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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城市道路和干线公路工程设计指引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08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你们《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道路和干线公路工程设计指引>的请示》(中建请〔2014〕95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城市道路和干线公路工程设计指引》(下称《指引》)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规范标准,原则同意《指引》。
二、《指引》应作为我市城市道路和干线公路规划设计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到城市道路和干线公路各项建设项目中。《指引》要充分与现行规划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相衔接,科学合理提高我市城市道路和干线公路规划建设水平,有效推进交通领域的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你们要做好《指引》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结合道路远期规划,严格预控新建道路建设用地,减少征地拆迁成本。
四、你们要在《指引》获批准之日起30天内向社会公布,并将《指引》印发至各镇区和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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