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中府办〔2017〕20号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8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鉴于《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府办〔201720号)相关政策内容已调整至《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府办〔201826号)。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废止《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府办〔201720号)。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径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

  

特此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28

新媒体
微信 微信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中山市 中山市 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