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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6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中山市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科〔2017〕3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府〔2018〕64号)、《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科函高字〔2018〕2098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9〕30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度应用,培育我市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深度应用,组建人工智能产业联盟,建设人工智能技术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带动人工智能相关产业加快发展。到2021年,人工智能对我市政务服务、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效能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人工智能技术攻关。
  1.实施人工智能重大科技攻关。重点聚焦人工智能应用层面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各创新主体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人工智能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鼓励智能传感器、微机电系统、高性能光纤、微型器件等核心硬件应用与产品研发。推动机器视觉、语音识别、生物特征识别、智能交互、深度学习、神经网络、自主决策控制等核心技术攻关。(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2.支持人工智能产品研制及产业化。支持智能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手术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护理机器人等机器人产品,以及高精密减速器、专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末端执行器等机器人核心部件研制,发展智能软硬件、智能终端等智能装备产品。开发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分析系统、诊断系统、健康检测系统等智能医疗设备。(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1.发展人工智能科技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实施以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为核心、以人工智能制造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推动人工智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局)
  2.孵化人工智能创业企业。推进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培育人工智能创业企业,构建开源开放平台,孵化一批人工智能创业企业,支持建设人工智能领域专业化众创空间。(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引进具有创新活力的龙头企业。支持全球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在中山设立人工智能创新机构,引进一批高端人工智能产业项目和龙头企业。坚持省市联合、部门联动,协同推进重点项目签约落地。(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局)
  4.加强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发展。支持企业加快全球布局,加强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合作,设立一批海外研发机构、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利用海外创新资源为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服务。支持企业与社会机构举办各类人工智能成果转化对接活动,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
  (三)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主体。
  1.组建中山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链代表性企业、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社会机构等组建中山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支持联盟举办人工智能论坛等活动,加强产业政策宣传,推动人工智能产业与我市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企业。培育引进人工智能芯片、传感器、算法等人工智能服务企业,围绕我市电子政务、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智能家电、医疗健康、在线教育、商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四)加快推进人工智能示范应用。
  1.推动智慧政务审批及应用。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加快我市政务数据的整合和融通,推进基于“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算”的智慧政务审批创新,促进市民网上办事更加便捷、简易。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推广智能政务机器人,为申办政务审批的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引导分流等服务。加快人工智能语音交互、智能分派等技术在12345等政务咨询平台的应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加快发展智能装备。支持我市数控机床、汽车、船舶、能源等装备企业应用人工智能加快产品升级,重点推进高端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和应用。开展智能制造成套装备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支持发展智能工程机械、智能船舶、开展远程无人操控、运行状态监测、工作环境预警、故障诊断维护等智能服务。大力发展具有机器视觉、智能分析、数字孪生等智能装备。支持汽车制造企业发展无人驾驶汽车,研发生产人车交互设备、智能车联网、智能车载电子等关键零部件及整车,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农业、商业、环保、水文、测绘、海洋和安防等应用领域无人装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局)
  3.加快发展智能产品。推动我市电子产品向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智能锁具、智能电视、智能空调、智能冰箱等智能家居产品,实现中山家电向智能化转型。积极布局5G和NB-IoT智能终端产业,发展5G、NB-IoT、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新型智能电子产品。依托产业联盟,支持我市健康医疗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共同研发影像、检测、分析、诊断、监护等智能医疗设备。支持发展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可穿戴智能产品。支持我市厨电企业应用语音识别、手势控制等人工智能技术,共同创新智慧厨房发展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卫生健康局)
