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1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编制2011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意见
市政府:
2011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对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11年我市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意见如下:
一、准确把握我市财政经济形势,科学编制2011年预算
今年以来,我市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三促进一保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全市经济企稳回升,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平稳增长态势。预计年底财政总体形势好于年初,全年财政收入增长有望大幅超过预定目标。在经济回暖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财政运行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免抵调库指标不确定、结构性减税政策、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以及税源结构单一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二是对后进镇区实施保留专项补助的“一级财政”政策,加强“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绿道”网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和重点项目资金保障,支持漩口、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亚运安保等,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突出。
2011年受国内外经济和政治因素交错影响,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从国际层面看,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尚未完全消除,复苏的基础尚未稳固;人民币升值压力较大,出口增长依然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外向型经济格局造成冲击。从国内层面看,国家、省进一步取消和规范非税收入项目,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非税收入政策性增长空间有限;预算外资金进一步纳入预算内规范管理,财政收入可支配空间不大;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将持续影响房地产投资性需求,对财政收入的冲击继续显现;国家出台一系列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的政策,直接影响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措和运作,统筹还贷压力将集中呈现。从市级层面看,全省从明年起将调整省市财政体制,税收增量部分市级留成比例降低;农业两税政策效应减弱,收入锐减;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落实援疆援藏任务、偿还中央再贷款、加快污水处理设施二期建设、医疗卫生体制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以及加大对后进地区扶持力度、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等等,财政减收增支压力增大,2011年市本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因此,结合今明两年我市经济形势和财政改革重点,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要继续本着审慎稳妥、量入为出的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钱大气,小钱小气”,减少非生产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把财政“蛋糕”做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1年预算编制原则
2011年预算编制要继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遵循“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原则,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围绕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之主题,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之主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之主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大民生”观念,培植税源,运用财税政策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兼顾公平与效率,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严控消费性、消耗性支出,清理一般性支出,推进财政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为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和全市“四年大发展”战略部署提供重要的财力支撑。
(一)坚持开源节流,科学安排收支预算。严格执行财政管理法律法规,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增幅相适应。积极培植税源,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收费政策,依法加强税收征缴管理。加大非税收入征收力度,确保按规定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面纳入财政预算。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适度从紧,按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确保收支平衡,不做赤字预算。
(二)坚持有保有压,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要继续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党政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压减消耗性、消费性支出,清理一般性支出,把财力更多地用于解决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
(三)坚持聚焦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提高功能性基础设施对重大产业、重大民生项目的承载能力。通过同步编制政府基建投资计划,统筹资金安排,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配套力度,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以大项目促进大发展,增强我市发展后劲。
(四)坚持统筹兼顾,服务经济社会“大民生”。按照整体谋划、分步推进、突出重点、惠及民生的思路,充分整合财政资源,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两手抓。通过落实“双轮驱动”和“优二进三”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以实现“三个一百”为目标,财政资金集中投向优势产业链的龙头企业和发展势头好的新兴企业,尽快实现产业竞争力的整体提升,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通过加大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社保、医疗、卫生、环保、交通等财政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和谐社会建设。
(五)坚持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部门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的有效衔接,实现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相结合。从严控制预算追加、避免预算随意调整。全面推广绩效管理,加强事前绩效与事后评价的有机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科学运用事前绩效评审结果,建立健全事后绩效评价制度化建设,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六)坚持信息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明确各预算部门是部门预算和决算的主体,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工作。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本部门预算公开形式,及时、主动、准确地公开本部门预算,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2011年预算编制和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应收尽收,依法治税,积极稳妥组织财政收入。
1、严格执行各种税收优惠和非税减免政策。狠抓收入征管关口,严禁任何部门、镇区越权减免或擅自出台先征后返等税收、非税优惠政策。
2、加强对税收收入依法征收管理。大力推动个体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个体户与外贸加工单位等非法人单位转为企业独立法人,提高税源质量。严格组织收入考核,强化经济税收分析、评估、预测和监控,处理好收入总任务与地方收入均衡、可持续增长的关系。
3、加强对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按规定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支出通过预算安排。
4、加大非税收入挖潜力度。加快推进网吧和户外广告设置权等特许经营权有偿出让、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和土地闲置费开征工作,加快推进镇区非税收入系统上线,有效增加政府非税收入,提升发展后劲。
(二)统筹兼顾,聚焦重点,调整财政资金扶持方向。
1、科学调度,集中财力将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新增项目尽量在单位预算中调剂解决,切实保障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培植税源、改善民生的热点、重点支出,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有投资带动效应的项目顺利推进。
2、及时调整,根据全市工作部署和部门工作重心变化安排资金使用。对于同一部门新增、性质与原有项目类似或接近的,可通过归并整合调整预算,原则上不增加安排;对于市委、市政府确定新增、由不同部门共同承办的项目,原则上在保持项目规模的前提下,将分散各部门的资金集中安排,统一由牵头部门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划拨。
3、全面清理,合理界定财政资金供养和补助范围。对于非公益性项目、不具备由财政供养或补助条件的项目、实施期限或设立条件已过时、缺乏续期立项依据的项目,以及标准不统一、阶段性、过渡性项目,不符合本部门“三定”方案职能或部门之间重复、交叉安排的项目,加大清理整合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退出机制。
4、综合财力,完善财政收支联动管理。根据预算单位属性和项目性质,合理科学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渠道。
(三)勤俭节约,严控非生产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1、从严从紧控制财政支出,严格控制“人、会、所”费用,除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民生支出外,在规模预算范围内坚持推行一次性项目预算基数清零、一般性项目支出零增长控制的预算管理机制,办公设备实行标准化配置,节约用财,集中财力办大事。
2、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原则上实行零增长。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规范报损报废程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管理,杜绝各种财政性专项资金被挤占或挪用于管理费用或消耗性、消费性支出现象,确保专款专用。
3、继续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从严控制办公楼维修项目,严禁超预算或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各类未经市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的临时性人员经费,部门专项业务费实行零增长。
4、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晚会、论坛、专题活动和各类总结、奖励、表彰大会,精简各类会议,确有需要举行的,以精神奖励为主,暂停发放奖金,一切从简。
(四)注重“四个结合”,强化预算综合管理,确保预算管理全过程的有机衔接。
1、注重预算编制与执行进度、预算结余相结合。通过加强部门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和规范预算指标结转,建立预算单位执行管理责任制,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逐步将部门的预算执行、预算结余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相挂钩。
2、注重编制细化和执行相结合。对于预算项目的支出依据不齐全、支出用途不明确、开支标准明显不合理的,可核减预算金额或不予立项。对于未按预算编制的项目用途或开支标准申请支出、未按要求及时细化分配方案的二次分配项目或未及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项目,财政部门可暂缓或不予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3、注重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相结合。强调充分运用绩效评审意见,对于立项必要性不强、支出用途不具体、绩效评审结果不高或项目实施情况与预算编制脱节,未能如期达到预先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予立项或减少下年度预算安排。同时加强财政监管,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高直接支付比重,推行财务集中监管和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加强授权支付合法合规性管理、“小金库”治理和银行账户管理。
4、注重各类财政性资金和单位历年结余资金统筹使用相结合。加大力度统筹安排预算内、外各类财政性资金、政府性基金,减轻财政刚性支出资金压力;同时,根据单位历年结余情况,一般性支出项目优先在单位历年结余安排解决。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中山市财政局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