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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三年绿化美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25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三年绿化美化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1 25

 

 

中山市“三年绿化美化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中山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的安排,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城市升级绿化成果,全面提升我市绿化美化水平,为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下坚实基础,我市将开展“三年绿化美化提升”工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和关于创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增花、增色、增彩”的工作思路,丰富城乡绿化的层次和色彩,推动城乡绿化向生态化、森林化、色彩化、景观化发展,实现“花开四季、处处皆景”的建设目标,为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整体布局、全面铺开”的原则,科学统筹、务实推进,实现“一年立竿见影,两年大见成效,三年全面完成”的阶段性目标,建成以红花楹(凤凰木)、蓝花楹、宫粉紫荆、黄花风铃木、勒杜鹃等5个开花树种为主题,“成林、成带、成片、成规模”的彩化景观新亮点。

按照2017年完成50%2018年完成30%2019年完成20%的进度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广泛种植红花楹、蓝花楹以及宫粉紫荆、黄花风铃木、勒杜鹃等树种,大力推进开花树种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医院。在建设过程中,要注重种植全冠树,不过度修剪,在已有绿化中要科学布局,合理间种。既要考虑当前绿化美化的现状,也要考虑长远发展的需要,边建设、边总结、边推广,科学、有序推进花色主题绿化景观建设,避免出现大规模撤换树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着力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三、主要任务

各镇区、各部门要围绕“绿化美化提升”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色彩、增强生态功能,推动全市绿化景观水平与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近期主要任务:重点做好各镇区政府机关大院、孙中山故居 5A 景区、金钟湖公园(含拟建儿童公园地块蕉林改造)、金字山公园、气象公园、田心森林公园、紫马岭公园、树木园、文化艺术中心、博爱医院、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门前广场、中山路立交桥与人行天桥、博爱路互通立交桥及沿线、翠亨快线立交桥及沿线、京珠高速中山城区出入口、兴中道、华柏路、岐关西路、孙文东路、悦来南路、长江路、南外环路、国道G105、城桂路、沙古路、古神路、福源路、番中路、阜港路以及各大高速公路出入口、各镇区主干道的绿化美化升级。确保完成翠亨逸仙湾国家级湿地公园、南朗崖口湿地公园、中山市金斗湾省级湿地公园、东凤和穗湿地公园、东凤莺歌咀水文湿地公园、古镇灯都湿地公园、西区彩虹绿洲湿地公园等主题公园彩化亮点工程。

(一)森林绿化美化工程。以可达性良好、便利市民的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积极实施林相改造,大力推广珍贵、彩色树种造林,扩大具有开花、色叶或季相变化主题树种的种植面积,以大色块有机混交模式,逐步形成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的林相结构,达到山上点缀、山脚环带的效果。

(二)城区绿化美化工程。对城市主要出入口、交通枢纽节点、人行天桥、立交桥、闲置地等进行重点彩化提升。新建的人行天桥和立交桥要把立体彩化建设内容纳入设计规范。对已建的人行天桥、立交桥,科学、合理地推进节点绿化美化工作。各镇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人行天桥和立交桥立体彩化的建设或改造提升,力争2017年中心城区所有人行天桥,其他镇区50%的人行天桥完成景观彩化升级,并基本完成全市范围内城市主要出入口、交通枢纽节点的绿化景观提升。到2019年,全市范围的人行天桥、符合建设条件的立交桥全部披上彩装。在城市主要出入口、交通枢纽节点彩化建设提升中,要注重运用开花乔灌木和色叶植物进行搭配种植,形成绿化美化特色效果。

(三)公共绿地绿化美化工程。突出以特色植物造景为基础,注重将历史文化艺术精髓融入造园艺术中,不断丰富公园的绿化和文化内涵,营造一批“绿满园、花缤纷”的花色主题公园。一是在新建城市公园、滨河湿地公园以及河涌整治配套公园的绿化规划、设计、施工上,加强开花植物的推广应用,通过打造有主题、成规模、精品化的开花植物景观,为市民提供更多的特色生态休闲空间。二是依托原有公园的升级改造,进一步扩大园内主题开花植物的种植面积,适当增加开花植物种类,打破原有单调的绿化景观,营造更大规模的“花景”。三是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废弃厂房建设和改造一批社区公园、街心公园、小游园,通过植物的精心配置美化街景,拓展居民的休闲空间。

