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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号:中府办〔2021〕49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体育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中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大格局。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粤港澳承办2025年全运会的历史机遇,以建设体育强市为主线,努力提升中山全民健身的认可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全方位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美丽中山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体育锻炼成为广大市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持续提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加完善,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参与,体育健身组织充满活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全市实现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9名,全民健身发展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建成与体育强市、健康中山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更高质量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按照《中山市体育公共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加强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保障体育设施用地的有效供给。制定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重点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健身设施,落实新建居住区、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健身设施。建立健全体育部门参与新建居住区规划、验收机制。结合城市建设和“三旧”改造对现有体育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充分利用公园、公共绿地、城市荒废地等,建设与城市功能相融合的体育公园、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室)等场地设施,增加基层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充分利用地域资源特色,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推进登山步道、自行车道和健身绿道、碧道等美丽乡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地区健身设施供给。以粤港澳承办2025年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为契机,重点推进市体育中心改造升级和水上运动中心、小榄国际棒球中心建设,谋划岐江新城体育中心和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推动每个组团片区建有“两场一馆一池一中心”,构建更高质量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发展新格局。

  深化全民健身场地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积极谋划公共体育场馆社会化、专业化、智慧化管理运营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继续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潜力,鼓励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建立健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双向开放机制,有序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学校体育活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实施商业健身房星级评估机制,促进健身房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水务局)

  (二)组织更加丰富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持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篮球、足球、排球、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毽球、棒垒球、高尔夫球、马拉松等参与性强、普及面广、健身价值高的体育运动项目。进一步支持各镇街开展“一镇(街)一品”赛事活动,打造多元化、富有地方特色的体育运动项目。根据不同人群、地域、行业等需求特点,扶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各类项目比赛,普及运动项目文化,发展运动项目人口。积极推动登山、徒步、户外营地、帆船等时尚休闲体育活动,丰富提升活动内涵品质。创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平台,积极筹办全民健身运动会,打造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贯穿全年、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依托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开拓全民健身线上线下互动新模式。建立健全赛事活动应急、监管和服务机制,保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民族宗教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三)发展更具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

  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人群体育组织和镇(街)、社区(行政村)体育协会建设,完善以体育总会为枢纽,行业、人群和项目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市、镇(街)、社区(行政村)三级体育社会组织网络,构建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推进体育协会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治理、完善组织架构、提高专业化水平、创建服务品牌、普及健身项目。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通过赋予职能、购买服务、培训骨干等完善扶持政策,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评估,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使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成为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普及与推广体育项目、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工作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教育体育局、民政局)

  (四)提供更加科学的健身指导服务。

  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建设,通过建设运动健康知识平台,线上线下开展“科学健身”“百姓+大健康”讲堂,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城乡居民体育健身科学素养。研究制定并推广普及科学健身、运动处方库和体育健身活动指南,推动国民体质监测与常规体检相结合,在各级医院设立体育门诊、运动康复中心等,对指标数据进行全面监测与综合评估,开具运动处方,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方法、慢病防治、运动风险防控与急救技术等,推进体医融合。积极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提高达标测验活动覆盖率、优良率。

  大力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扩大队伍规模,优化队伍结构。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评价、保障和激励机制,以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为主要依据进行等级评价,促进上岗率。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工作站点建设,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广泛吸纳各类人才加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坚持示范推广与日常指导相结合,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教育体育局、文明办、卫生健康局、团市委)

  (五)推动重点人群参与健身活动。

  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体协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乐于健身、受益健身。开发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丰富社区养老健身服务,推进健身养老、健康养老、绿色养老,办好市老年人运动会。推广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工间健身制度和群众运动等级评定制度。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开展,办好市残疾人运动会。挖掘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参加省少数民族运动会。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建立体教思想、目标、资源、措施融合的“一体化”青少年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青少年身体锻炼和文化学习协调发展。加强改进学校体育工作,不断完善课程设置,深化体育课程评价改革。强化学生运动技能培养,提高学生体育文化素养,严格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制度,促进青少年熟练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学生体质健康优秀率稳步提高。加强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和教练员进校园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持续开展体育冬夏令营等青少年品牌体育活动。充分融合中学生锦标赛和青少年锦标赛,逐步建立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形成小学、中学完整的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区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建立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星级评定制度,制定体育社会组织进校园准入标准及运行机制。深入推进青少年健康工程,实施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开展针对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预防和运动干预。广泛开展青少年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运动习惯。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特色,丰富课外体育锻炼活动。(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教育体育局、民族宗教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六)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激发包括国有、民营企业等多元市场主体活力,盘活各类体育资源,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鼓励公共体育场馆与社会资本合作,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功能改造、机制改革。支持引进高水平重大赛事,吸引国际、全国性的体育组织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育或赞助知名赛事、场馆、俱乐部等体育品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支持公益性群众健身消费。立足中山特色体育项目发展优势,做大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一批健身器材、体育训练竞赛器材、运动服装鞋帽用品生产、游戏游艺、水上运动产品与游艇生产企业,打造富有中山特色的体育用品制造业基地,培育一批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新载体,鼓励企业参与体育消费试点。加快推动“体育+”跨领域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与健康、旅游、教育等产业融合,大力培育体育消费市场。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体育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对相关体育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教育体育局、商务局、国资委、金融局)

  (七)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体育交流融合。

  积极参与共建大湾区全民健身合作平台,推进区域性全民健身深度融合,提升中山在大湾区乃至全国的体育影响力和竞争力,共建大湾区优质体育生活圈。加强与大湾区其他城市交流,推动联合举办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环湾自行车公路赛,联合大湾区的体育场馆、人才、产业等资源优势共同申办国家、省重大赛事活动,共同打造大湾区品牌赛事。加强大湾区城市间的体育工作和社会组织合作交流,积极推动中山与香港、澳门联合举办民间赛事。在全民健身领域为大湾区青年群体提供更多实习就业机会,夯实港澳青少年爱国思想基础。(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统战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镇两级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强化市体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细化全民健身各项目标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全民健身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对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各镇街,市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

  市、镇两级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优化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先支持补短板项目,重点支持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全民健身重点项目。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全民健身工作,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投入规模、结构、绩效与全民健身发展目标相匹配。(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教育体育局、财政局)

  (三)壮大人才队伍。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发展壮大人才队伍规模,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人才质量。加大培养力度,将全民健身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培养范围。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加强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稳妥推进群众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坚持基层服务导向,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探索建立社会体育特派员制度,畅通全民健身人才流动渠道,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推进全民健身服务领域职业教育。(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科技支撑。

  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移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有效融入全民健身服务管理,提升场地设施、体育组织、体育活动、健身指导、体质测定、运动处方、志愿服务等基本信息服务。利用数字化升级体育场馆,建设数字化室外场地设施。应用新媒体、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和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全民科学健身意识。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支持与高校合作提升技术创新科研水平。(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教育体育局、科技局)

  (五)加强安全生产。

  加强全民健身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检查评估工作。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和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原则,统筹做好赛事活动举办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教育体育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构建我市全民健身宣传新矩阵,线上线下齐动员,宣传推广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学健身知识方法、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先进人物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益宣传。充分挖掘本地体育文化资源,发挥地方品牌特色,有效整合传统体育项目、体育名人、品牌赛事等,传播香山体育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


  【图解】《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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