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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年02月26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面深化改革步入攻坚期、产业转型升级进入转折期的关键阶段,充分发挥招商引资的先行带动作用,加快实体经济强优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新型专业镇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全域中山”理念,强化统筹发展,通过力量整合、镇际竞合、资源共享、红利分享,实现全市招商“一盘棋”。在3-5年内,构建运行高效、模式创新、服务专业的新型招商体系,初步形成全球化招商引资工作网络,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提升中山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建立一套工作机制。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核心,强化市级统筹力度,出台全市统一、透明的扶持政策措施,引导镇区加快招商引资机制创新,破除资源约束,增强服务效能,形成统筹合力,提升区域产业带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
(二)引进一批重点项目。优化存量,以“鲶鱼效应”助推专业镇升级,占领产业高端;力拓增量,抢抓高端产业,打造新兴产业集群,有效提升我市产业集群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每年围绕1个招商主题开展专项“旋风计划”,力争在招引产业龙头项目、产业链高端项目、产业带优化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上市融资项目、优质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等方面有明显突破。
(三)组建一支专业队伍。优化全市招商队伍结构,建成一支熟悉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通晓国际规则并具备良好沟通谈判技能的综合性高素质招商和服务人才队伍。依托市级招商服务中心,出台创新招商引资和后续服务规范化指引,统筹指导各镇区建立健全招商、落地和后续服务“一条龙”服务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靶向招商”。一是指向重点区域。划分境内外招商引资主要国家和地区,重点面向深圳和港澳台地区开展高端产业招商活动,选择性承接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产业转移,积极对接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全球化、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网络。二是指向重点产业。着力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健康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游艇产业等新兴产业项目,加快引进服务外包、会议展览、金融保险、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科技孵化、工业设计等2.5产业项目,鼓励引进有利于促进灯饰、红木、家电、游戏游艺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三是指向重点企业。在明确重点区域和行业基础上,瞄准具有行业领导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良好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收集掌握企业发展战略和投资意向,结合中山实际,筛选有落户可能的企业,建立重点招引企业名录,量身订做“打靶”方案,主动登门招商,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
(二)完善“产业链”招商。以增强新型专业镇功能为导向,精准锁定行业细分领域招引对象,落实产业集聚招商。梳理我市产业链现状,针对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进行强链、建链、补链。研究制定产业链招商指导目录,加快培育研发机构及高端要素集聚平台,引进高端制造环节和产业链前沿项目,推动产业发展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形成集研发、生产、物流、营销为一体的完整分工体系。鼓励位置相邻、产业关联的镇区进行横向合作,加快要素融合和优势互补,形成联动招商新格局。
(三)优化“平台招商”。发挥重大平台示范引领作用,集中资源提升翠亨新区、四个市级产业平台和六个产业协作区的承接能力。巩固提升“中山美居”综合平台,招引重大电商平台,筛选吸引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等优质项目入驻。推动“3.28”洽谈会向灵活、多元、实效性发展。深挖专业镇招商引资潜力,鼓励镇区搭建产业联盟平台,组织重点园区赴海内外开展推介活动。
(四)鼓励“零地招商”。整合提升市域范围内各类工业园区,盘活空置楼宇厂房,引进高新科技企业、金融机构、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工业设计机构、文化创意等为工业服务的支援性服务产业。鼓励留有发展用地的企业增资扩产,支持改造陈旧简易厂房,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鼓励企业对接境外金融资本市场,实施境外上市,推广外商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等利用外资新方式。
(五)推行代理招商。编印《中山市招商引资政策汇编》,加快市镇政策措施整合。完善海外推介机制,注重推介中山整体形象,合力提高招商实效。加深与国外使领馆沟通交流,推动以馆招商。加强与外国驻中山商务机构、跨国公司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各类商协会、中介机构的信息资讯渠道,定期举办座谈会、联谊会等活动,通过购买服务、政企联动、合作共建等多种形式引进优质项目。