(四)廊道绿化美化工程。一是结合道路的新建和改造提升,按照“一路一景”的总体要求,从规划设计抓起,高起点抓好道路沿线的绿化美化提升,在开花乔木、灌木连片种植多元配置的基础上,突出道路绿化的主层次和主色彩,提高道路绿化景观的独特性和标识性,力争每条主要道路都有层次分明的绿化种植和色彩季相。二是积极推进廊道提升建设,通过对缺株断线、植物配置层次单一的路段进行补种和增种开花主题植物,丰富植物色彩层次,打造“上乔、中灌、下花草”的三层道路绿化景观,全面提升道路绿化档次。注重运用开花乔灌木和色叶植物进行搭配种植,形成绿化美化特色效果。大力推进滨水生态廊道建设,营造滨水生态景观林带。今后3年,每个镇区要建成1条以上以开花植物为主题的绿化示范路。

(五)打造精品样板工程。2017-2019年,以“方便市民观赏、形成示范效应”为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选取基础较好的东凤镇、孙中山故居 5A 景区、博爱路、京珠高速出入口、各镇区政府机关大院等项目作为样板项目,通过新建或优化提升等措施,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规模、特色突出的市级花色主题绿化亮点工程,并建设一批以翠亨逸仙湾国家级湿地公园、南朗崖口湿地公园、中山市金斗湾省级湿地公园、东凤和穗湿地公园与莺歌咀水文湿地公园、古镇灯都湿地公园为代表的主题公园彩化亮点工程作为花色组团补充,以点带面,示范推动全市“绿化美化提升”建设。

四、职责分工

实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分工负责、镇区属地建设的原则,具体职责如下:

市绿委办(林业局):负责统筹协调,并具体指导和监督做好全市绿化美化提升工作;负责全市及本部门的绿化美化提升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林相改造方面的绿化美化提升;组织和推进“三认”活动的开展。

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市属高校、市直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做好校园景观的绿化美化提升工作;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门前广场的绿化美化提升;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资金安排落实和指导资金使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道路、城市公园、城区立交桥、人行天桥、金钟湖公园、金字山公园、紫马岭公园、西区彩虹绿洲湿地公园、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门前广场等节点的绿化美化提升工作;指导镇区做好镇域范围内的立交桥、人行天桥绿化美化提升工作;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美化提升工作;协调全市各公路主要出入口的绿化美化提升工作,具体负责管养道路的绿化美化提升工作;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市公路局:负责国道、省道的绿化美化提升工作,近期重点做好国道G105、城桂路等道路的绿化美化提升工作;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做好江河沿岸、内河涌岸线的整治和绿化美化提升工作;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市卫生计生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市属医院、各镇区医院、民营医疗机构的绿化美化提升工作;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指导各镇区做好绿化景观建设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协助在规划绿地建设中落实加大开花、色叶植物的推广应用。

市交通发展集团:负责沙古路、古神路、福源路、番中路、翠亨快线等道路的绿化美化提升工作;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各镇区:统筹推进属地的绿化美化提升任务,组织编制本地的实施方案,落实年度具体项目实施计划,解决绿化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筹措等问题,负责绿化美化提升专项资金的申报等具体管理工作。其中,阜沙镇、港口镇近期重点做好阜港路的绿化美化提升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突出科学种植。按照大种不滥种的原则,在种植过程中,根据现有绿化环境,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通过实施林相改造,选取全冠树种以组团式混交种植;对于新建及改造道路绿化、绿色廊道,可采用间种花色主题树种;对于人行天桥、立交桥,可采取在两侧挂种勒杜鹃的方式进行种植;对于公园或地块面积较大的地方,可采用小组团方式进行种植;对于周边绿量较大的地方,可采取建设特色路段的方式,因地制宜,科学布局。

(二)强化技术支撑。邀请相关园林绿化领域的专家、学者,通过开展专题宣传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为“绿化美化提升”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监督,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解决方案。要集中市林科所科研力量,以全冠种植、开花管护、种植密度、树种配比等为课题,迅速制定《种植指引》和《管护指引》。积极实施绿地分级养护管理,提高绿化管护水平。

