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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南区马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6日
南区办事处:
南区办事处关于审批<中山市南区马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请示》(中南办〔2014〕99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南区马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成果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充实完善成果要求,原则同意《控规》。
二、《控规》为南区马岭片区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要求。
三、你区要加强《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四、你区要在《控规》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控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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