(六)加强环境招商。加大境内外媒体宣传投放力度,突出展示中山的产业配套、区位优势、文化内涵、生态文明和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品牌形象。打好侨牌、文化牌,借力孙中山文化、世界中山同乡恳亲会、海峡两岸中山论坛等,向世界宣传伟人故里,使中山的城市形象更加鲜明、更具吸引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从靠优惠政策、低成本劳动力优势向靠市场、人才、管理、产业配套、法制环境等软实力优势转变。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市镇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各部门及镇区招商引资部门、重点园区的联系,搭建上下协同、资源共享、顺畅有效的双向沟通联系渠道。科学制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认定标准,重点提升镇区甄别能力及市级快速反馈能力,实现企业和项目最新动态、可供开发土地资源(厂房、楼宇)最新动态定时报送,做到“一张图”管理。
(二)建立重点项目快速反应机制。科学建立项目评价的指标体系,每年遴选一批对全市产业体系具有重大影响、带动效应明显的重点项目,按程序申报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并加强全过程跟踪服务。经市领导小组认定的重点项目,启动快速服务通道,落实牵头领导,组建专业小分队,迅速开展项目的答复咨询、调查接待和考察洽谈,尽快招引项目落户。
(三)建立“六个一”包干机制。经认定的重点项目,实行“六个一”的包干责任制,即“一个重点项目、一名市领导挂帅、一个工作小组、一笔专门经费、一个责任目标、实行一抓到底”。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重点项目洽谈、落地、建设、投产等各环节的督导工作。
(四)建立“土地超市”和“项目超市”联动机制。盘点、盘活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清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形成土地储备信息库。建立项目共享平台,加强重点项目信息互通,出台项目区域间利益协商、共享及项目流转细则,实现土地及项目快速配对,破解“有项目无土地,有土地无项目”的难题。
(五)建立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联动机制。引进与本地产业发展和战略密切相关的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团体,推动招商引资向“项目+资本+技术+人才+团队”引进模式转变。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器项目,联合建立研发中心或重点实验室,推动人才、资本、产业深度融合。明确重点引进技术和人才,提升招商工作的技术导向性。加大创新人才、紧缺人才的引进培育力度,探索聘请招商顾问,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
(六)建立项目引荐奖励机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对引进资金并实现成功投资的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经济组织、机构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与引进项目所属镇区按比例承担。具体的认定条件、补贴标准、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七)建立专业招商队伍建设机制。构建一支以市级为主,镇区、园区为辅的高规格高素质专业化招商服务队伍,重点吸收法律、外语、金融等专业性人才。结合年度招商行动方案、招商活动策划、沟通谈判技巧等业务技能,制定招商引资标准化工作手册,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针对性业务培训,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境内外重点企业实习研修,把握全球产业发展前沿,提高招商前瞻性,提升招商引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八)建立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将招商引资及项目落地服务纳入部门及镇区绩效考核,招商及服务成效列为晋升、评优的重要参考。因部门或镇区私利影响招商引资工作的要进行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成立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重点项目评审,研究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工作决策,评价成员单位工作成效,参与重点项目招商谈判,指导镇区重点项目洽谈、签约,构建领导小组议事、决策、督办、镇区利益分配等工作机制。
(二)财政扶持保障。根据国家与省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落实有关扶持政策。设立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及投资促进体系、全球化招商网络建设,专业队伍培训、顾问、调研、强化与招商专业机构合作以及投资环境推介、城市形象宣传等。鼓励采用股权投资、委托贷款、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重点项目引进,鼓励现有项目增资扩产。
(三)要素资源保障。对落户的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土地、能源、水电、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指标,并提供配套便利服务。其中,经认定的重点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符合《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基数执行。
(四)公共服务保障。进一步拓展服务的广度与深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投资项目依法依规及时落地。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优势,简化审批程序,建立重点项目工作服务“绿色通道”。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做好高级人才住房、落户、子女上学、医疗服务、职称待遇、专利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工作。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及良好的生活环境,确保招得来、落得下、留得住、发展得好。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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