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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北路以东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8日
 南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北路以东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实施的请示》(中南府〔2014〕55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北路以东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下称《控规》)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及其充实完善方案要求,原则同意《控规》。
       二、《控规》为南头镇升辉北路以东用地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要求。
       三、你镇要加强《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四、你镇要在《控规》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控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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