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市纠风办《中山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纠风办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中山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战略部署和省委“三打两建”工作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抓好七项重点工作。
1.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附加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违规问题。按照质价相符、服务有效原则,公开收费项目、服务质价、效用功能和优惠政策,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2.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为。加强行业监管,严禁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开户费、进场费、条码费、销售返利等违规行为。加强大型零售企业内部管理,完善门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零售商沟通协调等制度,构建和谐的零售与供应关系。
3.加强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等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政府监督和行业自律,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计费收费更趋规范。清理资费套餐,提高资费透明度,综合治理电信服务乱收费、虚假宣传、业务营销违规等问题,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内置吸费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规范电信企业经营行为,实现互联互通,防治因恶性竞争导致服务水平下降以及采取违规手段牟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4.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认真组织清理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规定,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幼儿园收费、教辅资料收费和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等方面的监管,坚决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强化对“两免一补”(免学费、免课本费、给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
5.深入开展农民减负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公路修建等方面乱收费行为,特别是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补贴补助等领域向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规范“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行为,防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深化面向农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专项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围绕全省“三打两建”工作部署,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6.统筹开展暗访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治庸治懒、尚德养廉、“三打两建”、农村“三资”清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主题,以实时、实效、实证、实例为基础,建立暗访工作长效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暗访活动,推动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和执行力提升,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水平。
7.探索建立网络纠风和三级纠风试点工作。将纠风工作延伸至网络,内容覆盖纠风各项工作,促进部门积极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全省率先试点开展“市有纠风办、镇有纠风工作组、村有纠风监督员”三级纠风工作格局,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形成权责清晰、互相补充、环环相扣、全民参与的纠风工作机制,拓宽纠风工作范围。
(二)深入推进四项治理。
1.深入推进厉行节约治理工作。将规范博览会、运动会举办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从严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运动会。巩固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各类活动工作,严禁举办已经清理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经费预算不得高于往届,坚决制止和纠正挥霍财政资金、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严格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政要或前政要出席上述活动的报批程序,严禁利用财政资金邀请演艺“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乡镇检查考核活动成果。
2.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治理工作。围绕省“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加强“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规范整顿、“地沟油”综合整治、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以及乳制品、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管。探索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监测系统与省电子监察综合平台互联对接,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主管领导和部门责任。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充分利用全省食品信用信息统一公布平台。
3.深入推进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纠风工作。建立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开平台和制度规定,规范考录操作程序,积极探索招聘统一考试制度,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监督。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量身定做、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深入推进治理公路“三乱” 工作和物流业规范、公平、有序、健康发展。继续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撤并不合理设置的收费站点,坚决纠正公路超期收费问题,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规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严肃查处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深化物流领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政企分开、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物流综合管理体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明确涉路部门职责权限和规范涉路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加强对涉路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健全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动态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巩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
(三)巩固四项工作成果。
1.巩固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工作成果。严格落实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依法文明和谐拆迁。今年围绕省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监管工作,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以镇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征地补偿款的清查工作。充分利用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强制征地拆迁等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2.巩固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工作成果。充分利用省推行的住房保障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监管制度,做到严格准入、程序公正、过程透明,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得到有效监管。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问题,确保分配程序公开、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加强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
3.巩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纠风工作成果。根据省纠风办、省卫生厅要求,今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部建立“阳光用药”制度,大力推进该制度并与医院等级评审挂钩。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监督,坚决查处各种不合理用药和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完善网上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探索引入民营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价格作为“阳光采购”参考价格,扩展采购平台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加强对药品中标价格比对分析,逐步建立中标价与采购的联动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双信封”评审、带量采购、集中支付货款等措施。全面建立“阳光物流”制度,规范流程审批。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逐步建立医药购销信用档案信息库和医药代表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
4.巩固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成果。以建立健全规范运作机制、诚信执业机制、公平竞争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奖励惩戒机制、自律保障机制为重点,为广东省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网提供真实、及时、全面的信用信息,切实加强“两新”组织、行业协会特别是市场中介组织自律与诚信体系建设。对2011年防治工作进行“回头查”,重点在广告代理、拍卖行、担保服务、出国留学、因私出入境、环境评估、专利代理、保险中介等8类市场中介组织开展防治腐败工作,加强查处市场中介组织不正当竞争、假审计、假评估、假鉴证、假招标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有关会议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坚决治理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价格欺诈、乱收费等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根据省纠风办工作要求,对我市殡葬、城市公共交通、银行、电信、供电、供水、供气和有线电视等8个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对2011年的环保、农业、医院系统评议工作进行“回头查”,逐步规范民主评议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继续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
创新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办好“周五民声”电台栏目,投入人员、经费推行网络直播工作,推动栏目向政府主要领导、市直部门和镇区基层延伸,推广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互联互动做法,不断拓展群众诉求表达的平台,确保解决问题更加及时、有效,力争将民声热线办成倾听民意、解决民困、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确保纠风工作任务落实。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要加强与责任单位联动,主动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围绕市委、市政府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减轻农民负担、涉及民生公共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扶贫救灾、住房公积金、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管理使用等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探索建立纠风考核评价机制,紧紧围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内容,把纠风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纠风工作考核,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镇区和单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及时总结汇报。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定期对纠风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推广经验,分别在年中、年底向市纠风办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情况。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