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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旧城区悦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6日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旧城区悦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中规报〔2014〕280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旧城区悦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下称《控规》)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充实完善成果,原则同意《控规》成果。涉及《控规》与原出让合同规划条件不一致的地块,要按照出让合同执行,严格管理;如有变化,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二、《控规》为旧城区悦来南片区用地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要求。
三、你局要加强对《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四、你局要在《控规》获批准之日起30天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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