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杰士美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等2个控规动态维护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08日
市城乡规划局,坦洲镇人民政府,三角镇人民政府:
《中山市杰士美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动态维护和《中山市三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C片区》C14-05地块动态维护(下称两个控规维护)相关材料及申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杰士美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动态维护和《中山市三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C片区》C14-05地块动态维护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市总规充实完善方案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原则同意上述两个控规维护,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中山市杰士美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局部区域建筑限高由50米调整为80米;
(二)《中山市三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C片区》C14-05地块内增设城市支路、C14-05地块局部区域建筑限高由50米调整为80米。
二、上述两个控规维护确定的事项是相关用地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相关地块的规划和建设均应符合两个控规维护的要求。
三、市城乡规划局,坦洲镇人民政府,三角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维护地块所在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四、市城乡规划局,坦洲镇人民政府,三角镇人民政府要在两个控规维护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8
新媒体
微信 微信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中山市 中山市 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