加强监管,切实做好《永丰片村庄规划》的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你镇要在《永丰片村庄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