(三)完善资金保障。“三年绿化美化提升”项目建设资金由市、镇(区)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共同承担。市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绿化美化提升”建设的投入力度,保障市级建设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镇区要根据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认真测算,统筹安排各项目资金计划,并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要发挥全民绿化制度优势,以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加大社会资金的筹集力度,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绿化资金投入机制。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绿化美化提升”建设纳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内容进行督查督办,市绿委办要做好“绿化美化提升”建设的日常督查,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要定期通报建设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督促无效的单位和镇区,要公开通报批评。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区、各部门以及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以全民修身活动为平台,结合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宣传引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关心、支持、参与“绿化美化提升”活动,为建设“三个适宜”更加美丽中山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

 

中山市“三年绿化美化提升”任务表

 

  

单位

职能

主要任务

近期任务(2017年)

市财政局

负责保障市级资金安排落实和指导资金使用情况。

市城乡

规划局

负责指导各镇区做好绿化景观建设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协助在规划绿地建设中落实加大开花、色叶植物的推广应用。

市绿委办

(林业局)

负责统筹协调,并具体指导和监督做好全市“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及本部门“绿化美化提升”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林相改造方面的“绿化美化提升”工作;组织和推进“三认”活动的开展。

森林绿化美化工程、公共绿地绿化美化工程、精品示范工程

编制“三年绿化美化提升”实施方案,完成市委市政府大院、田心森林公园、中山树木园“绿化美化提升”建设,指导镇区开展森林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城市道路、城市公园、城区立交桥、人行天桥等“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指导镇区做好镇域范围内的立交桥、人行天桥的“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森林绿化美化工程、城区绿化美化工程、公共绿地绿化美化工程、廊道绿化美化工程、精品示范工程

力争完成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中心城区出入口、道路高架桥、人行天桥、交通枢纽节点、主干道路、公园绿地的“绿化美化提升”建设。重点做好金钟湖公园、金字山公园、紫马岭公园、西区彩虹绿洲湿地公园、文化艺术中心、市第一中学广场、兴中道、华柏路、岐关西路、孙文东路、悦来南路、长江路、南外环路等道路绿化美化,把博爱路、京珠高速出入口立交枢纽片打造成彩化亮点样板工程。

市水务局

负责指导和协调做好江河沿岸、内河涌岸线整治和“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廊道绿化美化工程、精品示范工程

协调、督促、指导职能部门和镇区大力推进滨水生态廊道建设,营造滨水生态景观林带。

市教育和体育局

负责指导和督促市属高校、市直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做好校园景观“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公共绿地绿化美化工程、精品示范工程

协助市住建局完成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门前广场绿化美化提升建设。

市交通

运输局

负责指导和监督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协调全市各公路主要出入口的“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具体负责管养道路的“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廊道绿化美化工程、精品示范工程

协调、督促、指导职能部门和镇区大力推进道路“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开展具体负责管养道路的“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

市公路局

负责国道、省道 “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廊道绿化美化工程、精品示范工程

完成国道G105、城桂路等道路“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

市交通

发展集团

负责沙古路、古神路、福源路、番中路、翠亨快线等道路“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廊道绿化美化工程

把城东高速路口立交片区、翠亨快线打造成彩化亮点样板工程,重点做好沙古路、古神路“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推进福源路、番中路“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

市卫生

计生局

负责指导和督促市属医院、各镇区医院、民营医疗机构“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公共绿地绿化美化工程、精品示范工程

迅速开展全市医院绿化摸底调查,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博爱医院绿化美化提升建设。

市气象局

负责完成气象公园绿化美化提升建设,建成具有花色主题公园;负责本部门资金的申报、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公共绿地绿化美化工程

完善绿化美化提升方案,完成主题公园建设。

各镇区

统筹推进属地的“绿化美化提升”建设任务,组织编制本镇区的实施方案,落实年度具体项目实施计划,解决绿化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筹措等问题,负责绿化美化提升专项资金的申报等具体管理工作。

完成辖区内绿化美化提升实施方案,重点突出森林绿化美化工程、城区绿化美化工程、公共绿地绿化美化工程、廊道绿化美化工程、精品示范工程。

完成主干道路、人行天桥、立交桥、主要出入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闲置地块等景观节点和林相等“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大力推进滨水生态廊道建设,营造滨水生态景观林带;完成各镇区机关大院“绿化美化提升”,将南朗镇孙中山故居 5A 景区、翠亨逸仙湾国家级湿地公园、南朗崖口湿地公园、中山市金斗湾省级湿地公园、东凤和穗湿地公园与莺歌咀水文湿地公园、古镇灯都湿地公园等打造成彩化亮点样板工程。阜沙镇、港口镇做好阜港路“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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