  4.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以试点示范项目为主要方向,在全市制造行业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推动机器视觉、语音控制、深度学习、协作决策等人工智能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支持生产企业运用人工智能对生产装备、生产线、控制终端实施智能化升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加快发展智能物流。进一步激励智能物流领域企业加强产品技术改造、产业结构升级和市场推广力度,培育行业标杆企业。推动我市物流企业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行业在物流路径规划、车辆调度、货物配送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支持物流企业建设无人仓储,实施智能库存管理。鼓励无人车、智能机器人在物流装卸搬运、分拣、运输等环节的应用。鼓励办公楼宇、产业园区和居住小区等发展无人车快递配送业务。鼓励企业应用智能物流系统,提高智能物流技术在制造企业中的普及率。(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6.加快发展智能安防。推进智能公安建设,开展智能公安试点,建立实时监控、提前预警、快速反应的智能公共安全防护模式,推动我市铁路、港口、公交等场所普及应用语音识别、人脸识别、人机交互等技术。推动智能无人机、无人车在安防等领域中的应用。支持市安防监控企业应用边缘计算和机器视觉技术,提升监控设备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安防产业应用和创新。(市公安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7.加快发展智能医养。推进智能医院建设,支持机器视觉在临床决策辅助、影像智能识别、病理大数据与仿真分析等智能医疗应用创新。鼓励社区康养机构与人工智能应用服务企业加强合作,应用机器视觉、语音交互、健康数据智能分析等技术,提供市民健康记录、分析和预判等服务。鼓励我市健康产业企业融合人工智能技术,探索家庭康养产品服务与社区康养机构、医疗机构联动模式创新应用。(市卫生健康局)
  8.加快发展智慧教育。加快建设互联网仿真智能教室,开展沉浸式虚拟学习、体验式学习、协作式学习、交互式学习,推广应用智能阅卷机、智能助教机器人、学生知识点评估等智慧教育设备。支持发展基于互联网、卫星通讯的远程智慧教育模式,培育智慧教育新业态。(市教育体育局)
  (五)加快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人工智能基础网络。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基础网络建设,统筹推进移动和固定网络的IPv6建设,组织布局光纤、5G基站、NB-IoT等基础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区域宽带网络协调发展,加快宽带网络优化升级,提高宽带网络应用水平和增强宽带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全市公共物联网感知基础设施,构建公共安全视频智能监控网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委网信办)
  2.建设人工智能云计算中心。建设中山市人工智能云计算中心,为我市人工智能应用提供模型训练、模型部署等方面的算力支撑,不断提升我市人工智能大数据服务能力,致力推动面向政务服务、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人工智能应用算法研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加快人工智能发展环境建设。
  1.推进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和高校开展产教融合,推进产学研深化合作,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一批技术转移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人工智能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
  2.建设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培训、展示、咨询和设计等服务,推动人工智能在生产制造、健康医疗、生活服务、社会治理等场景的应用。依托中山市人工智能云计算中心和中山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汇聚我市人工智能数据、算力和算法资源,为人工智能示范项目、产业应用、商业模式创新等提供支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3.引进培育人工智能高端人才。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团队的引进,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靶向引进国内外人工智能高层次研发人才,大力引进和培育人工智能科技产业技术创新人才。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实训基地及实验室,培养一批人工智能产业人才,大力开展基础技能应用型人才培训。引入国内外培训机构,着重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培训,加快培训人工智能产业的高技能人才。支持我市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开展人工智能技能培训。支持企业、高校、职校联合建设一批市级人工智能人才培训基地。将企业急需的人工智能人才纳入高端人才优惠政策范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
  4.营造人工智能试验环境。加快落实国家、省关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管理规范。鼓励具备条件的镇区建设车路联网试验环境。加快引进机器人、智能装备、智能家电、人工智能软件检验检测机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5.提升人工智能安全保障能力。落实人工智能安全保障标准,应用人工智能安全技术,积极引进或培育人工智能安全技术企业。加大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违背道德伦理等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6.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社会资本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资力度。拓宽人工智能企业的融资渠道,优化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科技租赁等融资方式,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融资体系。(市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中山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科技局协调各有关部门推进有关人工智能应用工作,加强对各镇区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工作进行指导。(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
  (二)加大政策扶持。通过专项资金、政策支持、税收优惠等多种手段,加大对人工智能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应用水平,充分激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活力。将人工智能纳入《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发展领域和《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扶持范围,加大对人工智能的政策扶持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三)加强产业跟踪。加强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落实、跟踪、监测和分析,及时总结,提升实施效果。加强人工智能产业跟踪服务,为监测评估和政策制定提供基础支撑。密切关注人工智能产业前沿技术和发展动态,适时动态调整产业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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