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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文号:中府办函〔2022〕109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5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2〕101号)等工作要求,2022年我市将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通过样本轮换,为住户调查抽选出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较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最大程度兼顾国家、省、市各层级数据需求的样本。在大样本轮换期间需完成抽样框信息核实、调查小区落实、建筑物清查、住宅名录表编制、入户摸底以及住户样本抽选和落实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牵头组织实施全市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参照广东省方案制定我市样本轮换抽样方案及实施细则,组织各镇街按照实施细则开展辖区内样本轮换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国家住户调查方案和工作制度,为防止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现行调查网点每五年轮换一次。做好大样本轮换工作是保障未来五年住户类调查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夯实住户类调查基层基础工作,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前提。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样本轮换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好辖区内样本轮换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市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熟练掌握制度方法,层层落实调查人员培训,深入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做好各环节数据质量监测,切实保障数据质量。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统计调查部门开展样本轮换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各镇街要把样本轮换工作要求落实到社区(村),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调查样本小区所在镇街、社区(村)要积极配合,选调精干人员担任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做好抽样框核实和更新、调查小区落实、住宅名录编制、入户摸底、住户样本抽选等工作,指导调查户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

  (三)积极落实,做好保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广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0〕99号)精神,住户调查和样本轮换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住户调查样本量大、覆盖范围广,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支持,确保经费、人员等保障落实到位,承担此项调查的各镇街统计部门应安排不少于1名调查员负责,调查样本小区所在的社区(村)在建筑物清查、入户摸底阶段应至少安排6名村级辅助调查员配合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完成摸底调查后,要指定1名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具备一定文化程度的辅助调查员负责日后开户、辅导记账、数据审核等工作。

  (四)依法调查,确保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调查方案要求,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坚持入户调查原则,确保样本抽选的随机性和代表性。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调查,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做到数出有据,调查资料不得用于住户调查以外的其他用途。

  (五)统筹疫情防控,增强安全防范。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各镇街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并严格落实,开展现场调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健康安全。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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