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山市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山市村(社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
市政府: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粤发〔2005〕19号)、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粤府〔2007〕6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1〕6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暂行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完善村(指行政村,下同)(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下称“服务站”)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构名称
机构名称为“中山市××镇(区)××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牌匾统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作下发。
二、机构性质
服务站是按照构建和谐社会要求设置的,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公共服务机构,以村(社区)为单位,原则上在每个村(社区)设立一个服务站,实行市、镇区、村(社区)分级管理。服务站隶属所在地镇政府(区办事处),由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当地村(社区)协助开展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指导和监督。
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目标,建立健全市、镇区、村(社区)三级公共平台建设服务机构,把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经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保障信访投诉处理、劳动监察信息收集、人事人才服务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延伸至村(社区)基层,致力使服务站建设成为高标准、优质的对外公共服务窗口,为基层提供便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委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一级由副职以上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服务站建设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指导、检查、评估和监督。服务站增建、免建、合并或撤销,须经所在地镇政府(区办事处)同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实施。
四、人员配备
服务站应配备工作人员2-3名,要求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熟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优先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应届高校毕业生,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工作人员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购买服务标准由镇区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制定。
五、经费渠道
服务站日常运作经费由所在镇区负担,纳入镇区年度财政预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综合运用促进就业、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劳动争议调解等专项资金,促使服务站建立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为群众提供全面便捷的公共服务。可通过设置特定公益性岗位,按政策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六、办公场所
服务站原则上设置独立办公场所。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安排的,可在村(社区)办公场所内设置相对独立的办公区域,面积原则上应达20平方米或以上。服务站统一公共服务标识,统一服务流程,设置相关业务咨询、就业服务、社保业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访接待等专门办事窗口,设立宣传栏、意见箱、宣传资料架等,并备有相关业务宣传资料供免费取阅。
七、办公设备
服务站应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自助查询服务终端机、就业信息发布显示屏、档案柜等,与市、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络互通,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同步,全市所有社区“一点登录,全市共享,自动匹配”。应用业务系统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开发。
八、人员培训
服务站工作人员培训由所在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所属政府购买服务方负责组织实施,按“一岗多责、一专多能”要求,加强政治、政策法规、操作技能业务培训,以适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需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需要,组织全市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业务指导。
九、制度管理
服务站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规范运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职责制度、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业务培训和学习制度、资料台账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十、资金扶持
(一)在完善服务站建设方面,市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用于购买信息系统所需设备、软件开发和维护等,补贴资金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归口管理。
(二)服务站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业务开展情况,享受促进就业、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劳动争议调解等专项资金扶持。
十一、考核与奖惩
各镇区负责对服务站进行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考评结果列入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年度工作考核项目之一。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其整改至合格并在当地予以通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服务站绩效评比活动,对管理完善、开拓创新、工作实绩优异的服务站和优秀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并全市通报表扬。
十二、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关于深入贯彻全省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现场会会议精神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4333号)要求,制定如下工作进度:
(一)2012年3月底制定工作方案并下发实施。
(二)2012年4月底前,完成信息化建设,各服务站配备电脑、打印机、终端查询机、信息显示屏等必需的硬件设备。2012年6月底前,确保通信光纤连接到服务站,完成业务软件系统的开发调试并投入使用,全面完成信息化建设。
(三)2012年底前,进一步完善服务站的场地、人员配备,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四)2012年底前,全市组织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能完成岗位职责。
(五)2012年底前,开展服务站建设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于年底前完成整改,确保全市服务站建设的全面完成。
以上方案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